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叫我鬼王》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林峰醒来时,发现自己置身于一处房间中,这里不是俱乐部中自己的卧室,因为房间的面积明显小了许多。
不过房间中设施一应齐全,看上去也是一处颇为高档的地方,一旁的茶几上甚至还燃了一炉熏香,让房间中的味道显得十分好闻。
林峰抬起手臂,发现它已经恢复如初,原本的伤痛早已不复存在。
他的大脑开始恢复运转,之前的一系列经历都历历在目。
他们损失了卓玛与龙九,前来刺杀的黑衣人也死在了轰炸中,看上去线索好像是断掉了。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了解到了天王会的内幕,这个全国第二大的黑帮很可能已被修士们所掌控。
自己不知为何进入了自己的精神世界,并且意外见到了鬼首,在与其交谈的过程中,获悉了鬼首的一项能力,这让关于修士的线索一下便多了起来。
想到这里,他翻身下床,只想尽快与同伴们分享这份收获。
站在地上,林峰发现身体竟没有一点不适,甚至感觉比战斗之前还要活力充沛,这怎么看都不像是重伤之后睡上一觉就能达到的效果。
这时,他看到了床头柜上的耳机,让他立即想起了老友盘古。
戴好耳机,他正要去按戒指上的按钮,耳机中却传来了盘古的声音,原来戒指上的开关一直都没有关闭。
“你终于醒了,林弟,我们真的很担心你。”
林峰发现这台超级计算机有时真的很皮。
“你好,阿盘——不过你是怎么知道我醒了的?”
“耳机中有感应器,可以让我感应到每个人的耳形,我就是通过这个方法知道你醒来的。”
林峰苦笑,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识别方式。
“我睡了多久?”
“差不多24个小时。”
这么久?
林峰闻言颇觉诧异。
印象里他最多就和鬼首在轻松友好的环境下聊了一个小时,可外界的时间怎么就过去了一天?
“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是你们的新宿舍,位于天卫市内,当然,它同样是唐三的产业。”
“我们为什么要搬到这里?”
“当然是为了防止天王会的报复,你若是没什么大碍可以出去见见大伙,他们正要吃早饭。”
听到吃早饭,林峰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
推开房门,外面是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的两侧有四扇门,看上去应该是四个房间,而自己正是从其中一扇门中走出来的。
他沿着走廊向外走去,很快便来到了客厅。
客厅很大,分为多个区域,在用餐区摆放着一张长长的餐桌,所有的人都在,唐三正在打开一个个盒子,露出里面热气腾腾的披萨。
莫妮卡第一个发现了林峰的身影,看得出她是发自内心的喜悦,跑过来不由分说就给了林峰一个热情的拥抱。
若不是林峰急中生智,在那场密集轰炸中,莫妮卡与红蛇很难全身而退,给救命恩人一个拥抱怎么看都不算过分。
这时红蛇也走了过来。
被两大美女抱在怀中,闻着她们身上那沁人心脾的香气,感受着女人身上那特有的柔软,再想到与黑衣人的那番激战,林峰有了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不过,下一刻他的脑袋中就产生了不好的想法,这让他的理智与良知立时拉响了脑海中的警报。
林峰就像被烫到了一样,慌忙跳出了温柔乡,看上去就像个受宠若惊的小男生。
“不过就是一个拥抱罢了,你用不用这么敏感?”莫妮卡笑着打趣。
“没有,没有,我就是想看看你们有没有受伤。”林峰急忙找借口掩饰。
“大伙的伤都被三昧治好了,当然,也包括你的手臂。”红蛇说道。
三昧的全部注意力本都集中在初次见面的披萨身上,这时听到红蛇的话,他忽然喃喃的说道:“也不见你们给我一个拥抱。”
莫妮卡闻言哈哈大笑:“师姐,快,抱抱我们的三昧大师。”
这句话登时引起在场众人的哄笑。
项洁摇头苦笑,朝着三昧张开了双臂。
彼得一见急忙阻拦:“哎,男女授受不亲,和尚,你可是受戒之人。”
三昧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披萨:“佛祖都没人拜了,哪还有戒律可守?”
宫本这时忽然站了起来,一脸真诚的说道:“若是没有你,我必然是死定了,和尚,来,抱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关于见英雄略风骨:被天下四绝之一的楚冥狱掳走后,突然回来的神曲京携带着一个叫“绰儿”的小孩落魄于市井之间,偶得不怀好意的“裘阎”援手,那知他要引诱(也不记得自己是谁所以以楚为姓暂名室晓)“楚室晓”去偷盗享誉天下的虎符君子令。这时也分不清自己是男是女的“楚室晓”(神曲京)被裘阎以“孩子”相逼迫,不得已去盗取“君子令”,那知号称“宗师之隙”的上岘印觊觎虎符,突然出现抢走,大光明教三大尊主领命来追缉。
都市 57万字 4天前
关于女装后被前女友壁咚:………那一夜,张秦忆将人弃于闺帷,远走他乡;那一夜,她雨夜提刀上门,却只看到一尊傀儡;新婚之夜,她用短刃抵着他腰间,轻笑道。“无易,还跑嘛?”………诺大的王朝风雨飘摇,权谋与人心,在此刻尽相穷形…………多年以后,年轻的小道士坐于棋局前,望着对面的红衣男子,浅笑着问道。“先生可还悔棋?”张秦忆神色微动,看向棋局,摇头言道。“不悔…”山林依旧,人依旧…………
历史 26万字 20小时前
关于谁想成神?不都是你们逼我的吗:霓虹都市下的人潮里,有一种披着人皮的怪物,他们像正常人一样行走在其中。电视上说,这些人叫复苏者,以人肉为食,是一种残暴的怪物。在一个平静下午,一个普通的高二学生发生异变,成为了站在全人类对立面的复苏者!为了活下去,他与神明签订契约,以神明之躯行走人间。“这个时代容不下我,那它便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玄幻 34万字 21小时前
关于快穿:关于我拯救反派的那些事:棠鲤作为天地间的最后一条锦鲤,常年“有事摆烂无事休眠,没事别找我有事更别找我”,终于有一天——被雷劈死了。死了还被迫当起打工鱼,进入小世界当救世主复活。棠鲤:我能不能选择看广告——如果可以通过改变男女主命运或者攻略反派来拯救世界,你会怎么选?改变男女主命运?哈哈,癫公颠婆无可救药!拯救反派?拜托,阴晴不定的残忍大反派是人可以——嗯???那边那个大反派你怎么回事?
其他 35万字 12小时前
关于穿越后,我娶了一个男王妃:(主1+穿越+异能+空间)叶雁行,在末世生存了十年,一朝穿越到青黎王朝,一个华国历史上不曾存在过的朝代。傅谦润,青黎王朝侯府的大公子,从小被当成侯爷继任者培养。突然有一天有人告诉他们其实自己从小有婚约,对象还是个男的!他们会如何经营这份突然被绑在一起的感情呢?穿越小王爷和侯府大公子的故事。
其他 35万字 6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