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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只是突然不想说了。但见她神色不错,又猜度着该不是什么不好的事,于是也就没再多问。
“好吗?”他随口接一句后,又继续了手中的活计。
他字写得极快,且每个字都如从碑上拓下来的般,极有风骨。
叶雅芙觉得,照他这速度下去,估计最多再有五六日,便能抄好。
而当时和书舍谈的是,这本书抄好了最低能给一两八。若东家仁厚,或也能争取到二两。
前后不到十日功夫,便能挣小二两银子,果然读书人就是好挣钱。
如果不是这世道不准女子考科举,她都想去考功名去了。
吴容秉继续抄书,叶雅芙则去床上抱着儿子睡觉了。
睡醒后向吴容秉借了纸笔,然后背着他躲个角落里捣鼓。
吴容秉看到了,但他好奇心没那么重。既她不愿让他看,他就没管。
更不会幼稚的故意偷偷站她身后去偷看。
叶雅芙在画轮椅的图。她不是工科出身,图画得自然十分潦草。
甚至,有些地方画不出来,她就直接上文字。想着到时候把图纸拿去给张书文看时,直接以文字的形式说给他听就好。
一张图折腾了半个下午,直到肚子有了饥饿感,叶雅芙这才想起来该去吃饭了。
叶雅芙对这县城不熟,便问了吴容秉哪家酒楼的饭菜最好吃。
吴容秉对这县城里的一应吃住倒是熟,从前不能说经常出入那些地方,但在县学读书时,同窗聚餐时,也没少去。
或是吃人家的,或是做东请客。
以前家里有钱,他自己也能凭本事挣钱,所以并未为银子愁过。不曾拮据过,花起钱来不说大手大脚,但绝对不会吝啬。
但现在,过了几年贫难的日子后,吴容秉的习惯和花钱理念多多少少也随之改变了些。
比如说现在,就一家三口吃饭,他就觉得没必要出入酒楼之地。
就客栈里的饭菜也能吃。
虽谈不上多美味,但足以饱腹。
“不若就在楼下吃。”吴容秉建议。
叶雅芙却同他有不一样的想法:“第一次进城,就想吃点好的。而且也不会天天吃,就去尝个鲜。”然后把儿子往怀里一搂,又问他意见,“康哥儿要去大酒楼里吃饭吗?”
康哥儿虽没
说话,但那哈喇子早流了一地。
吴容秉见状,再没说任何反驳的话,直接带着母子二人去了城里最好的酒楼。
这会儿天色将晚,日落月升,正是晚市将起之时。
初夏时节,早晚温差大。正午时分出门只觉头顶烈日头昏脑胀,这会儿晚风习习,正是出门散步的好时候。
因为吃饭的酒楼离所住客栈不算远,又见时辰尚早,天还未黑透。所以,夫妇二人一致决定,徒步走去酒楼。
这样一来,既打发消磨了时间,又能好好感受一下这座城的晚市氛围。
看到街上的人山人海,叶雅芙由衷的再次感叹,不愧是小说里的世界啊,一个县城都能如此繁荣,那省城和京城又得繁华成什么样呢?
经济繁荣的一个好处就是商业发达,商业发达了,国富民强。
但叶雅芙不知道,是只是这里如此繁荣,还是整个大燕都如此。
叶雅芙今日非得来县里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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