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剑山》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宋朝华!识相点,就把那东西交出来!”
宋家,乃江湖中声名远扬的世家。
此刻的宋家,已被重重包围,地上尸首横陈。
“庞青云!真没料到你竟会与柳家联手对付我宋家!”
宋朝华,一张国字脸,眉梢处有颗痣。
此时的他身负重伤,大口喘着粗气,身上众多伤痕清晰可见,鲜血正滋滋地往外冒。
“宋朝华!没错!就是我出卖了你!你又能奈我何。”
庞青云手持一把大刀,刀上满是宋家人的鲜血,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看向宋朝华说道。
“柳升!曾几何时,你濒于饿死,是我从死人堆中将你救出,还在背后扶持你,你方能有今日,岂料你恩将仇报,竟勾结庞青云,欲置我宋家于死地!”
宋朝华眼中满是愤怒,抬起受伤且微微颤抖的手指,指向人群中身材魁梧、光头且脸上有一道伤疤的柳升怒喝道。
“宋朝华!虽说你救过我,但神剑山的吸引力实在太大!你想让你女儿宋倾城前往,我也想让我儿子柳林去!所以,抱歉了!”柳升面无表情,平静地说道。
“好在我当时未应允你儿子与我女儿的婚事!”宋朝华低头轻叹道。
“庞青云,你还磨蹭什么,赶快杀了他!”柳升未接宋朝华的话,直接冲着庞青云怒吼道。
庞青云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笑,提着大刀一步步朝着宋朝华逼近。
“宋朝华,今日便是你的死期!”庞青云举起大刀,眼看就要朝着宋朝华砍去。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道清亮的女声传来:“住手!”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位身着白衣的女子翩然而至,她面容绝美,却带着冷冽的气息,正是宋倾城。
“倾城,你快走!”宋朝华焦急地喊道。
宋倾城眼神坚定,“爹,女儿不会走,要死一起死!”
“哼,又来一个送死的!”庞青云冷笑道。
“庞青云,柳升,你们今日的所作所为,必遭报应!”宋倾城怒目而视。
柳升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倾城侄女,这可怪不得我们。”
宋倾城不再理会他们,转身看向宋朝华,“爹,女儿不孝,未能保护好宋家。”
宋朝华慈爱地看着女儿,“倾城,莫说傻话,这不怪你。”
庞青云不耐烦了,“别废话了,都去死吧!”说着再次举起大刀。
突然,一阵狂风呼啸而来,一位神秘老者从天而降,“休要伤人!”
众人皆惊,不知这神秘老者是何来历。
老者目光如电,扫视众人,“尔等为了私欲,残害无辜,天理难容!”
庞青云和柳升心中一紧,感觉到这老者深不可测。
老者轻轻一挥衣袖,一股强大的力量将庞青云手中的大刀震飞。
“今日,我便要为宋家主持公道!”老者声音洪亮,响彻整个宋家。
庞青云和柳升见此情景,脸色变得煞白。柳升强装镇定说道:“你这老儿,莫要多管闲事,小心惹祸上身!”
老者冷哼一声:“哼!你们这等无耻之徒,作恶多端,今日便是你们的末日。”
说罢,老者身形一闪,瞬间来到庞青云身前,抬手一挥,庞青云便被一股强大的内力震飞出去,重重地摔在地上,口吐鲜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关于万人嫌?明明是豪门顶A心尖宠!:郁知是个被家族厌弃的万人嫌beta。郁家濒临破产,几经辗转,郁知被卖给首富孟家,成为孟家继承人的小媳妇。这位大佬从不在公众场合露面,外界只知道他是个alpha,患有腿疾。-某天,在京大美院举办的作品展上。郁知的木雕被匿名人以一亿高价买下。全校议论纷纷,眼红者更是骂郁知不要脸,对他抱大腿的行为极尽嘲讽。当天回家,一进屋就有人抱住了郁知,低头吻他。修长有力的指节在
其他 62万字 6小时前
关于主咒回:每天都在猫塑挚友:夏油杰,一个被养猫系统砸中的倒霉蛋。破系统不仅强行绑定他的白毛男同窗当猫,还让他做各种繁琐又麻烦的猫咪养成任务——是的,被养成的是倒霉的男同窗。等等,他虽然爱偷偷摸摸猫塑男同学,但没道理真让他把人家当猫养吧?还真是。在系统耳提面命的叮嘱下,夏油不敢懈怠,兢兢业业地扛起一名合格铲屎官的职责。幸好,猫咪们虽然风格迥异,但无一例外都十分可爱,他铲屎铲得心甘情愿。养猫?他可
其他 22万字 3天前
关于安格荣耀:在存在超凡的世界,感悟元素的人称为魔法师;掌握自身超凡之力的人称为战士。蓝星普通人因为摔倒磕到后脑勺成为植物人,灵魂因为量子纠缠的缘故附身同样后脑勺被重击的安格身上,在灵魂1+1大于2的情况下走出了两个不同灵魂都不曾有的荣耀之路。。。。。
其他 34万字 7小时前
关于开局道祖境,座下弟子皆是大因果:(开局道祖境+群像文+无敌剑修+收徒系统文+诸天万界+剑修+无后宫+单女主+杀伐果断)陈长生:“诸位道友出手吧,不然贫道找不到杀你们的借口。”大弟子陆长之:混元剑体(一觉),剑道无双,攻代无双。二弟子陈安之:禁区之主转世重修,镇狱神体——禁忌之体,大成万法不侵,肉身无敌。三弟子萧染仙:九世轮回,九世死,十世便已无修仙之意,最终还是踏修仙路。..........
武侠 33万字 3小时前
关于崩坏:我用着你的一切来爱我:(纯爱+超甜+纯糖+微慢热+爱莉单推人+爱门+(???)猜。)前文明:我叫常圆,父母希望我能和他们长长圆圆,可惜他们死的太早。我穿越了,穿越到了我最喜欢的崩坏三的世界。但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无力改变任何东西,但是我仍然不放弃。我使用了自己的先知先觉,和很多重要人物产生的关联,其中的粉色妖精更甚。我喜欢她,可是,她终究不是我的,我是自私的。但我想让她活下去,哪怕是自
其他 35万字 5小时前
关于穿书,反派男二被我攻略成小忠犬:自行看简介,多看书评避雷。童欢悠穿书了,赶上了穿书潮流,还是一本太监文。不是高冷女主,也不是贯穿全剧的恶毒女配,只是一个开局出场没几页就死了的女炮灰。童欢悠内心简直只能用一万头奔腾的草泥马来形容。穿书就穿书,怎么还带个傻X系统,天天叫她攻略反派男二。人家反派男二喜欢的是女主那种温柔的高岭之花,她怎么下手啊?关键是这个反派男二,长得人模狗样,不仅腹黑,下手也狠。
其他 31万字 2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