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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几个人你一句,我一句讨论完了之后才说。
她低垂着眼眸,哽咽道:“孩子,被我弟弟带走了。”
“那后来呢?一个男人怎么照顾这么小的婴儿?”
沈珊珊刚下楼,只听了一半,站在楼梯扶手边,连忙问道。
——这还真是热闹了,听个故事人全齐了。
陈欢眸子微抬,淡淡扫了眼沈珊珊。
“后来是我妹妹过去照顾的,他们怕我看到孩子会想起那个男人,害怕我伤心……
从那之后,我再也没见过我的孩子。”
赵婉抹了把眼泪,收拾了下情绪。
笑道:“让你们见笑了,这事儿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不提也罢。”
沈珊珊:“二十多年了啊,那你就没有偷偷跑回去看一眼?”
赵婉摇头,“我根本不知道我的孩子被带去了哪座城市。
我弟弟也没有再联系过我。”
“哪有这么做姐弟的啊。”
沈珊珊愤恨的一巴掌敲在桌上,几个碗碟发出阵阵脆响。
刘美吟叹气,“也挺好的,这弟弟至少帮忙养了孩子,没有送人算不错了。”
“说不定就是背着她送人了。”
崔明嗤笑一声,“偷偷把孩子带走,这么多年也不告诉她孩子的下落。
连个面都见不着,谁说一定会把孩子带在自己身边养?”
话音刚落,客栈内顿时陷入寂静。
是啊,没人知道那个孩子到底是被她弟弟抚养了还是送人……
甚至至今是死是活,也是未知……
“后来呢?你一定经历了什么,才会变得富有吧?”
陈欢看赵婉如今的气质,怎么都不会联想到早年她是一名护工。
故事还没有完——
赵婉叹了口气,眼角的泪水已经干涸,“生完孩子后的两年里,我一直在村里没出去。
那时候对未来很朦胧,甚至觉得自己活在这个世上。
对我那弟弟妹妹来说,就是个累赘。
我害怕成为他们的累赘,于是没有和他们打一声招呼,我就出了村。
想着还是再出去找一份合适的工作。
这一次,我选择离开这座城市,去了d城。
这座城市比起我那家乡要美丽许多。
四处可见的高楼大厦与街道上的霓虹灯交织在一起。
那种城市的美感,带给我的全是活力,还有一种让人着迷的魅力。
我被周遭的新事物迷了眼,不知不觉走到了一家歌厅前。
门口站着不少穿着华丽的女人,她们热情地招揽着客人。
她们的欢声笑语,不由得让我对未来多了一份憧憬。
我鬼使神差进去应聘了。
老板娘见我灰头土脸的,面上虽然嫌弃,但却也没有拒绝我。
大致听她叙述完之后,我才知道这边人流量特别大。
特别缺人手,于是让我负责清洁这一类工作。”
从赵婉说到新工作的时候,嘴角隐约浮起一丝笑意。
“就在那一天,我遇到了人生中的贵人。
歌厅内时常会有大小老板给服务员打赏。
时间久了,有些服务员赚到了不少钱,也就不在这家歌厅工作了。
那时候老板娘见人手又不够了,于是就派了我去。
由于歌厅的工作人员,不管是服务员还是舞女,都需要带妆工作。
就这样,我被老板娘拉到后台,化了妆。
那是她第一次夸我生的好看。
还说,早知道让我学跳舞了。
没想到在自己歌厅工作的清洁工打扮起来不比自己的舞女差。
我被夸的脸红。
心里却想着:如果对方愿意教我,就算再苦,我也一定要学!
虽然歌厅里有许多客人的手不太规矩。
但好在老板娘都能将这些小矛盾摆平。
化了妆后的我到了歌厅中央,负责给老板们倒酒的工作。
也就是你们现在所说的陪酒。
如果放在我之前的小山村里,那是会被吐口水的工作。
我不在乎,至少,我在这家歌厅赚的钱干净。
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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