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接入京第一天,先杀堂姐》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较大。”
纪茹说,“亲祖母当年确实如花姨娘她们猜测的,是借着火让爹死遁。
她一直知道她的儿子没有早夭,弥留之际放不下,心心念念着,被便宜祖父得知了,于是就……”
她未尽之意,大家都懂。
空气陷入了沉默。
“所以不管是哪种情况,都是阴谋呗?”纪凌有一点婴儿肥的脸,皱成了一团。
刘春艳敲他的脑袋一记,“那不然呢?没听你姐说,她梦中那一世,你和你爹有多惨吗?
你姐还觉得好歹你们是侯府血脉,和福宁院那老太婆谈条件,只要她保我命到她出门子,然后我们三个离京,不就是想的你们到底是侯府血脉吗?
结果呢?呵!那点子血脉亲情,算个屁!”
纪凌捂着脑袋,他就不该多嘴接一句。
纪茹瞥着他,“我说起书铺的事,是想给你提个醒,以后万一遇上那些人,你多留个心眼子。
在书铺那会儿,你看清了那几个人的长相吗?”
纪凌点点头。
纪茹看着他,突然皱了皱眉。
上回所谓家宴时,纪凌不到半个月就圆润了许多,当时纪荷言语奚落,她还怼了,别不是吃食被人动了手脚。
后来又特意提醒过纪刚和刘春艳……
当时没问题来着。
但,这会儿猛的一下,纪凌都已经有婴儿肥脸,变得圆鼓鼓了?
“纪凌,你平时除了一日三餐,会要加餐,或者吃点心零嘴那类东西吗?”
啊?
纪凌,纪刚和刘春艳,皆是一愣。
“你又要说你弟弟胖了?吃得好自然会胖,而且小孩子胖一点,壮实一点,更好啊。”刘春艳有些不满的嘟囔。
一般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壮实一点,而过过穷日子的人,更加巴不得把孩子都养的白白胖胖。
刘春艳看了看纪凌,只觉得她家儿子怎么看,都是一个越来越好看的精神小伙儿。
纪刚道,“上回我们是在外面医馆找了一个大夫……”
纪凌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没有说话,只默默扒一口饭。
十来岁的小少年,也有一点知道臭美了。
族学是有统一的学子服,他刚去的时候,觉得那学子服,他穿起来挺好看的,但最近,和其他人走在一起的时候,莫名就感觉差一层了。
最主要的是,刚刚他姐的问题,让他想到,其实他除了一日三餐外,并不会加餐,零嘴也很少吃。
“那,再换一个医馆,找个大夫看看?”事关纪凌的身体,刘春艳还是忍不住 心里打起鼓来。
纪茹沉吟了一下,“上一个大夫没看出来,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真的没问题,一种是查不出来。”
“还有第三种可能,查出了,但没说。”纪刚补充。
啊?这……
“嘭!”
刘春艳猛的一拍桌子,纪茹和纪凌连忙拉住她,这是在外面呢。
还好他们是坐在雅室。
低头挠了挠头顶,纪茹道,“先不找大夫了,把身边的人都仔细的梳理一遍吧。”
顺手给纪凌一颗爆栗子,“你自己平时也警觉一点,多注意身边的人和事。”
身边得找个懂点医术的人才行,要是能懂毒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关于万人嫌?明明是豪门顶A心尖宠!:郁知是个被家族厌弃的万人嫌beta。郁家濒临破产,几经辗转,郁知被卖给首富孟家,成为孟家继承人的小媳妇。这位大佬从不在公众场合露面,外界只知道他是个alpha,患有腿疾。-某天,在京大美院举办的作品展上。郁知的木雕被匿名人以一亿高价买下。全校议论纷纷,眼红者更是骂郁知不要脸,对他抱大腿的行为极尽嘲讽。当天回家,一进屋就有人抱住了郁知,低头吻他。修长有力的指节在
其他 63万字 17小时前
关于主咒回:每天都在猫塑挚友:夏油杰,一个被养猫系统砸中的倒霉蛋。破系统不仅强行绑定他的白毛男同窗当猫,还让他做各种繁琐又麻烦的猫咪养成任务——是的,被养成的是倒霉的男同窗。等等,他虽然爱偷偷摸摸猫塑男同学,但没道理真让他把人家当猫养吧?还真是。在系统耳提面命的叮嘱下,夏油不敢懈怠,兢兢业业地扛起一名合格铲屎官的职责。幸好,猫咪们虽然风格迥异,但无一例外都十分可爱,他铲屎铲得心甘情愿。养猫?他可
其他 22万字 6天前
关于安格荣耀:在存在超凡的世界,感悟元素的人称为魔法师;掌握自身超凡之力的人称为战士。蓝星普通人因为摔倒磕到后脑勺成为植物人,灵魂因为量子纠缠的缘故附身同样后脑勺被重击的安格身上,在灵魂1+1大于2的情况下走出了两个不同灵魂都不曾有的荣耀之路。。。。。
其他 35万字 5小时前
关于开局道祖境,座下弟子皆是大因果:(开局道祖境+群像文+无敌剑修+收徒系统文+诸天万界+剑修+无后宫+单女主+杀伐果断)陈长生:“诸位道友出手吧,不然贫道找不到杀你们的借口。”大弟子陆长之:混元剑体(一觉),剑道无双,攻代无双。二弟子陈安之:禁区之主转世重修,镇狱神体——禁忌之体,大成万法不侵,肉身无敌。三弟子萧染仙:九世轮回,九世死,十世便已无修仙之意,最终还是踏修仙路。..........
武侠 33万字 14小时前
关于崩坏:我用着你的一切来爱我:(纯爱+超甜+纯糖+微慢热+爱莉单推人+爱门+(???)猜。)前文明:我叫常圆,父母希望我能和他们长长圆圆,可惜他们死的太早。我穿越了,穿越到了我最喜欢的崩坏三的世界。但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无力改变任何东西,但是我仍然不放弃。我使用了自己的先知先觉,和很多重要人物产生的关联,其中的粉色妖精更甚。我喜欢她,可是,她终究不是我的,我是自私的。但我想让她活下去,哪怕是自
其他 35万字 19小时前
关于穿书,反派男二被我攻略成小忠犬:自行看简介,多看书评避雷。童欢悠穿书了,赶上了穿书潮流,还是一本太监文。不是高冷女主,也不是贯穿全剧的恶毒女配,只是一个开局出场没几页就死了的女炮灰。童欢悠内心简直只能用一万头奔腾的草泥马来形容。穿书就穿书,怎么还带个傻X系统,天天叫她攻略反派男二。人家反派男二喜欢的是女主那种温柔的高岭之花,她怎么下手啊?关键是这个反派男二,长得人模狗样,不仅腹黑,下手也狠。
其他 31万字 5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