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我是袁术》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马害怕老虎乃是天性,除了赤兔、的卢这种绝世的宝马不会为老虎所慑外,即使是太史慈胯下这种宝马也会畏惧虎威。
但太史慈却丝毫没有羡慕孟胡老虎坐骑的想法。因为用老虎做坐骑只能充充门面,根本没什么用。
在这个武将拥有内气的世界,老虎的战力根本不值一提。而战马虽说也无太大的用处,但却可以用来赶路。而且马通人性,内里加持之下也可以协助作战。再加上老虎难以驯服,与其费这个劲还不如找匹好马。
摸了摸身后的弓,太史慈最终还是放弃了一箭将对方的坐骑射杀的念头。索性直接翻身下马,只身冲了上去。
孟胡看着身体“瘦弱不堪”的太史慈,不屑的一笑:“你这个小白脸太瘦弱了,换个人来。”
太史慈闻言也不生气,手中的狂歌戟轻轻一挥,一道戟芒劈了过去。太史慈并不打算利用孟胡的大意轻易取胜,他此行来是为了慑服南蛮的,靠着实力硬碰硬的将他们全都打服才好。所以挥出去的戟芒声势浩大,但速度并不快。
巨大的戟芒带着惊世之威向着孟胡射了过去,孟胡见此大惊。
此乃大敌!
不过刚刚成为南蛮王,孟胡自然不可能退缩。闪也不闪,孟胡直接操着手中的大刀迎了上去。
“砰!”
孟胡连同麾下的巨虎直接被击退,在地上留下了一道巨大的痕迹。
没办法,双方的实力差距太大了。太史慈可是一流顶尖的战将,而孟胡虽然颇有勇力,但论起战力也不过是准一流的水平。以前蜀中无大将,都是些世家无能子弟为将,才让他如此嚣张,而现在却撞到了一块铁板。
形势转变得太快,完全令人意料不及。所有的蛮人本来也如孟胡一样十分轻视这个长着小白脸的瘦弱将领,却没有想到对方是这等凶人啊!
孟胡可是南蛮第一高手,就这么被轻松的击退?这也太恐怖了吧!
所有的蛮人瞪大了双眼,不敢置信的看着神色自如的太史慈和面露惊愕、略显狼狈的孟胡。
而太史慈身后的士卒纷纷狂热的大吼道:“将军威武!”
郭嘉也松了口气,看来这些蛮人将领也不过如此嘛!白瞎了那一身唬人的肌肉,原来是个样子货!
常年与虎豹为伍,蛮人的整体素质固然高,但没什么传承的他们在顶尖战力上却是十分不足。唯一拥有传承的祝融部落却因为青黄不接,所以也没有个能站得出来的人物。
孟胡的儿子孟获之所以能在三国中能够成为南蛮王也是因为娶了了当代祝融的女儿,也就是下一代祝融的原因。那个时候的孟获有了祝融的传承,自然自身实力连同麾下的蛮兵都强上了不少,成为令蜀国都头痛的存在。
然而此时的孟胡可没有和祝融搞到一起去,当然,两个汉子怎么也搞不到一块。所以如今的南蛮并不强大,一盘散沙,比之孟获时期的南蛮要弱上太多了。
孟胡看到自己就这么轻易地被击退了,心中也是大惊。不过毕竟是南蛮的第一勇士,没有传承的他一身的武力都是靠着自身的勇武杀出来的。孟胡丝毫没有被太史慈吓到,反而还激起了内心的狂傲。
直接跳下自己的坐骑,孟胡知道此时不是摆弄威风的时候,还骑着这个摆设只会让人贻笑大方。手握着大刀,孟胡嘶吼一声直接向着太史慈冲了上去。
太史慈眼中闪过一丝欣赏。弱,没关系,但若是没有一颗勇猛之心永远也成不了大器。
他一眼就看出孟胡和多数蛮人一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关于冷枪之下:他叫杨迷糊,一生有七个女人,两把枪,一个鲁班箱,除此身无长物。他孤儿逆袭,打冷枪,杀敌人,一腔热血。他谍战特工,入魔窟,精算计,杀敌无形。他天煞孤星,孤独行,寂寞雨,孤老一生。
其他 80万字 3小时前
关于美食:我的小店,名震全球:楼远舟就因为吃了太多料理包,结果竟然意外地获得了美食系统!只要开店并完成各种奇奇怪怪的任务,就能获得奖励!热气腾腾的馄饨,爽滑筋道的炸酱面,还有传说中的羊肉煲……全都是出自于楼远舟之手!自己的餐厅营业后,更是每天都有不同的菜单,这哪个食客能顶得住啊?“吃了楼老板的馄饨,我一天能抓八个小偷!年底的业绩稳了!”某派出所的年轻警察如是说着。“起初我是不信有这么好吃的小店的
玄幻 71万字 3小时前
关于瞎子开局一把刀,梦中学招武艺高: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间一场醉。意外穿越到异世的陈胜,成为了一名瞎眼少年。本以为这辈子就靠拉二胡卖唱混个温饱,蹉跎十年,却意外摸索出了金手指的使用方法。只要打败睡梦中出现的刀客,让他心服口服,就能继承武道经验和体质。从此,陈胜便开启了行走江湖,快意恩仇的日子。是恶,是善,皆在一念之间,只求念头通达。为了复仇,他可以灭仇人满门,连
都市 75万字 3小时前
关于嫡女重生误惹高冷战神:上一世,为了庶哥的前程,为了庶姐的婚嫁,林穗瑾散尽家财,辛苦谋划。却换来,兄妹两狼狈为奸,送她入虎口,将她嫁给老头子为妾。重活一世,她以侯府为跳板,扶摇直上。“嫁给我,保你一世荣耀。”林穗瑾瞧着权倾朝野的顾砚之,他断袖,她绝爱。他需主母掌管一方,堵四方嘴,她娘家再无容身之处,简直绝配。嫁过去后……林穗锦指着高高隆起的孕肚,“顾砚之,说好的钟情男风呢?”“娘子,你定是吃醉
其他 39万字 4小时前
关于深情不问出处,北极熊的爱你记住:果宓作为一只白化棕熊被当作北极熊送到了北极,在北极过上了养崽求生的日子,然后莫名其妙被另一头公北极熊凯撒缠上了。最开始果宓对他敬而远之,再之后果宓对他非打即骂,最后她觉得他们可以成为好朋友!直到春天的时候,凯撒原形毕露,开始对她动手动爪!果宓:“什么,我把你当我的好兄弟,你居然想跟我生崽?!你也太狂野了吧?!!”
其他 12万字 4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