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潮:夜归军团有个神二代》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平行世界,有私设,时间线不同于游戏,脑子寄存处)
新历157年2月,今州城
在一处巡尉哨站,一队穿着制服的人正在窃窃私语。
“听说等会要去野外,我可不想碰见那些[残象]怪物。”
“今州城野外,我都不敢随便去,太危险了。”
苏远阳在队伍中,只瞥了一眼, 但并没有参与他们的讨论。
穿越这三个月来,自己时不时就在梦境里见到的金色棍子,登山杖一样的东西。
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是虚构作品里常说的金手指呢?
或者只是自己的幻想?
唉,自己这来了之后给广大穿越者前辈丢脸了。
不仅没有什么金手指,连吃饭都是难题。
原主意外身死,而他则魂穿到这个人身上,而且他也叫苏远阳。
苏远阳想到这里,又是一阵无奈。
看来自己只能做一个普通人了。
议论声很快就停止了。
这支巡尉的副队长,身材瘦小的刘副队站了出来。
他眼睛有精光闪过,打量全场。
“今天我们要和夜归军的踏白一同工作,去野外采集数据。”
不少人被他一扫而过,尽管身体绷得笔直,脸上表情依然严肃,但眼底里都不由得出现一抹紧张。
因为,离城到野外执行任务,真的不是什么好差事。
残象,流放者,鸣潮生态……
各种各样的危险在今州城外面。
“苏远阳,你在发什么呆?给我出来!还有小虎,你也来。”
发呆怎么你了?
苏远阳嘴角微微抽搐,真是来什么怕什么。
不过,自从他穿越到这个世界,似乎运气也没有怎么好过。
是的,苏远阳是一个穿越者,他来到的是鸣潮世界。
可惜的是,穿越后的这三个月,他现在还没有获得那些穿越者们如老爷爷、系统一类的金手指,走上开挂的人生。
而且没想到他刚加入巡尉一个月,就要离开安全的今州城,到野外执行任务。
他一个新人,不会是因为上次左脚先踏入办公室,惹到了刘副队,才被他穿小鞋吧?
小队中的不少人都用同情的视线看向苏远阳。
没想到他一个刚加入的新人就要去危险重重的野外了。
说不定是站着出去,躺着回来。
刘副队的嘴角,上扬起难以察觉的弧度。
苏远阳这小子,前段时间居然惹他生气。
正好趁这次,带他去野外吃点苦头。
自己到时候再帮他一把,让他知道什么叫尊重老前辈。
……
四人领取了制式迅刀与枪械,来到了城门口。
远远地,苏远阳就看见一个头戴蓝色贝雷帽的少女。
她站在吹拂的风中,发丝的尾端是灰白色的羽毛,犹如一只温柔、纯真的云雀。
风吹开额头的刘海,露出一个奇特的标志。
声痕。
秧秧!
苏远阳自然认得她。
在穿越之前,他就是一个鸣潮玩家,最为喜爱的角色,自然也是秧秧。
没想到这次居然是和秧秧一起行动。
真是意外之喜啊。
“秧秧小姐,我是巡尉第七小队的刘海,任副队长,这是我的队友们。”
“你好,我是苏远阳。”
苏远阳连忙上前打了个招呼,心中有些小激动。
不过他也不敢做什么出格的事情。
毕竟现在自己与秧秧毫无关系,贸然做些什么反而会引起对方反感。
“我是夜归踏白秧秧,是一个共鸣者。”秧秧红唇微张,轻柔的嗓音随风飘散,“能力与风有关。”
共鸣者。
苏远阳心中凛然,共鸣者这个词他自然不陌生,简单来说就是拥有异能力的人。
秧秧额头的标志,就是共鸣者的“声痕”。
很可惜,他不是一个共鸣者。
若是能成为共鸣者,或许过得能比现在只是普通人的自己要好吧。
“好的,我们这次的目标是城外的一个地点,那里有异常的能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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