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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草原之上,一支数量约有千人的匈奴骑兵正在游荡着。
如同往常一样,他们准备伺机袭击可能会撞上来的商队。
北匈奴所处的地方毗邻丝绸之路,商贸十分的发达,往来的商队数之不尽。随身携带的皆是极具价值的财物。
这种跨国贸易,利润何止十倍。因此尽管路途遥远而且凶险万分,但还是有着数之不尽的商人前赴后继。
北匈奴虽然残暴贪婪,但却也非愚昧之辈,懂得细水长流的道理。饲养牛羊不食其肉,而食其奶和乳制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宰杀。
同样,对于草原之上的往来商人,北匈奴也没有饥不择食的斩尽杀绝,而是如同牧养牛羊一般,选择性宰杀,劫掠的频率并不算高。
毕竟若是一味地杀戮,这条路怕是很快便会成为商人的绝路,再无商队敢于经过。而如西域各国一般收取“过路费”,如今低调的北匈奴又不好伸手太过,以免引起众怒。伪装成马匪变成了北匈奴的选择。
毕竟这条路上马匪遍地,西域三十六国、贵霜、安息都暗中培养有这种隐藏势力,谁也不好翻到明面上。
吉赦作为这队“马匪”的首领,挥舞着马鞭冲在最前方,姿态昂扬、飞扬跋扈。
匈奴骑兵本就是当世顶尖,同等数量下战力远超安息和贵霜,西域三十六国就更不用提了。而马匪又都是小股流窜,数量不可能太多,自然北匈奴马匪成为了这一片的霸主,无人可敌。出来游荡每次都是大胜而归、收获满满,从未出过意外。然而这一次,却有一支特别的马匪盯上了他们。
“飞熊军的速度和耐力能够比得过他们吗?”徐庶遥望着远处的马匪,眼睛微眯道。
李傕嘴角轻笑,满是傲气道:“元直,你知道飞熊军为什么叫飞熊军吗?”
“飞熊者,肋生双翅,踏地如飞。对于骑兵而言,速度就代表了一切。飞熊军虽然为重骑,重视甲胄的厚重以及冲击力,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足够的速度和耐力的基础之上。否则的话,再装备再精良,近战和冲击力再强,在草原上也不过是被羌人轻骑放风筝的命。”
“飞熊军的每一匹战马,最差也是百里挑一的良马。再经过特殊的训练和饲养,背负一身重铠加马铠毫无压力,无论是速度还是持久力都不亚于寻常良马。这才是飞熊军所向披靡的根基。”
“单论冲锋速度而言,这世上能快过飞熊军的部队绝不出五指之数,眼前的这支乌合之众绝不可能是其中之一。”
“那白马义从呢?”徐庶眉毛微挑,语气莫名道。
“白马义从…”李傕略显沉默。
“那是机缘巧合的产物,本不可能存在。”
“但他还是出现了,不是吗?”徐庶微笑道。
白马义从绝对是天下第一骑兵,这是包括李傕在内的所有人公认的。原因只有两个字,速度。
对于骑兵而言,速度就是一切。蒙古骑兵纵横天下,多少甲胄精良的西方重骑倒下其蹄下,靠的就是速度。
白马义从机动速度快,反应速度快,出手速度也快。简直将速度二字发挥到极限,甚至打破了常理。
“公孙瓒,确实是个人物,几不亚于昔日之冠军侯。”李傕由衷的感叹道。
不论其他,单从骑兵将领的能力来看,公孙瓒的地位就宛若周瑜之于军阵,完全的高不可攀。
“骑兵之关键在于速度,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实。无论是我飞熊军、虎豹骑还是昔日之虎贲军,皆是将速度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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