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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千四百三十四章 条件艰苦了点(1 / 2)



《佣兵的战争》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梁栋赶紧打开了对讲机,听着里面没声音于是立刻急声道:“老鼠唿叫头羊,敌人的阿帕奇停止开火,有大量的士兵围住了羚羊还在缩小包围圈,他们要抓活的,完毕。”

“我已经被包围!重复,我已经被包围,敌人非常厉害,羚羊伤亡已经超过三分之二,逃生已无可能,救援已无必要,我将在合适时机自杀,完毕!”

梁栋刚刚把话说完,对讲机里就响起了沃尔维克斯基的急促讲话声。

沃尔维克斯基的话说的很急促,很绝望,但是真的很平静,他肯定没有慌,只是已经接受了命运而已。

“坚持住!坚持住!眼镜蛇,坚持住!”

沃尔维克斯基没慌,听声音倒是高扬急了起来,梁栋暗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的道:“没看出来,眼镜蛇这一副学生样子的倒真不是个怂货。”

在高扬和沃尔维克斯基对话的间隙之中,梁栋沉声道:“眼镜蛇,我就在你附近,敌人的武装直升机已经停止攻击,看样子他们是要抓活的,你们还有机会的。”

话说到这里,梁栋觉得自己必须加快行动了,虽然他一个人确实能做的有限,不过作用有限,那也能起到点儿作用啊。

一个突击手,一个华夏培养出来的合格步兵,一个出色的炊事兵,能做些什么呢?梁栋自己也在考虑这个问题。

梁栋的枪是一把hk416,撒旦现在的用的步枪挺杂的,突击手有时候会统一用hk416,有时候会统一用scar-l,但大部分时间只要不是有什么要求必须枪械统一的任务,还是由着个人想用什么用什么。

梁栋最熟悉的枪是5.8毫米口径的95,但是5.8的子弹不好找,或者用ak枪族也能对付,可梁栋还是更喜欢小口径,而ak74对他来说口径又太小了,5.45的子弹弹道他不熟悉。

在美国待了时间也不短,梁栋有时候也会去靶场打上几枪过过瘾,而在美国最常见的步枪就是ar枪族,于是梁栋对于m4这个型号的民用版步枪非常熟悉,所以他就选了一把hk416作为主用武器。

其实在山地战之中很少有接近到二三百米才开枪的机会,所以山地上用7.62口径的步枪更合适,撒旦不少人就换成了hk417或者scar-h,但是呢,梁栋的主要任务是做饭,虽然他防弹衣不离身,步枪不下肩,但背着7.62口径的步枪就太累赘了,于是也就一直把hk416用了下来。

枪,是5.56毫米的突击步枪,离远了没什么鸟用,子弹,梁栋身上只有四个弹匣,加上枪上的一个弹匣,一共也只有五个弹匣150发子弹。

手枪没有,手榴弹没有,枪上也没有瞄准镜,夜视仪也没带,大白天出门谁带那个,满身上下和作战有关的东西,也就是一把枪外加一个对讲机,除此之外梁栋连把刀都没有。

比起武器上太少带来的劣势,梁栋更加郁闷的是他身上穿的还是一件白袍子,虽然说防弹背心罩在了白袍里面,但头上却连头盔都没有只是一顶格子头巾,唯一让他觉得习惯而且熟悉的,也就是脚上的一双靴子了。

没有望远镜让梁栋觉得特别不方便,看着前面山上影影绰绰偶尔露出来一个的人影,梁栋隔着头巾在脑袋上狠狠的抓了两把之后,低声道:“恁娘!这能干啥?”

唯一的优势,可能就是正在激战的敌人还没发现从远处摸过来的梁栋,但是看看自己身上的白袍子,梁栋觉得自己没被发现要么是敌人瞎了眼,要么是敌人看见他了却不想搭理他,要么就是敌人真的没注意到他,不过只要他继续靠近,那他就一定会被发现的。

如果是高扬在这里,肯定在一千米的距离上就开始射击了,从背后打敌人个措手不及也能起到些解围和拖延时间的作用,但是梁栋既没那个本事,也没有那个枪啊。

“艰苦奋斗是我军的优秀传统,没有条件那就创造条件也要上!恁娘,拼了!”

梁栋又躲在了一块大石头后面,然后他飞快的脱下了自己的白袍子,把白袍子放在了地上使劲儿磨擦,不管是石头粉末还是泥土使劲往白袍上招唿。

想把白袍子变成黑的不可能,但是很快白袍子就变成了灰黑色,离远了一看,其实伪装效果倒还是不错,至于比起白色长袍来那伪装效果更是强到天上去了。

匆匆把袍子又套回了身上,梁栋揪下了头上的头巾想要如法炮制的时候,突然看着自己抓着头巾的手道:“恁娘,咋这么麻烦呢!”

光秃秃的黑石头山,有一点儿白色都显眼的很,黄种人的手和脸在这光秃秃的山上边,要是不讲究的人吧觉得也不算有多显眼,可是对于讲究的人来说,那就太显眼了。

把头巾往地上一扔在土里来回蹭的时候,梁栋用手归拢了一堆土,一把撩起了刚穿上的袍子,朝着他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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