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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穿成炮灰的未婚妻co
穿成炮灰的未婚妻我穿书了,但书里没我这个角色。
可能因为我实在太边缘,别人都是穿成男主女主,再不济也是个男二女二。
到了我,何春花,瞧瞧这朴素的名字,肯定是个边缘人。
不过,虽不能说和女一女二的生活做对比,但好歹也算是吃喝不愁,还有个未婚夫,是守城门的一个小兵。
这可是妥妥的公务员,不错了。
何春花本人长得算是一条街上最漂亮的,女红又好,每三天就去京城最繁华的街上摆摊卖自己绣的手帕,偶尔去城门口给未婚夫送点饭菜。
听何春花的娘说,前几日我落了水,所以估计真正的何春花已经死了,我应当是魂穿。
我也不知道穿到哪本书的哪个剧情,只是从寥寥的几句谈话确定这是个架空世界,只好每天按着何春花的习惯绣花摆摊。
我正想着,小摊前来了客人,是个女生,衣着华丽,长得挺漂亮的,就是看起来不太聪明的样子,拉着身边的小丫鬟问这问那。
不太聪明女拿刚起我摊位上的一张手帕,对着丫鬟说这手帕绣得还真不错,另一只美女的手一把夺下来,声音清脆跋扈:「这手帕,我要了!」
跋扈女长得也很漂亮,趾高气昂地瞅着不太聪明女。
不太聪明女也拽着帕子,气势上却弱了许多:「这是我先看到的。」
跋扈女气势汹汹:「楚嫣然,你算什么东西?本小姐看上的就是我的。」
嗯?楚嫣然?这不是我看的小说《偏执暴君爱上我》的女主角吗?
果然,楚嫣然语气柔弱:「顾长乐,你喜欢就给你吧。」
豁,顾长乐,这不是没脑子女二吗?
但是,这与我何干?我只是个平平无奇的摆摊小女子。
很快就与我有干系了,因为暴躁女二砸了我的摊子。
我不是很理解,你俩吵架砸我的摊子干什么?关键人家砸完还就趾高气扬地走了。
这是陪伴了我一百多个小时的小车啊,我还给它起了名字,叫小花一号。
我蹲着看看小花一号的残肢,又看看手里被女二管家随随便便塞的几两碎银,有点难受。
「小花,这是怎么了?」
一片阴影笼罩在我头顶,我抬头去看,逆着光,看不清人脸,只能依稀看出那人个子高,身材好。
得,是我的未婚夫。
我撇撇嘴,继续摆弄着小花一号的残肢:「被人砸了摊子,赔了点银子。」
未婚夫伸手揉了揉我的脑袋,笨拙地安慰我:「人没事就行,回去成哥给你做一个更好的。」
我拍了拍身上的灰土,站起来,仔仔细细地打量着我这未婚夫的样貌。
他五官端正,眼睛炯炯有神,皮肤是小麦色的,不胖不瘦,身上还穿着统一的制服,腰带一束,很像现代帅气的兵哥哥。
我满意了,说:「值了。」
李成笑了:「是人家赔的银子多吗?」
我整理着剩下的几方帕子,随口回答道:「不是,是觉得嫁给你还挺值。」
没人回应,我好奇地抬头去看。
李成的耳朵通红,埋着头,手上正收拾着小花一号的残肢。
李成很快就给我做了一个小花二号。
小花二号比小花一号精致得多,外观上就像现代路边摊的小推车,仔细瞧一瞧,承板上还雕着几朵不知名的花。
我抚摸着坑坑洼洼的承板,瞧半天也没看出是什么花来。
到了饭点,我拎着李成娘做的饭菜去城门口。离老远,就能看见几个士兵推搡着李成往我这儿走。
刚到跟前,一个皮肤黝黑、人高马大的汉子笑着道:「嫂子,又来给成哥送饭了?」
周围人嘿嘿嘿笑起来。
我还没觉得怎么呢,倒是李成脸都红到脖子根了,像个大姑娘似的扭扭捏捏走过来,嘿嘿嘿地傻笑:「春花,大热天的,怎么还来给我送饭啊?」
我把饭盒递给他,想起李成娘叮嘱的话,于是对他说:「天热,你娘特地给你熬了点糖水,记得喝。」
傻大个又在傻笑。
「成哥,你给那车上雕的是什么花啊?」
好不容易褪下去的红又蔓延上来,李成支支吾吾道:「我也不知道,都是春天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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