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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总却来了兴趣,他见过小诺小诚,大的聪明绝顶,小的活泼可爱,俩孩子都是难得的好人才,江小暖夫妇让儿子拜这么个邋遢老头当师父,显然这老头来历不凡。
他便礼貌问道:“敢问老先生尊姓大名?”
“没名字。”
大祭司摇了摇头,他声音很尖,普通话也不标准,寿总勉强能听懂,有些不解,怎么会没名字?
每个人都应该有个名字,这老人是不想说吧?
江小暖又解释道:“真没名字,他老人家是苗疆那边的大祭司,代代相传,从生出来就培养了,也不用起名,大家只要知道他是大祭司就行了。”
这事她听石金花说过,每一代的大祭司都是从小培养的,也没有名字,因为大祭司是天神在人间的联系者,是唯一能和天神沟通的神使,苗人对大祭司特别信服,人家压根用不着名字,一个大祭司的称号,就够他在苗疆横行了。
寿总顿时肃然起敬,果然来历不凡,他听人说过,苗疆非常神秘,但苗人也分好几种,有一种苗人生活在大山里,与世隔绝,不和外人通婚,像传说中的赶尸和盅虫,就是这些苗人搞出来的。
没想到江小暖两口子,竟认识这样的神人异士。
“失敬失敬,我刚才失礼了,老先生莫怪。”
寿总拱了拱手,态度很卑微,像他这样的身份地位,最喜欢结交的,就是大祭司这种神秘高人,他有心想和大祭司交好,态度放得很低。
而且他口才好,放得下身段,没多时就和大祭司聊得起劲了,寿总还允诺,等大祭司去了港城,请他吃遍全城,每天都不换花样。
“港城是美食之城,好吃的太多了,您吃一年都吃不完,老先生您去了港城,一定要让寿某尽地主之谊。”
“行,去了就找你。”
大祭司眼睛都放光了,嘴里口水直流,竟然能比烧鸡更好吃,港城那个地方不错,下次有机会去见识一下。
陆寒年买烧鸡回来了,还买了龙虾,让徐婶去厨房蒸,大祭司看到烧鸡就眼睛放光,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扯一只大鸡腿狼吞虎咽,看得大家伙都有点馋。
“师父!”
小诚过来了,肩上趴着小猴子。
大祭司眼神慈爱,扯了另一只鸡腿给徒弟,小诚开心地接了,分了一块给小猴子,一人一猴美滋滋地啃了起来。
寿总看得啧啧稀奇,觉得他对江小暖两口子的认知,还有待深入,能和大祭司这样的神秘高人结交,显然这对夫妇也不是普通生意人呢。
他心中一动,突然想到桑华家里的事,眼前不正有个高人嘛。
“老先生,我有件很麻烦的事,一直想不明白,能不能请教您?”
“说吧。”
大祭司心情很好,对寿总印象也不错。
寿总便将桑华大儿媳连怀三胎,都胎死腹中的事说了,大祭司本来漫不经心地听着,听到后面,烧鸡不吃了,表情变得严肃,问道:“三个孩子都是七八个月出的事?”
“对,在这之前每月医院检查,都是正常的,我那朋友的儿子和儿媳妇身体都很好,可胎儿就是不能活,前些天又出事了,我朋友让医院给胎儿做病理解剖,也查不出原因,胎儿身体都很健康,现在我朋友的大儿媳快撑不住了,唉。”
寿总希冀地看着大祭司,直觉这位老先生能有办法。
大祭司放下啃了半的烧鸡,郑重道:“你那朋友去过苗疆没?”
寿总愣住了,连连摇头,“肯定没去过,他去港城之前,一直生活在羊城,绝对不可能去苗疆,老先生,您的意思是这事和苗疆有关?难道是盅术?”
他激灵灵地抖了抖,吓了一大跳,苗疆的盅术传说得神乎其神,太可怕了,也不知道真假,可看大祭司这样子,寿总觉得有可能是真的。
但桑华真的没去过苗疆,这个他能打百分百的包票。
大祭司严肃道:“听起来像是很阴毒的盅术,名叫断子绝孙盅,这种盅不好养,对主人也有伤害,一般人是不养的,除非是生死大仇,不过我也不好确定,要见过你朋友才知道,如果真是这个盅,让你朋友别费心思了,必须找到下盅的人才行,否则没法解。”
寿总脸都吓白了,这断子绝孙盅,听起来就很吓人,可是——
“我朋友有五个儿女,出事的这个是大儿子,下面还有四个孩子,是现在夫人生的,有一个也成亲了,去年生了个儿子,很健康。”
寿总不明白,如果真是断子绝孙盅,桑华二儿子的孩子怎么是健康的?
“那就是你朋友的大儿子或者大儿媳,总有一个得罪了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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