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界人冒险旅途上的美食》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轰隆”,一声巨响震彻天地!
那是十年前,发生在封魔谷的一场惊天动地的大爆炸。
这场爆炸的起因,是那些极端狂热地追随魔王的魔界人,他们以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表达了对魔王的忠诚和信仰,他们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表明自己的志向,仿佛要让整个魔界都知道他们对魔王的坚定支持。
这声巨响,不仅震动了大地,也震撼了魔界人的心灵,它象征着一种疯狂而又执着的信念,让人不禁思考是什么力量能让这些魔族如此不顾一切?
这场大爆炸,成为了历史中的一个重要节点,永远铭刻在了人们的记忆之中,它既是一种悲壮的体现,也是一个警示提醒着人们极端思想可能带来的可怕后果。
这种自毁式的攻击,其威力之巨大难以想象,使得原本坚固的封印结界崩溃,至今为止新的封印尚未完全建成,这给魔界甚至世界都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和不安。
此后,经过五年多的努力,魔界人和诺丝大陆终于抛开多年的成见,双方时隔一千多年后,终于恢复友好的接触......
我在封魔谷附近看着狭小的谷口。
在小黄书那里查到了相关的内容。
不禁感叹,区区一个魔王这么可怕?
“哼,我才不信呢!”
“到时,我还想与她切磋一下!”
“咻”,红色的身影在原地消失了。
几个小时之后,我终于抵达了魔界的兽族肯特王国,这里的城市建设虽然没有人类社会那样高度发达,但却有着一种别样的精致与和谐。
街道宽敞而整洁,建筑风格独特且富有特色,每一处细节都展现出兽族的文化底蕴和审美观念,在这里的兽人们生活节奏相对较慢,仿佛时间也变得悠然起来,让人感到无比的舒心和惬意。
如今,我终于回到魔界“老家”了!
行走在大街上除了兽族,也能看到一些魔族和其他种族的人,看来大家能很友好地生活在一起,只有一些思想偏激的家伙才在搞事情,那么在魔王撒旦复活之前,就暂时享受这段宁静的时光。
先玩一段时间再走吧!
这里,也有类似冒险公会的机构。
不过,我并不打算冒险赚钱,而是直接卖了几个超高质量的魔晶,换了一大袋子当地的货币,够我好好吃喝了!
这时,很老套地引起部分人的注意,可能看着我这陌生的身影,他们并没有贸然对我找茬,只是在背后交头接耳。
“唉,不愧是我,不管去到哪里都会引人注目,我真是太优秀了!”
出来后,有一道身影极速跑来;
“主人,那边有人在打架啊!”
打架,一听到这个我就兴奋起来了。
城镇的广场摆放着一个擂台,周围有数不清的观众在观看,附近的居民房顶也零散的加油声。
原来,魔界好斗的家伙太多,于是王国就在每座城镇的广场上,设立了街头对决的擂台,让众人可以尽量不使用魔力的情况下相互战斗,规则也是由参与者自行制定,一般很少有人会下死手的。
王国酱紫做,一方面可以让那些好斗的家伙,他们有地方发泄多余的精力,另一方面也可以让他们通过这种方式,提高自己在民间的威望。
此时,擂台上正有同款三米的巨兽,一个熊人和一个象人在大打出手,双方你来我往拳来脚往,打得难解难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关于重生之我觉醒天赋技能无限复制:地球异变,人类发生变异。每人都可以觉醒一个天赋技能。有人借此崛起,也有人无奈沉沦。前世舔狗林万江被人暗害,觉醒一个垃圾技能。后又被白莲花利用,最终还惨死淫妇之手。重活一世的他封心锁爱!!!觉醒日,他觉醒无限复制技能!竟然可以复制别人的天赋技能!先复制个不死技能不过分吧!小复制他个几百个技能也不过分吧!“怎么可能,林万江,你怎么可能不死?”“怎么可能,林万江,你怎
玄幻 39万字 11小时前
关于四合院:从旧社会开始:一觉醒来,周围全变了。林思安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穿越到了情满四合院的世界,并且,还穿越到了剧情开始之前。民国!青春版的何大清,血气方刚的老贾,尔虞我诈的少年易中海,已经开始在红星锣鼓巷展露头角。而林思安的目标远远不限于此!他决定,要为这个年代,做点事儿了!
其他 33万字 1天前
关于重生拒绝恋爱脑,竹马疯了:前世,年月被青梅竹马的陆闻景,和妹妹叶梦雪一起背叛,信念崩塌。重生到四年前,她刚和陆闻景在一起的那一年。年月:“分手,退婚,莫挨劳资。”对未来一无所知的陆闻景,苦苦追求求复合:“月月,我究竟做错了什么?回来吧,此生我只爱你。”年月:“缘尽于此,不会回头。”一次次被拒绝,陆闻景明白自己真的要错过她了。再到看到比自己只大三岁的小叔岁珩,和年月形影不离,陆闻景彻底疯了。*
其他 23万字 6天前
关于都离开宗门了,谁还不是个天才了:为了宗门勇闯秘境,奈何丹田受损,被宗门放弃,师傅的不闻不问,师姐的步步紧逼,师弟的巧取豪夺。好!好!好!我转身投入一个二流宗门,带着二流宗门起飞,一举成为第一宗门。后悔?不好意思,我们不熟。求我回去?我们真的不熟。救救我们,铁柱。不好意思,我们真的不熟。所以,去地狱忏悔去吧。
武侠 32万字 17小时前
关于穿书八零:那对假夫妻有点癫:刚出分都很低,会涨上去的,放心入坑~姚白竹穿到年代文炮灰身上,按剧情,她会清白被毁,留在乡下,嫁给渣男,打断胳膊腿,拴着生孩子···太惨了,瞬间清醒,一脚踹飞猥琐男,反手爆了他的蛋。逼婚是吧?她随手拽来一个俊朗帅哥:我结婚了,老公是他,不打算离婚。害我是吧?送他全家失踪残疾毁容一条龙,慢走不谢。留我乡下?端了他的宝藏,撸了他的职位,看他怎么狂。爹不疼,娘不爱,大哥
其他 29万字 5小时前
关于开局就长生,可我咋是奴隶啊:(长生+苟王)获得修真修改器的陈信原本只是想做一个一心追求长生的无敌修士,却因误选新手礼包而被坑,十世奴隶出身。十世奴隶百年积累,不及那些天骄刚出生时所拥有的万分之一,但陈信绝不放弃长生路。“出身寒微不是耻辱,能屈能伸方为丈夫”
武侠 42万字 10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