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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光圈,像是云端走下来的神仙。
那神仙轻言细语地,问我怎么回事,受了什么委屈
我当时哇的一声就哭了,嚎啕大哭,我抽噎着,将所有的事跟他讲了。
他皱了皱眉头,侧头跟司机说了几句话,叫我回家等着。
还给从车载冰箱里拿出来一只哈根达斯。
那是我第一次吃哈根达斯,我一生都记着那个味道。
我稀里糊涂回了家,第二天,我爸的工伤赔付就下来了,好几万呢,那点钱足足让我们捱过了两年半。
对他来说是不算什么,一句话的事,但对我们,那是全家的命。
我很感激。
真的。
那时候我就萌生了一个念头我想成为他那样的人。
一个能帮助别人,为别人带来光和热的人。
所以我一直在努力。
学习上名校创业。
可能是运气好,再加上做电商,蹭了互联网这趟车,当了一回风口上的猪,所以勉强挣了点钱,也算是个什么青年才俊。
命运终归待我不薄。
可惜,还是跟宋诚错身了。
我在拼命创业,用尽了全身力气在社会上寻求自己的立足之地时,宋诚在和于锦谈着一场甜甜的恋爱,铆足了精神的对她好。
讲道理,于锦也不是个坏女孩。
相反她挺单纯的。
家庭条件也特别不好。
她之前在足浴店工作,是被她那欠了赌债的爸爸卖过去的。
遇上宋诚,是在于锦从足浴店偷跑的路上。
那都是他们的故事。
挺浪漫,也挺魔幻的。
宋诚的车差点撞倒她,在一个雨天,她穿着白白的裙子,就那么孤零零,摇摇晃晃的,跪在了宋诚车前,像一朵雏菊,被拦腰折断了。
他顺理成章救了于锦,特别怜惜她身上的那种破碎感,然后就理所当然在一起。
然后理所当然被全家人反对。
然后分手。
其实这也是常态。
宋诚虽然家里有钱,可这钱是掌握在他爸手里的,所以他干什么都掣肘,想娶谁,从一开始就由不得他。
于锦又是个烈性的,当时怀孕一个多月,可能是嫌宋诚在他们的感情上犹豫了吧,二话不说把孩子给打了,快递到他家门口,一怒之下走了。
这事儿在圈里传成了一段丑闻。
一度没什么正经人家的女儿多看他一眼。
宋诚事后又跑去追于锦,把自己弄得一身狼狈,可怜巴巴的,人家也没回头算是有骨气,那个年纪的女生,都有那么一点儿骨气。
直到宋诚遇见了我。
我是横刀夺爱么
也不是。
我只是心疼。
是的。
我心疼。
你看,当年我低到尘埃里,仰头去看的那个神明。
为了一个女人,把自己搞得跟流浪汉一样,在酒吧里买醉买醉买醉。
挺可怜的。
我心疼。
其实我并不怎么介意他和于锦之间的事。
他对她的深情,从来都不是装的,他的善良也不是。
我有钱,我也漂亮,所以我看男人,看的就是一个有情有义。
宋诚在我眼中,最初算是有情有义的。
虽然他从来都不知道,我为了能站在他身边,配得上他,付出了多少努力,咽下了多少委屈。
纵然我是那只风口上的猪,可活的也没那么容易,我一个出身底层的人,能看到风口,抓到风口,本来就是要耗费极大心力的。
那天宋诚喝醉了,拉着我发生关系,稀里糊涂嘴里喊着于锦,于锦。
我拒绝了。
倒不是为了证明我不是个随便的女人,或者是怜惜我那没什么意义的第一次。
而是我任安安,不做任何人的替身。
我就是我,任安安。
我是想找一个爱人,而不是一个男人。
论才论貌,我任安安都是上上品,我若招手,想跟我好的男人,从这里能排到巴黎去。
我不愿意。
我要我的男人,他的心中,我是第一。
否则没必要浪费时间。
本来工作就烦。
后来宋诚追我。
送我大捧大捧的玫瑰。
说他爱我。
还送我美丽的蓝宝石晶莹剔透的翡翠。
他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个温柔而有品位的男人。
学识渊博儒雅温和,这些我都很喜欢。
我是个女人。
美丽的首饰和衣服,甚至包包,我都喜欢,喜欢极了。
宋诚其实对我挺好的又很会照顾女人。
跟他相处,令人如沐春风。
但我听说他原本不是这样的。
原本他是个浑身带刺的人,因为家里长久的宠爱,而变得情商极低从没看过人脸色的小少爷么,跟于锦在一起的时候,他让她吃尽了苦头,过纪念日给人家送礼物,他送了一个锅铲,在一起的时候,他没给人家没送过一束花,一件首饰,人家生病了,他也永远都是一句:多喝热水。
是个特别挫的钢铁直男。
对女人心性,也是极大摧残。
所以两个人总是吵吵闹闹。
直到最后分开。
闹得人尽皆知,潦草收场。
或许也正因为于锦的磨砺,所以我和宋诚才能走得这般顺利。
他变得温文尔雅。
我也是。
我的那些温和贤惠,倒也不是伪装,只是这么些年,摸爬滚打的生活,让我早已磨圆了棱角。
我知道和怎样的人该怎样相处,我也一眼能看出宋诚喜欢什么样的女人,抑或说是什么样的女人能和他相处得好小白花,不谙世事的女人。
所以在宋诚眼中,我一直都是个笨蛋美人。
一个适合结婚的贤惠女人。
甚至是出淤泥而不染,污秽中长出来的那抹纯白。
笑。
后来我某一天看到宋诚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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