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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莎他们一路以不算快,但也不慢的速度前往普法尔茨。在离开布鲁多后,穿越多森公国,就来到了弗兰哥尼亚公国。而进入弗兰哥尼亚公国后,大约不到一个礼拜,探路的几名骑士就带回了两个陌生骑士。
他们是东道主安排在大路上,随时等候前往普法尔茨的诸侯的骑士。一旦遇到探路骑士,就会跟随来请安,并在请安之后回去报信——请安本身也是一种通知,通知来的一方做好被招待的准备。
是的,被招待也是需要做准备的.这一天,投宿在城市的富商大宅里后,路易莎就抓紧时间准备了起来——相比起不知道环境的旅店,富商的宅邸无疑是好得多的住处,为了住下同行许多人,伯爵要求此地市政府安排了好几个富商宅邸。
当然了,不是人人都能住进富商宅邸的,这些大宅本身的居住者也会担心骑士老爷们会不会一个不好,就客串一把盗匪,把自家给祸害了。就是一些有身份的人,以及贴身随从能住进去,其他人还是住在附近旅馆之类的地方。
侍女们侍奉路易莎洗头洗澡平常在路上,洗澡还好一些,洗头真的要路易莎完全不能忍受了,才会洗一次。而且今天不只是路易莎要沐浴,侍女们也纷纷准备洗澡,或者至少要擦个澡。毕竟明天就有东道主来迎接的队伍了,当然要保证自身由内而外无可挑剔!
雨果夫人一边给路易莎擦头发,一边说起明天的事:“郡主一定要装扮得光彩夺目,这种大型庆典,‘客人抵达’与‘主人欢迎’,本来就是庆典第一个重要部分。现在大家流行将其组织成戏剧一样的‘闪亮登场’,对双方都是。”
“这关系到伯爵的体面,当然也关系到您自身的体面.那些不认识您的高级贵族,要以怎样的态度对您,很多时候一出场就决定了——那些来迎接的人,都最善于传话的,一旦回去,立刻就能将这一次见到的新人、新事,散播开来。”
路易莎对此表示‘理解’,也无意这个时候搞特殊操作。所以在擦干头发的过程中,就让其他人找衣服、珠宝,确定自己明天要穿的、要戴的。
第二天清晨,晨祷结束后,路易莎穿上了前一晚选的衣服:内里是一件灰绿色织锦缎束腰裙袍,这件衣服的颜色和她的眼睛相衬,不知道怎么染的,虽然带着灰调,但配着少量的淡色花纹,既华丽又清新。
束腰的腰带不必多说,也包着金银,腰带扣上是一颗胡桃大的祖母绿。
这样一件衣服已然奢华,但相比起压在外面的斗篷,又什么都不算了。那是一件鲜红色的天鹅绒斗篷,为罗兰西地区的卢卡出产。那里生产的天鹅绒质地最为华贵,不仅绒最厚,还会织入一些金银纱线。这样当丝绒在不同光线下变幻光泽时,还会闪出点点金银光。
这样的斗篷用最好的鲜红色染料来染是最正常的,因为这个颜色染料昂贵,才不算浪费了好料子!
而这件长长的、带着拖裾的斗篷,上面还有金线刺绣的麦穗图案,边缘和领口部分则用金色丝线做的流苏装饰,金色和红色搭配,尤其显得骄傲高贵——说实话,这个颜色搭配非常挑人,如果人不够出众,穿上这件斗篷就很容易被压住,衬得格外寡淡普通。
相反,本身如果比斗篷更夺目,那就真是人群中的焦点。不用介绍、强调身份,众人自然知道当事人的超然地位。
路易莎显然就是极为合适的人,当雨果夫人将一枚镶着黄钻的十字架大胸针别在这斗篷领口时,就连平常看惯了路易莎的海莲娜都忍不住道:“说实话,宫廷诗人们总是乐此不疲地、以诗歌赞颂自己女恩主的华服,是如何如何与她们美丽的面庞、优雅的举止相称,我都觉得枯燥无聊。”
“一方面实在是太多了,而且很多完全就是在套用前人诗句,就连他们女恩主的衣服,也不见得如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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