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尸末世,我成长为王》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王杰早上起来,吃了东西,就向北进发。
按他的计划,每天走8小时,前进二十公里左右,大概两周后就能走到国境线,到了国境线,就应该能找到公路。那时就方便找到家。
他从早上8点出发,走了三个小时,才只翻过了一座山,这比他原想的速度要慢太多了。
也难怪,他现在走的路可是热带雨林,这里没有人类行走的踪迹,就是有这几个月没有人类的行为,这些小路也早就被杂草淹没。
王杰快中午的时候,突然在山腰处发现了几户人家。
他远远的观望了一会儿,没有任何人和进化体的动静,他才从森林深处来到这个村子。
村子只有三户人家,看情况应该是一家人,只不过在一个大屋建好之后,应该是孩子大了,在大屋边上建了两个不大的小屋子。
王杰端着枪,一间屋子一间屋子查看了一番,屋子里已经几个月没有人住。屋顶风吹雨晒的已经都能看到天。
在另一个小屋子里,王杰看到屋子中间有一个泥土围着的小火坑。
这里应该是厨房,王杰看到了很多已经晒干的菜叶和精盐。
王杰突然听到有公鸡叫。
这让他一时兴奋了起来。
鸡!
好久没有吃到新鲜的肉类的了,大多数时候都是罐头。
王杰也是心血来潮。
他放下背包,抽出了匕首悄咪咪的摸出了草屋。
果然,在这房前屋后,几个鸡在满地的溜达。
这应该是原主人饲养的,因为人走了,这些鸡就成了没人管的。这慢慢从围着的鸡棚飞了出来,到处找捉着山里的虫子吃。
王杰悄悄的摸到了近前,那些鸡敏感的咕咕叫着,逃的远了一点。
他看准一只母鸡,一个飞扑,那母鸡受惊要飞起来,让王杰一把掐住了鸡脖子。
在这里能抓到鸡,也是真让他没想到,这森林里应该有其他野生动物,那些动物应该也会捕食啊。为什么有这么好抓的鸡不抓呢。
先不管了,杀鸡吃肉。
王杰抓着这只鸡进了草屋。不能在外面放血,他知道在森林中,血是一种吸引大型捕食动物的信号。
看起来一刀是小事,可血的味道很快就会随风飘出去几公里远。很多大型食肉动物在几公里处都能闻到这种血腥味。虽然现在手里有枪,但小心还是必要的。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他找了一个盒,一刀把鸡脖子就割开。放干了血,这个时候没有热水,根本就不可能用热水退毛。
王杰突然后悔了,太大意了,应该找个小溪,这家人能在这住,周围一定有溪水。应该在溪水边处理,这样安全多了。
但血已经放了,那就这样吧。
王杰背起了背包,把鸡扔进了一个塑料袋子去寻找水源。随手拿走了精盐和一些香料。
看着树间依惜还能辨认的小道,王杰看到了溪水,水流不大,但清冽甘甜。
王杰这回把鸡取出来,用溪水好好洗了洗血污,后来干脆把鸡皮和羽毛一同割下来,埋在了土里。
把粗盐放在石头上压成碎粉,用水打湿均匀的涂在鸡肉上。
在找几个大叶子把鸡肉包好。
挖个坑,把鸡肉放在坑里,在上面生上篝火。
完成这一切,王杰在溪水边的大石头上静静的靠着。
顺便扔出了小型侦查机,这就是大琳用的那种,范围不大,一两百米的范围,能大概发现周围的危险。
这森林里,对于王杰来说,最怕的就是进化体,其他大型动物对他的威胁几乎为零,外骨骼提供了很好的保护,普通动物的牙齿根本就不可能咬开这些金属。
两个小时之后,正午的阳光透过林间的空隙照在大石头上。
暖阳阳的感觉真是舒服。
王杰移走火,从坑里挖出了烤好的鸡肉。
鸡肉有些山野中野味的鲜美,加上粗盐的提味,那流油的汁水,包含着大自然的精华。
太美味了,王杰吃的是津津有味,有几个月都没吃过这么新鲜的肉了。就是宋河家的避难所的食物也比拟不了这种全天然的鲜美。
他在这里大快朵颐,南方战区和前线基地的人都看着他津津有味的大啃。
这周谨司令看到一大群人围着屏幕在那着什么,就好奇的挤了过来。
大家一看是他,就纷纷让道。
周谨走了进来,定睛一看,就见那王杰正坐在那里啃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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