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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逃在黎明之时(3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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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直哭吗?」

我不言语,他拉起我就往外走,「你去劝劝,去劝劝啊!」

他自己不想去,因为他们每次吵架都没个轻重,总是劝架的人遭殃。

这次的动静果然不同凡响。

我被沈原拉下楼的时候,沈崇明已经捂着心脏躺倒在地,口吐白沫。

还好抢救及时,于他性命无碍。

所有人都很忙,忙于工作、忙于学业,照顾他的任务,又落在了我的头上。

沈崇明躺在床上无法讲话,脾气变得越发乖张。

动不动就砸盘子摔碗,闹绝食。

我知道,他在闹别扭,他气舒情不来看他。

儿子儿媳也不来看他。

整日对着个小脚女人,散发着陈腐的味道。

沈崇明住院的一个月,我不曾睡过一个囫囵觉。

白天要在医院伺候沈崇明,给他端屎端尿,擦拭身体,忍受着他无穷无尽的坏脾气;

晚上回家要给剩下的人准备一日三餐。

有一天晚上我照镜子,忽然发现自己脸上沟壑横生,苍老成了一片树皮。

但这个家里除了我方寸大乱,其他人的生活依旧有条不紊地进行。

沈崇明住院的第二个月,他可以自己从床上坐起来,也能说话了。

天气好的时候,还叫我搀扶着他,绕着医院走两圈。

他就算是老了,也还是极高的个子,压得我摇摇欲坠,连带着他也前后摇晃。

「你啊,」他似乎颇为无奈,「一双小脚,还不如拐杖。」

他对我,总是平和而克制的,很少有对我高声呵斥的时候。

他会和舒情吵得不可开交,但对于我,总是保持着一种主人家的矜持与疏离。

「崇明,你是崇明?」

对面,一个头发灰白的老人坐在轮椅上,惊喜地叫住了他。

「孟郊?」沈崇明似乎也有些不敢确认,「一别,有二十多年了吧。」

二十多年的挚友未见,总有说不完的话。

孟郊好奇地看了我一眼。

「这是你家的佣人?二十多年前我好像就看她跟在你和舒情身后。你们夫妻俩,够长情的啊,佣人都用一辈子。」

沈崇明笑了笑,没有说话。

「老朋友,打个商量吧。我那护工今天有事回家了,你家这佣人,能不能借我用两天。」

「行啊,怎么不行。」

沈崇明随手拿我做了人情,答应得快速又轻松,像是餐后用牙签剔除牙缝里的菜。

我不止要伺候沈崇明和他的家人,我还要伺候他的老友。

帮一个不认识的老头擦洗喂饭。

我从医院回来,下了很大的雨,湿了我的鞋子,也湿了我的裹脚布。

我躲在小阁楼里,放开了我的双脚。

脚背高高隆起,脚趾诡异而扭曲地贴着脚掌。

就因为我残缺的脚,就只配得到残缺的爱吗?

我的裹脚布无处悬挂,他们不让我挂在阳光下晾晒,我只能挂在逼仄的窗边。

两条裹脚布在灯下影影绰绰,像是两条上吊的白绫。

天蒙蒙亮,我坐在办事处门口,等着开门。

「同志,」我舔了舔干裂的嘴角,局促道:

「我想离婚,但是登记表,被我弄丢了。」

05

其实是被沈原撕得太碎,我粘不起来。

女同志新奇地看了眼我的脚,又看向了我,随手从抽屉里拿出来一张崭新的登记表,递给我。

我佝偻着腰,连连道谢。

「婆婆你为啥要离婚?公公对你不好?」

「哎。」我局促地点点头,「想一个人过。」

「一个人的日子可不好过,你有什么营生没有?」

好心的姑娘是担心我一双小脚,没男人养,会饿死街头。

「有一个人欠了我很多钱,我准备去讨回来。」

姑娘听了这才放心,「婆婆要不要我帮你填?」

她是担心我不认得字,也不会写字。

我笑了笑,「不用。」

我一笔一划写下了我的名字——萧若水。

路有三千里,春容若水浓。

我这双小脚啊,要走自己的路咯。

小姑娘凑近了看我写字,很是惊疑的样子。

「婆婆你这字写得也太好了,以前怕不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我低头看我写的字,行云流水,潇洒畅意。

沈崇明和舒情都写得一手好字,我想跟上他们,躲在阁楼里,也练了几十年的字。

这也是我出嫁以后第一次在人前写字,为了离婚。

沈崇明出院回家,我做了一大桌菜。

饭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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