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梅,程夏染是天降。,我喜欢他哥。可偏偏我》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好不容易重活一次,你就当行行好,放过我成吗?
「我保证,绝对绝对不会去陷害方韫宜。」
沈度的眸子暗了下去,不知是不是我听错了,总觉得他的声音里带了点失落。
「方时宁,你就这么笃定一定会重蹈复撤?」
「那不然呢,难道我们还能相濡以沫、携手白头吗?
「沈度,那十八年太折磨了,换种生活吧。」
四周陷入了沉默,半晌我才听见他闷声地说了一句「好」。
我从烟雨楼走出,已是傍晚,夕阳橙红色的余晖洒满天际,我用力地呼吸了一口京城的空气。
空气里有包子的香味和脂粉的甜腻,真好,一切都是年轻的、鲜活的、自由的。
回到方府,丫鬟喜春提醒我再过些日子方韫宜就要出嫁了,母亲为我准备的礼物也该送过去了。
那是一支很漂亮的发簪,工艺复杂,材质贵重,一看就不是我会送的东西。
我抱着盒子去了方韫宜的小院,院里原本嬉闹的下人迅速散开,一个个攥紧拳头,满脸警戒地看着我。
若是上辈子,以我的性子,定要把她们统统地骂上一遍,再找两个软柿子捏上一番。
反正方韫宜习惯了装好人,那我就恶人做到底,给自己出口气。
但这辈子,我看她们就好像长辈看晚辈,懒得搭理,三两步迈进了方韫宜的屋子。
她正坐在窗前绣荷包,见我来了,又换上那张万年不变的笑脸,唤我坐下。
我没什么和她寒暄的欲望,只随手把盒子搁在了桌上。
「送你的新婚礼物,放这里了。」
「妹妹且慢,这个给你。」
她叫住了我,递给我一个荷包。
荷包上绣着一只栩栩如生的大公鸡,与我去年烂掉的那只一模一样。
京中贵女喜欢花,喜欢鸟,喜欢锦鲤,荷包也总是绣得各式各样。
她们讨厌我,我也讨厌她们,她们孤立我,我就孤立她们一群人,所以我的荷包偏要和她们与众不同,我让绣娘给我绣了一只大公鸡上去。
后来,那只荷包在宴席上丢了,等找到的时候已经被踩烂了,我瞧着心烦,随手扔进了后花园。
如今看着方韫宜递来的这只,不知怎的,我心里突然就蹿起了一股火。
「方韫宜,你活着不累吗?总摆出那副假惺惺的样子,你明明讨厌我讨厌得要死,还非要在外人面前装出一副姐妹情深的模样,你累不累啊?」
方韫宜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妹妹,我觉得你可能对我有些误会。」
「误会什么?误会你不是故意要寻死,博得我爹娘的同情,还是误会你和那些姑娘交情甚笃,看着她们为难我替你出气?」
她摇了摇头,眼里泛起了一层水雾。
「不是这样的,我和她们说过很多次了,以后不会再有人为难你了,还有你回来的那天,我也是刚刚得知自己的身世,我觉得自己很丢脸,对不起你,是真的想去死的。」
「所以呢,你怎么没死?」
她的眼泪滚落下来,咬着唇不知如何回答。
我忽然就很想笑。
「方韫宜,因为你舍不得相府嫡出大小姐的身份,舍不得太子妃的地位,你很怕失去这一切,你心里也很惶恐吧,毕竟我才是亲生的那个,而你只是被赶出府去的车夫和丫鬟的女儿。」
她被我说中心思,脸色愈发难看。
我捏着手里的荷包,看了几眼,又扔给了她。
「行了,我没兴趣再和你争,但你记得,人有野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直面它,皇宫比相府危险多了,你以后的敌人也比我厉害多了,往后的路,你自求多福吧。」
说完,我转身离开,在一群小丫鬟愤慨的目光中回了自己的院子。
很快地,就到了方韫宜出嫁这天。
上辈子,我是没有来观礼的,因为我和沈度的婚期只比他们早了两天。
他们一家子依依惜别,泪眼婆娑地送嫁时,我正在荣王府作天作地,把沈度最喜欢的茶盏摔了,最喜欢的花拔了,最喜欢的衣裳剪了。
沈度回来后,同我大吵一架,我想也没想抬手就是一巴掌。
这一巴掌打得他怒火中烧,骂我是不讲理的泼妇,然后摔门而去。
这辈子,我俩居然心平气和地站在了一起。
「喂,方时宁,你眼珠子都要粘我皇兄身上了,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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