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修仙:不朽圣灵》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自从秦麟下了秋霜山后,便发现平火镇上多了不少人,顿时便想到了有可能是来寻宝的。
毕竟平火镇只是被破坏了,银子黄金以及那些坚硬的宝物等等,可是一个都不少。
虽然金银不少,但秦麟也不打算掺和凡俗间的争斗,再说了,在内门里他也拿了几百两金银,至于用不用得上,他还真说不准。
毕竟自己已经是修仙之人了,一切应以修炼为重。
“绕一下吧,若是碰到修为比我还高的可就麻烦了。”
一番思考过后,还是以稳妥为重,虽然不走秦家外门需要绕一大段路才能离开平火镇,但一切以稳妥为重。
谁知道那个把秦家灭门的人在不在那里。
“哔!!!”
正当秦麟准备离开时,一道尖锐的哨声响起,不过数息之间,五六个壮汉便将他团团围住,个个凶神恶煞,眼带杀气。
“你是何人!为何要到我血狼帮的领地之内!”
一男子左眼戴着眼罩,身型壮硕,看到秦麟瘦瘦弱弱的,便开口大喊道。
“血狼帮?”秦麟暗念一声,旋即开口笑道:“哦呵呵呵,这位大哥你看,这不是暴雪刚停吗,恰巧家中无粮,便出门寻兽打猎,谁知道一路上猎物甚少,一路前行便来到此地,在下绝无恶意,现在马上便要离开。”
从这些人的气质上看,一眼便能看的出是山匪了,而且山匪大多不讲道理,看上的女人便掳走,看上的财物便强抢。
秋霜山上也算是秦家遗地了,况且父亲的坟也还在此中,即使那些坟中无人,可秦麟依旧不想他们被人打扰。
随口编了个借口后,朝着眼罩男微微拱了拱手后,便准备越过他们。
而眼罩男则是打量着秦麟,若有所思。
这小子长得娇嫩白净,穿的是上好的绸缎,且不说他身后泛着寒光的长枪,就连行囊都是极好的绸缎所做。
要说他是以打猎为生的山中野人,拿自己着一身可算是乞丐都不如了。
旋即眼罩男旁边的人悄悄说道:“四当家,这小子身上穿的是上好的罗绸,那柄长枪品质也是极佳,您不是说一直缺把趁手的兵器吗?而且他的背囊里,有金子的声音,我觉得这小子是那群商人派来的。”
四当家点了点头,他听出了背囊里除了金子,还有一些玉器。
平火镇让他们大发了一笔,但其中得到最多好处的,还属那些商贾之流。
他们是第一批淘金的,很多地方都被他们零零散散的搜刮了一番。
若不是血狼帮实力浑厚,硬生生把这片还未被指染的土地给的,估计最后连口汤都不一定喝得了。
而这个男孩,看起来并不大,从衣着与皮肤上看,也不像是白雾门那边的人,极有是可能是那些商贾派来找寻宝藏下落的。
并且从他背囊以及身后的长枪上看,极有可能知道那最大的宝藏在哪。
“兄弟且慢。”四当家一手拍在秦麟肩膀上,将其拉住。
而秦麟眼底则是闪过一抹寒光,体内灵力暗中涌动。
这些都只是一些身体强壮的凡人,丝毫没有灵力修为,只需一掌便可将其毙命。
只是秦麟并没有就此了结他们的生命,虽然眼前只有六人,但保不准还有谁隐藏在暗处。
若是就此得罪一个不知名且不知底细的势力,此等决策,绝非上选。
“不知先生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自前女友出轨,邵唐发了宏愿,找个女人年底前结婚,三年抱俩,努把力,四年抱仨也是可行之道。而本故事的女主人公:不婚不育保平安邵唐:噶……噶??某老头坟前“老邵头啊!!咱们家绝后啦!!!”某老头:……倒也..
其他 15万字 2天前
关于就算你是魔教也得为国争光:黎岁曾经穿越战乱时代,当了几年魔教教主。带着魔教金盆洗手作羹汤之际,又穿回现代了。谁知道,魔教的众人竟然跟着穿过来了。黎岁为了让他们不生事端,只好管吃管工。祸国殃民的妖女右护法?你,去娱乐圈专职演妖女去,就这一个人设,爆红全世界!武功高强的左护法?你,去参加特种兵竞争去,成为世界兵王!逃跑速度天下第一的堂主?你,去给我参加奥运会,破世界记录去!冷静无敌,对人体科学痴
其他 24万字 2天前
关于开局!冤啊!我和总裁清白的啊:四年的大学爱情生涯就此结束!当晚吴宇来到一处酒吧邂逅了同样醉酒意识不清的女子。第二天醒来只看到桌上放着的二百五十块钱和一张写有“辛苦了”的字条。不知道长相,不知道胖瘦,吴宇除了知道是个女子对对方其她信息一无所知。当三个月后。吴宇进入到诗月服装设计公司上班。公司总裁江诗瑶竟说要跟自己签订一份为期一年扮演夫妻的协议,因为她怀了孩子。吴宇脑袋瞬间当机了。一时间竟怀疑总
玄幻 40万字 2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