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大胡子选手,最强双能卫》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只见大卫·斯特恩缓缓拆开信封。
待看清信封上的内容后微微一怔,仔细拿起再确认了一遍,眼中闪过一抹惊色!
“总裁好像看到了什么?”
此时一众记者也捕捉到了斯特恩的微表情,纷纷调整摄像机紧紧的对着台上的斯特恩。
“哇哦!大卫·斯特恩是看到了什么吗?”
此时龙国的直播间里于加也开口讲解着现场发生的事。
一众观众听后均是聚精会神的盯着电视里的画面,隐隐中带着一丝期待之色。
“咳!”
只见大卫·斯特恩清咳一声,缓缓开口:
“2008年NbA选秀大会,首轮第三顺位,明尼苏达森林狼第选择的是,来自龙国的——吴歌!”
“哗!”
龙国电视机前的观众们直接疯狂嘶吼出声!
“女朋友问我为什么跪着看,因为我在看God !”
“oh!不!”
现场森林狼球迷顿时爆发出了一阵嘘声!
“吴歌是谁呀?”
“没听说过呀!”
“你听说过吗?”
“好像是今年NcAA最后35秒超常发挥狂砍13分带队逆转的球员吧!”
一众球迷以及记者议论了起来。
明尼苏达主场大屏幕上随着吴歌当选的消息放出,现场已经一片死寂,无数球迷纷纷抱头:“哦!别!”
此刻选秀大会现场!
“啊!”
徐几成已经激动地大举双手,对着麦克风高呼道:
“龙国的观众们!激动人心的时刻!我们龙国的吴歌在第三顺位被森林狼选中成功当选探花!”
随着话音落下!
现场大屏幕开始播放起吴歌NcAA的精彩集锦画面。
吴歌坐在原地愣了一愣:“什么情况!不是说超音速、尼克斯或者快船吗?森林狼是怎么回事?”
不过能当选探花还是令人兴奋的。
郑辰煜激动的对吴歌说道:“吴!恭喜你!”
“谢谢!”
吴歌此刻面带微笑的站了起来,春风得意马蹄疾,一脸笑意的接过森林狼的帽子,来到了NbA的台上!
大卫·斯特恩微笑着和吴歌拥抱了一下。
“咔擦!”
现场记者拍摄下了照片。
随后吴歌下了舞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场下比斯利、贝勒斯、亚力山大三人都投来了恨恨的目光。
比斯利轻唾:“这该死的猴子,凭什么当选探花,只比我低了一个顺位!”
贝勒斯和亚力山大已经面容扭曲仿佛能吃人:“这森林狼是瞎了?选这么个垃圾也不选我们!”
“哪里有彩虹告诉我~”
随着吴歌刚刚回到座位坐下,手机铃声就响了起来,吴歌面带好奇的接起了电话。
“嘿!吴!欢迎你加入纽约尼克斯!”
电话那头尼克斯经理沃尔什兴奋的声音传来!
“什么?尼克斯?不是森林狼?”吴歌懵逼了!
“是这样的!我们用今年的6号签年以及2010年的首轮签和和森林狼达成了互换!”
“明白了!”吴歌听后终于明白了怎么回事,“感谢你!先生!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嗯!我们对于能够选中你!老板多兰以及新教练德安东尼都很满意!加油!吴!”
随着吴歌挂断了电话!
现场演播室响起了解说员的声音:
“各位!临时和大家插播一条交易消息!尼克斯用今年的6号签以及2010年的首轮交换到了今年的探花签!”
“哇!”
随着现场话音落下,轮到尼克斯球迷懵了,一个个都傻在了原地!
现场观看主场大屏幕的尼克斯球迷均是发出了失望的喊声!
森林狼球迷就很高兴了,突然感觉未来都有了盼头!
随后斯特恩接过超音速的信封:
“2008年NbA选秀大会,首轮第四顺位,西雅图超音速选择的是——拉塞尔·威斯布鲁克!”
威少激动的接过超音速的帽子走上了舞台和斯特恩握手!
西雅图办公室内:
超音速总经理以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和陆定珩隐婚一年后决定上恋综炒cp,为后续公开铺路。在综艺中,我手撕绿茶谈许许,却没想到节目其实是直播形式,我对着陆定珩大撩特撩引来了众多cp粉,冲上cp榜第一。醉酒后,我对着陆定珩叫“老公”被直播出去,我和陆定珩只好破罐子破摔在节目上直播虐狗。陆定珩因为直接告知了我直播一事被迫接受惩罚,读弹幕只能肯定不能否认。我规劝谈许许磨练演技,脚踏实地,展现事业型一面,斩获许多粉丝。我和陆定珩在节目最后解
短篇 2万字 6天前
关于我在军营肝技能:创业失败,散尽家财的叶飞无力救治病重的双亲,只能眼睁睁看着父母离世!一场意外,将叶飞送回二十年前,入伍前两个月。看着双亲的音容样貌,叶飞欣喜之余在心中暗下决定!这一次,他要留在部队,出人头地!......多年后,叶飞对着全世界的记者,说出了那句振聋发聩的名言!勿谓言之不预!
玄幻 122万字 6天前
我穿到了古代。 和所有穿越女一样,我改良了武器、发明了火药。 与众不同的是,我还发明了个新物种——太监。 自此没有男人看见我不两股颤颤。 我作威作福,成为全京城男人最不想嫁的女人后。 系统姗姗来迟:「宿主,攻略对象出现了」 看着身旁眉目如画,清俊冷淡的美少年。 还以为是生存剧本的我:?
短篇 2万字 6天前
关于快穿之拯救不完美:懦弱胆小……来来来,系统你个坑货,为什么每个人都有缺陷?带着这些奇怪的属性去攻略主角,你确定能行?而且,为什么去攻略主角还不能表现出对主角有感情?这又是什么鬼设定?看小狐狸如何带着宠物升级,玩转世界吧!
游戏 42万字 6天前
无脑舔了傅瑾明三年多,不论他如何折辱我,我都兢兢业业扮演女朋友的角色。 直到某天他带着不知名的新欢出现在我面前提分手。 犹豫一秒答应都是对自由的不尊敬。 后来他说病了,求我再给他一次机会。 “月月,你不要我了?” “不要了,走的时候麻烦利索点,要哭也到别的地方去哭,别脏了我的地方。”
短篇 3万字 6天前
我为了活命,当了陆文景三个月的舔狗。 只因算命先生说眼角有痣之人能助我渡过死劫。 当我看到他眼角的痣没了的时候。 轻飘飘说了句:「没了那颗痣,你以为你算什么?」 当天,遇到了一个清冷矜贵的男狐狸精。 三千青丝披散身后,一身红衣纤尘不染。 眼角长着那颗能救我命的红痣。
短篇 2万字 6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