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9小说网
  1. 369小说网
  2. 玄幻小说
  3. 最强入赘女婿叶辰萧初然
  4. 第277章 坑得他越惨越好!
设置

第277章 坑得他越惨越好!(2 / 2)



《最强入赘女婿叶辰萧初然》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大用,说不定哪天用他就能把小林制药弄到手,为了十亿就把他杀了,也太便宜那个小林次郎了。”

随后,叶辰又道:“另外,你在这件事情上,也不要考虑什么江湖道义,毕竟我们跟日本人,没什么道义可讲,相反,能把他们坑的越惨越好!”

“我明白了!”洪五爷急忙说道:“您放心,我会多安排一些人手,把小林一郎好好的保护起来!”

......

此时此刻,宋家豪宅。

宋家一大家人,正在餐厅边吃饭,便讨论小林制药的事情。

宋老爷子宋即墨,在看到小林制药的新闻之后,开口道:“我总有种感觉,小林制药的这件事,好像跟叶辰叶大师有关系。”

刚夹起来一块西蓝花的宋婉婷,忽然间停顿了下来,默默把西蓝花放在碗里,没有吃,也没有说话。

一旁,她的堂哥宋荣誉开口道:“爷爷,我也有这种感觉,我听说小林制药的小林正男,是吃了一种特效药,先治好了瘫痪,然后才忽然暴毙的,而且我还听说,小林一郎之前在金陵中医博览会上,找施神医要过治疗半身不遂的方子,我推测,施神医之前治好半身不遂用的药,应该就是叶辰给您服的那颗药。”

宋老爷子立刻说道:“荣誉,叶大师的名讳,不是你能直接称呼的!”

宋荣誉急忙改口道:“对不起爷爷,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我觉得,施神医用的药,应该跟叶大师给您服的那颗药一样。”

宋老爷子见他改口很快,而且态度诚恳,这才赞许的点点头,感叹道:“我也是这么觉得,施天齐的医术确实很好,但没到起死回生、化腐朽为神奇的地步,只有叶大师的神药才能有这种功效。”

说着,宋老爷子又忍不住叹了口气,道:“上次叶大师赐的药,确实很有效果,我之前身体已经是濒死之人,吃完硬是感觉身体壮硕了许多,不过,可能是之前病得太狠,现在虽然不至于有生命危险,但身体多少还是有些倦怠,还是老喽......”

一旁的宋荣誉急忙道:“爷爷,要不我再去找叶大师,向他求一颗神药,或者买一颗神药给您吧!如果您能再服用一颗神药,相信身体状况一定会有很大的缓解!”

宋老爷子急忙摆了摆手,说:“不可不可,叶大师赐药已经很给宋家面子了,我们到现在还没有好好还他这份人情,冒然再去求药,会显得我们贪得无厌、没有自知之明!”


相关小说推荐

穿越七十年代的精彩人生

穿越七十年代的精彩人生

冲破 / 文

关于穿越七十年代的精彩人生:中医世家大小姐蓝汐月受闺蜜邀请参加她新商场的开张仪式,刚走到商场门囗被天上坠落的不明物体砸中,不醒人世。再次睁开双眼发现穿越到一本年代文小说里,还穿成了一个给重生女主送空间的早死小炮灰。现在换成了她蓝汐月,剧本就不能按照别人写的走了。早死?给女主送空间?那是不可能的,咱自己拿着空间潇洒的活着不好吗?没事赚点小钱,吃吃瓜子,看看戏,这多姿多彩的人生就应该好好享受。

其他 24万字 5天前

凡人修仙:从大能储物戒开始

凡人修仙:从大能储物戒开始

第时子 / 文

关于凡人修仙:从大能储物戒开始:小乞丐无意间得到大乘修士的储物戒,开启了修行之路。一朵琉璃莲花,不仅能够让草药起死回生,更是记载了剑修的绝世功法。且看他一袭白衣,手握三尺琉璃长剑。孤身历练,亦正亦邪,去伪求真,寻找真我。注:本文不是种马小说。(金丹期才成为剑修,前三境界依然是法术。)

武侠 535万字 21小时前

徒儿,下山祸害你绝色师姐们去吧

徒儿,下山祸害你绝色师姐们去吧

浪掌门 / 文

关于徒儿,下山祸害你绝色师姐们去吧:五年前的一个夜晚,金陵云家突发惊天变故,云宸父亲被抓,母亲在家中上吊自尽,九大家族一起上门退婚!五年后。云宸在长白山上,学得了一身本领,强势回归都市!那些曾经迫害过我云家的人,我云宸,定要你们血债血偿!

玄幻 102万字 6小时前

足球:拒绝国足,我入德国国家队

足球:拒绝国足,我入德国国家队

不正不 / 文

关于足球:拒绝国足,我入德国国家队:华夏少年天崩开局,被曼联青训跟国足u17双双开除!但叶辰没有放弃,而是继续自己的足球之路,在索尔斯克亚的介绍下辗转德国,在多特开启自己的职业生涯!从此足坛出现了一个妖孽!弗格森:“曼联的大门永远向叶敞开!”C罗:“梅西是我的竞争对手,而叶是我赶超的对象!”梅西:“叶是这个时代最强的射手,没有之一!”勒夫:“叶是德国最后一块拼图,求求你加盟德国吧!”国足主帅里皮

科幻 366万字 12小时前

破事精英3:CP精英

破事精英3:CP精英

时光沙粒 / 文

关于破事精英3:CP精英:承接破事精英2原剧情,我们的CP我们做主。大概就是几对CP间后续在破事部的故事。PS:无乱入主角,主角就是七人组。

玄幻 150万字 22小时前

修仙之我让剑圣入赘

修仙之我让剑圣入赘

梦的启点 / 文

关于修仙之我让剑圣入赘:叶雪穿书了,穿成了一个出场没几章的就死的很惨的炮灰。她的出场就是为了给女主送金手指,不行她要远离主角团,谁爱做炮灰谁去做,她不伺候了。还有那个剑圣,她不嫁人的,她生是青城派的人,死是青城派的鬼。什么,什么,你要入赘,这个可以有。

其他 111万字 4天前

本页面更新于
回到顶部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