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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荣1wp22」
我替女友挡住了失控的卡车,变成了植物人。
始催我结婚。
我断崖式和舔了三年的男朋友分手,开始回老家相亲。
朋友问我:「你那么喜欢路彦,真能放得下?」
我嗤笑:「我又不傻,他那种谈恋爱玩玩还行,真要跟他结婚我不得糟心一辈子?」
旁边却突然传来阴沉又熟悉的声音。
「哦,这就是你甩了我的理由吗?」
拖着行李回家时,我正撞见一个女生开门往外走。
一件宽松的黑毛衣露出精致锁骨,下衣消失的穿搭,踩着一 YSL 的酒杯跟高跟鞋。
我认出这是路彦乐队的贝斯手,好像是叫陆橙,二十出头的小姑娘,长得很漂亮。
我下意识停在走廊门后没出去。
过了一会儿,路彦穿着一条牛仔裤从她身后走出来,懒洋洋地倚着墙点了一根烟。
他上半身没穿衣服,侧腹漂亮的鲨鱼肌还在往下滴着水。
片刻后,他随手把一个香奈儿手提包扔过去。
「拿着。」
陆橙眼前一亮,转身扑到路彦身上尖叫:
「啊,我喜欢这个包好久了,你哪儿来的?」
「上次去香港顺便捎的。」
「我真的好喜欢,谢谢宝贝!」
陆橙还想磨叽,路彦却有些不耐烦了,微微皱眉。
「行了,赶紧走吧。」
女孩子从他身上下来,半是嗔怒,半是撒娇:
「真够狠心的,刚才还叫人家宝贝,现在说赶我走就赶我走。」
她也不恼,美滋滋背着包朝路彦飞了个吻:
「走了啊,明天见。」
她走后,我从走廊门后走出来。
路彦似乎也没想到我会突然回来,愣了一下,但神情立马恢复了自然。
「怎么回来也不提前说一声?」
我看了他一会儿。
「太晚了,我怕打电话影响你休息。」
路彦颈间暧昧的红痕还很新鲜,却丝毫没心虚,一把揽过我带我进屋。
「饿了,弄点儿吃的吧。」他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就好像刚才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见我半天没动弹,拧眉道:
「怎么了?」
随后他似乎恍然,眉眼间浮起一个懒洋洋的笑:
「想我了?」
他起身过来从身后抱住我,带着热意的呼吸在我脖颈间暧昧盘旋,手从我衣服下摆里慢慢探进。
「那就先吃你,再吃饭——」
他常年弹吉他,指尖带着粗粝的茧,擦过肌肤时带着刺刺的疼和痒。
我闭了闭眼,疲惫地拉开了他。
我是挺喜欢路彦的身体的,当初追他也主要是看上了他这副好皮相。
但是或许是刚结束了长途飞行,又或许是因为刚才那个女人,我现在只觉得疲惫,一点儿心情都没有。
路彦鲜少被我拒绝,一愣后面色微沉。
「怎么了?」
我低头,看到了地毯上黑色的一团。
那是一条被撕扯得不成样子的丝袜。
路彦很显然也看到了那条丝袜,他啧了一声,表情变得有些难看。
客厅里陷入沉默的焦灼,他从烟盒抽出一支点上,薄荷爆珠被咬碎时发出清脆的声音。
「她租的房子到期,没地儿住了我才收留了她一晚。」
「我们没什么。」
我看着路彦,交汇的视线被白烟隔开,我们看不清彼此的表情。
可两个人心里都清楚,这个理由是多么蹩脚。
这不是路彦第一次劈腿,他大概是天生的浪荡子,当初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就是这样。
那时候闺蜜要带我去看一个颇有名气的摇滚乐队演出,说主唱帅惨了,票很难弄到。
我对摇滚没什么兴趣,一直兴致缺缺。
直到路彦上场。
他低着头拨弄手里的吉他,额间黑发没打发胶,懒懒散散的发丝拂过白皙的额头,偶尔露出薄薄的粉色眼皮。
他是在场穿得最普通的一个,只是简单的黑 T 和牛仔裤,却瞬间就成了人群的焦点。
那张脸就是最昂贵的奢侈品。
他掀眼,迷离的灯光映进那双琥珀似的瞳孔里,带着似有若无的笑。
那是我第一次去看乐队演出,带我去的闺蜜和台下的姑娘们都叫疯了,尖叫声几乎要冲破屋顶。
视线扫过哄闹的人群,我们的目光刹那对视,很快他又移开。
那天晚上的歌唱得很好听,可我什么都没听清。
因为那一刻,万籁俱寂,我只听到自己轰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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