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接入京第一天,先杀堂姐》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就要搞事情,可白府自打谢红莲进门后,靠着她一步一步在走向越来越好了,她虽然有心借此拿捏谢红莲,但也有所顾忌。
说白了,想借南伯侯府的势,丈夫儿子都能谋更好的差事,又想拿捏谢红绫用她的嫁妆过更好的日子。
所以,白母骚操作不断,只为拿捏谢红莲。
谢红莲看起来软绵绵的,一句狠话都没有,要纳妾?不仅答应,还问要几个,三个够不够?要不还是五个吧?
前提是,她要收养一个孩子。
白母自然不愿意,用得着收养吗?以后将庶子养到名下就行了啊。
再不济,可以过继侄子,实在实在不行,也能从族里挑一个小孩过继。
干什么要去外面收养?!
但,谢红莲坚持要收养。
一番博弈,最后妥协的是白母。
于是,谢红莲先去收养了一个小孩,再帮自己的丈夫纳妾,接二连三一顶一顶小轿子从侧门抬进府。
她也从来不为难妾室,正当白母暗自得意,又做着孙儿满地爬的美梦时,谢爱莲在一个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的午后,找到白母,递上几个账本。
只道是,你先看看,看完后,等方便的时候,派丫头去传信,她就过来。
白母在她走后一看账本,当场气的砸杯子。
谢红莲理出了这几年白府的各项收入支出,嗯,有七成是出自她的嫁妆。
她的意思很明白,需要白府将之补上。
在大厉国,女子的嫁妆是属于自己的私产,用媳妇的嫁妆,不仅传出去会被人戳脊梁骨,律法上也是不允许的。
当然了,一般女子都不会去告官就是了。
但如果告了,官府是会管的,何况人家还有南伯侯府这个娘家。
白母还想用婆母的身份压谢红莲,用儿子来威胁,更是用南伯侯府的名声……总而言之,什么手段都用了,谢红莲始终神色淡淡。
在白母折腾一番后,又轻飘飘的甩出一张和离书。
她不仅要收回银子,而且还要和离!
“……哇,这个女子狠啊。”听到这里,旁边桌的一个大汉忍不住感慨。
“可不是吗?她一早就开始谋划了,收养孩子,就是为的和离。”那位有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在白府当差的大汉煞有介事的点头。
大厉国没有和离立女户的,除非三十五岁以上,失寡又无子女的,才可以。
也就是,如果在三十五岁前守寡,又无子无女,都必须在三年之内再嫁。
当然了,也可以不立女户……但没几个出嫁后,和离、被休或失寡,想回娘家的。
一来会连累家里的后辈女侄、孙的名声,影响亲事。
另外,父母会老,兄弟嫂子弟妹当家,就算再好,那也隔了一层,是外人了。
有些甚至父母都不愿意接纳外嫁女,被休或和离回娘家的。
故而,除了被休弃的,极少有女人会选择和离。
毕竟哪怕如谢红莲这般,算好了收养一个儿子,一个女人带着孩子生活,又何其难?!
“我觉得可能其间还有别的事,否则只要娘家南伯侯府,稍微施点手段,就能压下姑爷纳妾。”
“我同意,何况成亲才三年,虽然白母着急抱孙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休妻中关于无子那一条,可是规定,七年无所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关于万人嫌?明明是豪门顶A心尖宠!:郁知是个被家族厌弃的万人嫌beta。郁家濒临破产,几经辗转,郁知被卖给首富孟家,成为孟家继承人的小媳妇。这位大佬从不在公众场合露面,外界只知道他是个alpha,患有腿疾。-某天,在京大美院举办的作品展上。郁知的木雕被匿名人以一亿高价买下。全校议论纷纷,眼红者更是骂郁知不要脸,对他抱大腿的行为极尽嘲讽。当天回家,一进屋就有人抱住了郁知,低头吻他。修长有力的指节在
其他 63万字 16小时前
关于主咒回:每天都在猫塑挚友:夏油杰,一个被养猫系统砸中的倒霉蛋。破系统不仅强行绑定他的白毛男同窗当猫,还让他做各种繁琐又麻烦的猫咪养成任务——是的,被养成的是倒霉的男同窗。等等,他虽然爱偷偷摸摸猫塑男同学,但没道理真让他把人家当猫养吧?还真是。在系统耳提面命的叮嘱下,夏油不敢懈怠,兢兢业业地扛起一名合格铲屎官的职责。幸好,猫咪们虽然风格迥异,但无一例外都十分可爱,他铲屎铲得心甘情愿。养猫?他可
其他 22万字 6天前
关于安格荣耀:在存在超凡的世界,感悟元素的人称为魔法师;掌握自身超凡之力的人称为战士。蓝星普通人因为摔倒磕到后脑勺成为植物人,灵魂因为量子纠缠的缘故附身同样后脑勺被重击的安格身上,在灵魂1+1大于2的情况下走出了两个不同灵魂都不曾有的荣耀之路。。。。。
其他 35万字 4小时前
关于开局道祖境,座下弟子皆是大因果:(开局道祖境+群像文+无敌剑修+收徒系统文+诸天万界+剑修+无后宫+单女主+杀伐果断)陈长生:“诸位道友出手吧,不然贫道找不到杀你们的借口。”大弟子陆长之:混元剑体(一觉),剑道无双,攻代无双。二弟子陈安之:禁区之主转世重修,镇狱神体——禁忌之体,大成万法不侵,肉身无敌。三弟子萧染仙:九世轮回,九世死,十世便已无修仙之意,最终还是踏修仙路。..........
武侠 33万字 14小时前
关于崩坏:我用着你的一切来爱我:(纯爱+超甜+纯糖+微慢热+爱莉单推人+爱门+(???)猜。)前文明:我叫常圆,父母希望我能和他们长长圆圆,可惜他们死的太早。我穿越了,穿越到了我最喜欢的崩坏三的世界。但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无力改变任何东西,但是我仍然不放弃。我使用了自己的先知先觉,和很多重要人物产生的关联,其中的粉色妖精更甚。我喜欢她,可是,她终究不是我的,我是自私的。但我想让她活下去,哪怕是自
其他 35万字 19小时前
关于穿书,反派男二被我攻略成小忠犬:自行看简介,多看书评避雷。童欢悠穿书了,赶上了穿书潮流,还是一本太监文。不是高冷女主,也不是贯穿全剧的恶毒女配,只是一个开局出场没几页就死了的女炮灰。童欢悠内心简直只能用一万头奔腾的草泥马来形容。穿书就穿书,怎么还带个傻X系统,天天叫她攻略反派男二。人家反派男二喜欢的是女主那种温柔的高岭之花,她怎么下手啊?关键是这个反派男二,长得人模狗样,不仅腹黑,下手也狠。
其他 31万字 5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