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败家子》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方继藩凝视着方妃,忍不住握住了他的手。
他对方妃道:“你一定要活下来。”
“我……我怕是不成了。”方妃眼角落下来,看着朱厚照的心都疼了:“我……觉得气力抽空了,浑身冷的厉害,我……怕,哥,我不成了……孩子活着,我……我便满足了,哥,是你救了我的孩子……”
方继藩郑重其事道:“不,你一定要活着。”他定了定神,随即道:“我有话要悄声和你说。”
说着,方继藩俯下身,凑在了方妃的耳畔。
二人已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虽只是一天的功夫,可这一天很长很长,足以使二人生出生死之交的兄妹情谊,方妃觉得自己眼皮子倦的厉害,实在是无法支撑了,只想着睡过去。
方继藩低声道:“太子殿下性子乖张,只恐龙孙不测。”
前者,是事实。
后者,所谓的不测,并不是说生命遭遇不测,而是……地位不测,现在陛下尚在,还压得住太子,陛下若是不在了呢?龙孙以后会是什么样子,他会遭遇什么?
没有人知道。
方妃本是困顿无比,只觉得自己早已没了丝毫的气力,身子要扛不住了,听了此言,却是瞳孔一凝,她深深看了方继藩一眼:“我明白,我无论如何,也会撑下去。”
方继藩拍了拍她的手背,朝她一笑:“一切都会好的,我是神医。”
自蚕室里出来,朱厚照一头雾水,忍不住道:“老方,你方才和她说了什么,怎么一下子,整个人的精神便不同了。”
方继藩道:“我说为了殿下,她也要好好活着。”
朱厚照忍不住感慨:“真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啊。”
说罢,乐了,朱厚照道:“刚烈至此,本宫佩服她。”
方继藩心里却想,而今,药物不够,只好靠意志力来凑了。
意志力这东西,虽是玄学,可人的求生欲,确实可以支撑着人制造奇迹。
当然,这种奇迹也是有限,眼下,不就是死马当活马医吗?
到了次日,方妃开始发烧了。
手术之后的并发症显然开始发作。
可刚刚手术,却无法用药,这女人只能捂着被子,在此坚持。
方继藩几乎每日都会来看她,看她一次次气若游丝,浑浑噩噩的样子睡过去,可每一次,却又都醒来。
有时方继藩亲自给她换药,该看的,反正都看了,都是兄妹,且方继藩是大夫,当着宦官们的面,方继藩细心的给伤口包扎。
这时代的金疮药,水平很是有限,某些地方,竟是出现了一丝感染的痕迹,方继藩当机立断,立即将这腐肉切除,最后,依旧上药。
这般一折腾,已过了四天,外伤大抵好了,伤口分明开始愈合,高烧依旧还在继续。
方妃也可以进食,除了喝粥,便是请御医来,用了一些药,她浑浑噩噩的,有时高烧不退,口里呢喃着什么,这是最关键的时刻,方继藩叫了朱厚照,二人索性在蚕室里,陪了一夜。
一夜过去,方继藩的眼圈发黑,忙是摸了方妃额头,高烧竟是退了不少。
这才放下了心。
朱厚照这没心没肺的人,本如浪子一般,其实对女人没有太多情感,可方妃剩下了儿子,且在此徘徊于生死边缘,日夜相处,便是铁石心肠,看着这女人一次次自阎王殿里被拉回来,见她凄苦的样子,也忍不住有了真情。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关于带着神之眼穿越综漫:肖万阳带着神之眼穿越各个世界。鬼灭之刃世界,面对强大鬼舞仕无惨,肖万阳使用水之呼吸配合火神之眼造成蒸发反应,把无惨打得节节败退。海贼王世界,肖万阳吃下了烧烧果实,击败了所有四皇,被人们捧为四皇之上,人神。原神世界,肖万阳接下雷神全盛的无想的一刀,单挑战胜成神后的散兵,被提瓦特人民称为人神!……
其他 48万字 10小时前
关于意动星宇:不走流行小说架构,是放飞探索型小说,类似日本圣杯战争的多主角模式。仙侠、科幻、哲学、脑洞、权谋。本文以科幻仙侠为手段,对长生之道和宇宙生命法则进行深入探讨。高达机甲师和他的人工智能白鸟穿越到了仙侠世界,他们需要找到十一个元素灵核。才能阻止宇宙萎缩。同时他们来到了一个可以修炼的世界,去探索长生的意义。元素灵核,一种自成空间的魂石,可以容纳灵魂体居住,时间流速是外界六十倍,不同属性有不
武侠 30万字 6天前
关于一人:闪闪果实赏你们一人一下:肖沐阳重生到了一人之下的世界,获得南茅传承!拜师九叔,起手闪电奔雷拳,符箓大全!更过分的是竟然还获得“超凡悟性,闪闪果实,三色霸气!”自此异人界中出现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怪物”。龙虎山上肖沐阳:“老天师,你被光踢过吗?”
其他 45万字 12小时前
关于穿成黛玉她哥后重启红楼:一曲红楼,多少遗憾。林瑾玉穿越到了红楼的世界中去,成为了原书中并不存在的黛玉的兄长,看着自己可爱的妹妹,林瑾玉决心一定要保护好妹妹,让她过上与上一世完全不一样的幸福生活。只是在林瑾玉这一只蝴蝶翅膀的扇动下,整个红楼都于林瑾玉印象中的红楼变得不一样——(这是一本群像文,主角并不只是林瑾玉,每一个人都可以做自己的主角。)
其他 90万字 25分钟前
关于这手艺确定让我混年代文?:李弘文穿书了,穿到了一本恶毒女配逆袭的年代文里。女主有空间,女配有超市,他只有前世的纸扎技艺,可这个年代这门手艺是禁忌啊!!!好在前世的一个一直没用的技能这个世界能用,于是一个让熟悉剧情的女配意外的酱油男配出现了。他不应该跟那些人一起住知青点么?怎么自己过了?他怎么那么有钱?居然能一直在黑市买东西?书里不是写他娶了一个绿茶女知青么?怎么现在两人一点火花都擦不出来?
玄幻 188万字 3小时前
关于苟在无尽海域修妖仙:(本书又名《仙海》)仙海无垠。海妖称霸无尽海域,仙人苟且于海岛仙山。张良凭半妖之躯,入海为妖,归岛为人。在修仙界,张良只是个身份低微的小渔农。在海妖界,张良是整个黑鱼部落的智商担当,被视为绝世天骄。
武侠 119万字 1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