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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此时,在离少年大概不到一千米外的酒店里,林奇正在招待投资团。
金碧辉煌的装修让很多住进这里的客人们都短暂的忘记了这里是纳加利尔联合王国,一个位于东大洋上落后贫穷且愚昧的国际。
剔透的水晶灯片将明亮的光线折射到各处,并且为那明亮的光线增加了一丝绚丽的颜色。
一队不知道有什么名头的本地乐队和歌手,正在低声的演唱着舒缓的歌曲。
歌手是一名纳加利尔人,肤色偏黑,长相也不太好看,但令人惊奇的是他的嗓音,宛如一桶弥久芬芳的陈酿,散发着令人陶醉的味道。
一些女士围绕着他站在,微微闭着眼睛,倾听着那令人灵魂都在偏偏起舞的嗓音。
他的歌声并不响亮,稍微远一些的地方就很难听见,而在稍微远一些的地方,人们三五成群的端着酒杯聚集在一起聊着天。
聊着来到纳加利尔之后的见闻,聊着他们的发现,聊着这里的一切,有趣,且欢快。
身穿马夹带着领结的服务生快速的在人群中游走,他送来一杯杯美酒,带走一只只空杯,整个房间里的任何人,在这一刻,仿佛置身于他们最熟悉的环境中,而不是在纳加利尔!
这也再一次证明的金钱,或者说财富的伟大,正是因为有了充沛的金钱,在这片落后愚昧且贫穷的土地上,也能建造出如此金碧辉煌的建筑。
舞池中,林奇正在佩妮跳舞,他其实并不是“主人”,今天的主角是莱姆,他可以算是一种陪客,所以现在还不需要他出现。
在这个过程中,他可以做点自己的事情,比如说佩妮邀请他一起跳一支舞,对此林奇没有反对。
两人在舞池中随着舒缓的音乐跳着一种类似慢摇的舞蹈,这种舞蹈没有什么具体固定的步伐或者形式,它更像是给那些热恋中的男女一些靠近彼此,耳鬓厮磨的机会。
每一次呼吸,林奇都能嗅到一种芬芳,一种来自于异性的芬芳,他的一只手握着女孩的手,另外一只手则搂着女孩的后背。
今天佩妮换了一身鲜红色的裸背长裙,在雍容华贵之中,靓丽的鲜红又带来了一丝少女的活泼,令人惊艳。
他的手,就这么按在女孩的背上。
林奇对自己双手的重视程度,超过了他对自己脸蛋的重视程度。
男人从来都不以容貌动世人,比起脸蛋,他的双手更重要一些。
比如说一双敏锐的双手可以通过纸张印刷字体的凸起去辨别一份文件的真伪,有一双稳定的手能够让他处理一些比较细致的工作,但这些事情,脸蛋做不到。
这也让他此时此刻能够感受到女孩肌肤的嫩滑,那种没有涂抹什么化妆护肤品,单纯的嫩滑。
这种嫩滑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像是人们常说的“新剥开的煮鸡蛋”,尽管煮熟的鸡蛋刚刚剥开的时候,凝固的蛋白也很嫩,但它并不滑,反而有些涩。
女孩的皮肤是滑的,指肚按在那嫩滑的皮肤上时几乎感觉不到任何的摩擦力,力学仿佛在这一刻完全的消失了。
指尖的触感让林奇有些沉迷,不是沉迷于女色,而是沉迷于对艺术品的欣赏。
其实林奇也是一个雅人,在他那个社会中,即使是装,也要装出一副高雅,且有文化的样子。
这里的文化,并不是文凭学识的文化,而是另外一种雅的文化。
有一次,他没进去之前,和几位大人物同乘一车,大家聊着投资的事情,聊着聊着,他们突然聊起了他们之间唯一的一个女性的名字,一个很有文化气息的名字。
其中能主导谈判的人笑着说念了一句诗,紧接着有人跟上了第二句,第三句,人们的目光落在了林奇的身上。
林奇毫不犹豫的念出了后面的诗,这首诗最后一句中的某两个字,恰巧是那位女性同行者的名字。
车里的气氛顿时变得更热烈起来,这是一种文化人对文化人的认同,那份合同在下车之后就水到渠成的签了下来。
在进去之后,林奇也遇到了不少文化人,其中有一个人也令他印象深刻,那个家伙用五年时间做了一个局,让不少人倾家荡产,而他之所以能让人们信任他的原因,就是他有“文化”。
林奇也是文化人,他什么都喜欢,什么都欣赏,其实女性也是“艺术品”中的一种。
他指尖轻轻的在女孩的肌肤上滑动,佩妮脸色被红霞浸染,她不太适应这种气氛,但又躲不掉。
和林奇之间产生的绯闻让她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电影圈或者说娱乐圈这个复杂的圈子里,没有背景很难生存下去,时时刻刻都会面对别人的刁难。
史隆只是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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