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进古代,炮灰有空间》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吃了姜母做的红烧肉,阿答娜突然觉得,多收一个弟子也没什么的。
管饭就行。
没有修炼就能控制毒蜂。这小姑娘天赋不小啊!
阿答娜正式入住姜家,成为了姜瑜的蛊术师父。
这期间一直没有传来姜娇娇的死讯。姜砷特意托人去打听。
回来的人说,姜娇娇半路被毒虫蛰伤,被人所救。现在已经毁容了。
而且已经失踪了,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姜瑜恨恨的想着,谁那么欠啊!
姜瑜曾以为,蛊术比武术轻松。不用天天早起练拳。
想多了,现在起的更早了。
为什么蛊师,不但要记各种毒虫毒草,还要练习轻功,拳术,剑术。最难受的,是要修炼灵丝。
姜瑜以为,以后她可以像志乃一样,把虫子藏进身体里,神出鬼没就给人一下子。
结果被阿答娜赏了一个大比兜。
阿答娜道:“人,为天地之灵。身体是天地最完美的作品,随意往里塞虫子,有损寿元。蛊师,只爱往别人身体里塞虫子。”
并且训斥姜瑜,以后不许看那不靠谱的话本子了。
阿答娜伸出一根灵丝,灵活的绑住了一只野生小虫子。灵丝轻轻的一抖。小虫子便彻底臣服。
整个流程干净利落,让人感觉好像很容易似的。
可姜瑜努力好半天,一根灵丝都没从经络中抽出来。
都吃了阿答娜给的三个引丝丸了。
这引丝丸,就是用南疆圣虫的毒液,配合南疆特有的珍贵药材炼制的。
圣虫的传承需要载体,只有蕴含着灵力的特定灵虫,才能接的住圣虫的传承。
姜瑜成为了南疆弟子,寻找灵虫的事,也变成了她的份内之事。
时间过的飞快。眨眼间元宵过完了。众人收拾东西,该回去开店做生意了。
阿答娜也跟着姜瑜到了县城。火锅与麻辣烫这些美食彻底把阿答娜给征服了。
姜瑜与姜母轮流变着花样的给阿答娜做好吃的。
阿答娜对姜瑜十分尽心,恨不得把所有知识,都一股脑地塞进姜瑜脑子里。
平时对姜瑜的训练也相当严格。
在姜砷考中了秀才后的次日,姜瑜终于修出了第一根灵丝。
小半年了,冬去春来。
四叔这段时间发了一笔小财,在他的努力下,用陶土烧制出了现代的简易马桶。相当的受欢迎。
四叔四婶给山里捞免费建了3个新茅厕。
阿答娜感叹,自己小时候足足修了三年,才修出第一根灵丝。这才半年,姜瑜就入门了。
姜瑜的天赋确实很好。可惜年纪有些太大了,不然可以竞选南疆下一代圣女。
天气变暖,火锅店生意稍差了些,但是食客也没有明显减少。
夏日大汗淋漓的吃火锅,又是不一样的体验。
阿答娜准备要告辞了,在成高县已经逗留了太长时间。
她在这每天都过的很惬意。捉捉蛊虫,教教徒弟,品尝品尝美食。
若不是身负重任,她好想,在这里跟小徒弟一起过下去。
虽然姜瑜已经全背下来了。但阿答娜还是把毒经跟医典留给了姜瑜。并送给她一对珍稀的虫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关于超能!无限之境:[无系统][天才文][单女主]生命的极限在哪里?在天才身上!那么当一个天才还特别努力的时候,你能想象他和普通人的差距有多大吗?骚瑞,天才是真的可以为所欲为/斜眼笑。
玄幻 34万字 21小时前
关于换亲赚翻了!我嫁病秧子得诰命:前世,宋锦和丈夫相敬如宾,人前和和美美,实则有苦说不出。秦明松心有所属,不愿圆房。成亲七年无所出,人人劝他休妻另娶,他始终不肯,并宣称糟糠之妻不下堂,让文人墨客大为称颂。殊不知,秦明松早就眷养外室,生儿育女。后来,秦明松入朝为官,只带走了外室一家,反倒元配留在老家,美其名曰是代夫伺奉爹娘,再次替他赚足好名声。让宋锦像吃了苍蝇一般恶心。庶妹重生不甘做寡妇,设计和宋
其他 37万字 1天前
关于安晴定雨:,重生改命。烟雨侵晴,书穿惊魂。恩仇快意,玄幻修真。人生百味,自当珍惜!冷侵晴:重生归来,救母灭敌,顺便捡个夫婿当当女帝。炎青雨:泡了一天实验室迷迷糊糊一觉醒来,穿书了!更为悲摧的,是个悲情男主!书一开篇,便暗示了男主的悲剧结局...
其他 33万字 2天前
关于抱着大嫂,我教大哥黑吃黑:雷震穿越到平行世界的95年,成为一名卧底,在这个野蛮时代暴力崛起。搞抽奖玩地产,抢地盘定规矩,揽尽财富只手遮天;贵妇大嫂尽为知己,天后名媛皆为至交,享尽齐人之福!若干年后,雷震接受采访。“雷先生,您是怎么从卧底开始只手遮天的?”“美女,我给你重新组织语言的机会。”“呃……雷先生,我能用下您的卫生间吗?”“当然,一起。”(简介无力,轻移步正文。)
玄幻 173万字 2天前
关于巫师:我的光环比你法术还多:巫师世界危险重重,诡谲万分。可是这里有着无尽的道路供你选择。只要你有天赋,能为巫师世界带来收益,没有人关心你来自何方。只要你有着我不知道的知识,古神何妨,异族又何妨。穿越而来的小子带着无尽光环系统,为巫师世界征战诸天,征服无尽文明,终成就新的始祖。
武侠 41万字 3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