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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不对,现在要叫少爷……”
“少爷,您……您真的好……好俊啊。”
她咬唇欲泣的痴迷状态让萧云受不了,用扇子轻敲一下红绫的脑袋,道:
“别犯痴了,收点心思。”
红绫摸着被敲的位置傻乐。
过了一会儿才说:
“少爷,真的没有人看出我们是女人诶。”
萧云挺了挺胸,望向彼此平坦的胸口,除了皮肉紧绷了些呼吸还是挺顺畅的。
由衷道:
“想不到陈路说的束胸衣真有奇效。”
“不施法术,不堕筋骨,就能把皮肉裹得如此紧致。”
红绫怀疑道,“这个臭小子怎么懂这么羞人的东西?不会在家乡的时候就常替女人做这种事吧?”
萧云道:
“按陈路的说法,他的家乡有一种人,喜欢装扮成……戏剧人物,戏剧人物无分男女,出于热爱,必要时需要女扮男装,男扮女装。”
“天外世界又无法术可用,他们就需要借特殊道具重塑身形,束胸衣只是其中一种。”
红绫被萧云如今的风采迷的找不着北。
喜滋滋地说:
“少爷现在只怕说句话,就有无数女人愿意投怀送抱。”
“真亏陈路能想出这种办法,奴婢才能有此眼福。”
正说话的功夫。
成衣铺门口的珠帘被揭开,陈路换好衣服与她俩会合。
两人一齐转头。
本不抱着什么惊艳的心思。
毕竟陈路刚才相中的是一套铠甲。
用她们不知道的行话描述,就是孙悟空穿的那套。
这小子一眼就拿定主意了。
并强烈希望打造一根金箍棒以便称自己为齐天大圣。
又惹了不少笑话。
只不过,现在出门的这个他,腰上别着红玉色的酒葫芦,后背绑着一把剑。
浅灰色侠客装,原本凌乱的马尾绑成了一个干练的发髻,额前落下几缕碎发,添了些少年人的潇洒。
最重要的,这个闯祸精一直没怎么打理过仪容,皮肤总是黑黑的,嘴唇周边冒着一圈淡淡的青胡子。
不知是不是用肥皂洗过脸,还剃光胡渣。
现在干净,精神,像个英武的剑修侠士。
比起两人的精致白皙,多了野性和洒脱的味道。
此外,为了不让人认出他是陈路。
不仅点了泪痣,还用某种肉色膏体垫高鼻子和颧骨,眼皮由双变单,头发从淡棕染成全黑,脸比平常瘦了几分。
若非每日相对,两女一时都认不出来。
萧云迎上前去,难得见他改头换面,微笑道:
“你怎穿成这样?”
陈路松松肩,惬意地说:
“我又相中这一套了,搭配起来也是经典造型,怎么样,有没有点酒中之侠,剑中之仙的感觉?”
萧云不认得什么酒侠剑仙。
不过现在这个灵气逼人的他,非常合自己胃口。
不禁说:
“服饰之道,博大精深,只是搭配妆容,便能让一个人如此不同。”
陈路见她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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