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豪门老男人!给校草继子当妈!》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沈昭怔怔望着镜子里的人儿,一张极为精致的脸蛋,五官绝美,每一处都似是女娲娘娘精心捏造而成。
乌发如漆,眉眼精致,一双极具特色的猫眼又圆又上挑,灿若繁星,像是会说话似的。眼角下一颗小痣妩媚勾人,肤如凝脂,脸蛋嫩得似剥了壳的鸡蛋。
她抬起手,抚上脸颊,这张脸既熟悉又陌生,几乎与前世的自己长得一模一样,但比前世的自己更鲜活健康。
上一辈子,成长环境使然让她养成了争强好胜的性格,她的人生准则就是“要么不做,要做就做最好,”毕业之后从事了她最感兴趣的销售行业,仅用了短短一年就成为了公司的金牌销售。
偏偏她又不是一个安分的性子,天生爱冒险,喜欢折腾,挑战自我,而后就是不断炒老板鱿鱼,跳槽了几次,身价大涨,不管走到哪个行业,当年销冠必是她的囊中之物。
也因为工作太拼,早早的熬垮了身体,当她意识到的时候,已经太晚了,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是在医院度过。
人们见到她的第一眼,往往惊诧于她的美貌,而后就是怜悯,她从他人眼中看到的最多的就是同情可惜。
沈昭轻轻吐出一口气,死亡对她来说不是终结,而是解脱。以她骄傲不服输的性子,她极不愿让别人看到她脆弱狼狈的一面,更不想收获同情。
不知道她为何会穿进很早之前看过的一本古早霸总虐文里,成为男主的恶毒后妈。
原书中对于原身的描写只有寥寥几笔,还是存在于管家的回忆里,那时剧情已经开始,男主已经是不苟言笑的冷面霸总。
管家回忆起陆之羡这一路的成长,提到了原主这位恶毒后妈,对于得罪男主的人通通没好下场,原主也不例外,下场凄惨。
沈昭之所以对这本书有印象,还是因为它实在是太狗血了!!!
原书又长又狗血,男女主爱得死去活来,虐得死去活来,集齐了灰姑娘爱上王子、白月光、情人替身、各种误会、有情人终成兄妹、追妻火葬场、男女主身世之谜等等古早虐文必备要素。
沈昭回顾了一下,对原书仅有的印象,得出结论,一男主以后会很厉害,二她作为恶毒后妈下场会很凄惨。
现在小说剧情还没开始,男主现在16岁,原主刚刚嫁入陆家,一切还没发生。
所以还来得及!
沈昭活动了四肢,蹦了蹦,这具身体除了因为原身减肥有些瘦,能吃能拉身体倍倍儿健康!
目前时间节入点,原主搬进陆宅已经半个月了,这半个月里原主既没见过便宜丈夫陆霁,继子陆之羡也很少见。
一人独住这栋大别墅,还有管家和佣人若干服务原主,日子爽歪歪。
上辈子她之所以那么拼命工作,还不是为了赚钱,早日在这寸土寸金的京市买个小窝。
一朝穿书,直接美梦成真。
沈昭抬脚进入盛满水的浴缸,缓缓坐下,玫瑰花瓣缀点水面之上,水汽弥漫,舒服得眯起桃花眼。
一边泡澡,一边思考。
原身和陆霁的这段婚姻,就跟莫名其妙中了大奖一样,她和陆霁只有一面之缘,还是在A大的校友会上。
当陆霁的秘书林远找上她的时候,原主兴奋得找不到东西南北,连忙同意,签下婚前协议,成为了陆氏集团掌权人陆霁的太太。
原主还没大展身手,就被她捡了漏。
原主都搞不懂陆霁娶她的原因,她更不知道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关于回到1970开局要分家:一朝醒来发现赵毅发现自己回到了三十年前,过去的一切好像不似做梦一般,想起自己种种的付出,结果换来的是嫌弃,赵毅果断提出分家,远离那些极品吸血虫。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玄幻 40万字 3天前
关于凡修:从贿赂仙师,加入宗门开始:王坚一介农民子弟,被测出了有四属性杂灵根,可加入凌云宫的要求,却是三属性以上灵根。本来,达不到要求的他,从此无修仙之缘。可是呢,在王坚的父母贡献出来一颗百年柳树心灵草药,他就被凌云宫仙师,勉强收为杂役弟子。贿赂?不,这是人情世故。从此王坚开启修仙之路,以低微修炼天赋迈入修仙界之门。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获得了神秘竹筒。在竹筒的逆天能力下,他低微的资质,也有了成
其他 75万字 1天前
关于傲世鸿途:女友背叛,靠山被抓,本应前途无限的陈江被下派到偏远乡镇,混吃等死,谁知庙小妖风大,没有背景的陈江被人处处针对,幸好初恋女神找上门……且看乡村小子如何一路逆袭,执掌风云!
玄幻 52万字 20小时前
关于雪中:吴家剑冢酒剑仙,剑开天门:穿越综武世界,成为吴家剑冢弟子,融合酒剑仙模板,只要喝酒就变强!于是,吴家剑冢少了一个练剑成痴的落魄族人,多了个逍遥的酒剑仙!“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大醉数年,如梦初醒。那一日,江湖鱼龙混杂,东越剑池?轩辕世家齐至,吴家剑冢危在旦夕?“天上剑仙三百万!见我也需尽低眉!”“唯我酒剑仙!!”吴轻舟化身酒剑仙,杀穿江湖,剑指庙堂,什么离阳皇室,北凉铁骑,北莽军
都市 46万字 15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