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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金发女子再次睁开眼时,她发现已是深夜。自己正躺在郊外的树林里,身上的盔甲不知何时被脱了下来,伤口已经被包扎好了。与此同时,她身边还生着一个火堆,上面烤着一只不知道是羚羊还什么的动物。在火堆旁边,则是坐着一名青年男子。
这名青年男子长得略有些平庸,体格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并不是那种肌肉发达的猛男类型,但是看得出来他身手很矫健,应该是常年行走于深山老林。
“你醒了?受了这么重的伤,我还以为你挺不过去了。没想到好得这么快,这才七八个小时吧,就好了六七层了。”青年男子一边翻烤食物、一边啧啧称奇道。
“为什么我会出现在这里?你又是谁?”金发女子双眼微眯问道。
虽然她的语气很冷,但是并没做警戒、防御之类的动作。很显然,这是她平时的一贯口吻,并不是她觉得青年男子有威胁进而心生警惕什么的。
“我叫参孙,是一名无家可归、四处游荡的无业游民。至于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我只能说这是一个巧合……本来今天我打了一只羚羊,想要带到泥瓦镇,去换些赶路的盘缠。结果刚走到半路,就看到泥瓦镇的方向火光冲天。等我赶到的时候,整个镇子已经被屠杀殆尽。我找遍整个镇子,只发现了你一个活口。我怕那些屠村的盗贼去而复返,就赶紧把你放上推车,然后就一路拉到了这里……不过那群盗贼也真够奇葩的,竟然没有抢夺镇子里的财物,就好像过来只是单纯的为了杀人灭口一样,你知道这是因为什么麽?”参孙用事先想好的说词半真半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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