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医仙》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
通过传送阵,前往神族之地。
如今已经不能再叫五族之地了,除了冥神族还没有归位外,其余八大神族,全部到齐。
再叫五族之地,明显不太合适。
当然,沈逍还没有真正对外公布这件事,而今这里在外界众人眼中,依旧称之为五族之地。
南灵郡各大势力还没有任何动向,仿佛根本就没有要联合起来围攻神族之地的打算。
但沈逍很清楚,这只是表象。
越是过于平静了,就代表着越凶险,将来一旦爆发大战,绝对超前绝后。
估计,各大势力都在暗中积蓄力量,准备一举歼灭各大神族,彻底解决后患。
沈逍嘱咐八大神族族长,一丝一毫都不可大意。
给他们指定的总体方针就是,保持谨慎,密切关注。敌不动我不动,敌若动我先动。
八位族长全都明白,一丝不苟的执行人皇的方针指令。
做出随时迎接大战到来的姿态,表面轻松,内心紧张,高度精力集中,不给任何敌人可乘之机。
将八大神族全部视察一边,沈逍还算满意。
一切都按照他所说的照做,并没有什么纰漏。
可以说万事俱备,就等其他各大势力联合来攻。
说句狂妄的话,不怕他们联合而来,就怕他们不来。
只要赶来,那好,神族之地会给他们各大势力一个惨痛的教训,什么叫神圣不可侵犯!
几天时间很快过去,马上就到了天阳帝国新皇登基典礼之日。
沈逍特意提前一天赶去帝都天阳城,见到了薛康父子。
此次新皇登基之人,并非薛康,而是薛明文。
已经夺取了皇权,薛康也彻底了结一桩心愿,内心再也没有任何想法。
直到这一刻,所有心愿都已经达成之后,才感觉到了内心之中的空虚。
好在之前,沈逍给了他将近十年时间沉淀,弥补了内心的欠缺。
回了一趟地球,为老母亲养老送终。还跟结发妻子秦慧琴团聚,已经没有什么可再让他留恋的。
权力之类的外在东西,他已经不再那么过分看重。
直到此时,他才真正明白当初,为何沈逍要给他十年时间,帮他实现心愿,夺回皇权。
并非沈逍要用十年时间来准备实力,而是为他准备了十年时间,沉淀内心,找回真正的自己。
“沈逍,康叔谢谢你。若不是一直有你明里暗中的帮助,我还不能够清楚的认识自我,什么叫高处不胜寒。等真正夺回皇权,站在人生最高处时,才能体会到内心的空虚。”
薛康看向沈逍,眼神之中带着真诚的感激,“因为你给我的十年,让我此刻没有感到那种空虚之意,我很满足现在所拥有的,也更加懂得要好好珍惜现在所拥有的。”
沈逍点头一笑,看着薛康,开心的说道:“欢迎你我的康叔,此时的你才是真正的薛康归来。”
两人相视一眼,都大声笑起来。
彼此之见,有过争斗,有过矛盾,有过恩怨,但一切都在这王殿最高处,随着两人的笑声,尽吹散。
相逢一笑泯恩仇!
现在的他,不再是那个争权夺势的薛子轩,而是归于自然,回归家庭的薛康。
秦慧琴的丈夫,薛小苗的父亲!一切都已圆满!
关于大清话事人:如果穿越回到清朝,如何获得造反的第一桶金?玻璃?香水?水泥?都不是。落榜美术生李郁,用一幅手绘人体画赚到了第一桶金。清廷残暴,敢杀,敢抢,敢榨,敢颠倒黑白。百姓懦弱,能熬,能忍,能欺,能自我麻醉。李郁只能依靠江湖人士。改造漕帮,经营江南。待到羽翼丰满,提兵北伐。【造反,弱系统,热血】
历史 127万字 3小时前
关于欠费天尊:这是一个化学修仙的世界。以硝入道者:道,就是爆炸。以硫入道者:真气伤人如硫酸一般酷烈。以碳入道者:碳纤维割裂群山,宛如古筝的琴弦。以火入道者:不存在……火不是一种元素,而是氧化反应。这又是一个经济正常运转的修仙世界,而我已欠费过多。如果有太...
武侠 69万字 2天前
关于职场风流:(体制内作者官场小说力作)职场失意,妻子背叛,家人受难,李恨水遭遇人生中的至暗时刻。且看小人物如何逆袭,职路逍遥,红颜相伴……(本书是现实题材小说,不是无脑爽文,没有玄幻,没有异能,没有修真,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不喜请绕行)
玄幻 170万字 21小时前
关于足球:系统调试了两年半:获得系统的曹羿,作为编外人员参加了足协的留洋500星计划,2012-2013赛季从葡萄牙联赛起步,以世界第一的速度,名动欧洲!温格:草就是兵工厂的新一代枪王!克洛普:多特蒙德需要草!有了草,我们就会忘掉波兰人。门德斯:草!我会带你加盟世界最成功的俱乐部!拉伊奥拉:球场上你开着跑车踢球,草,你需要一辆法拉利!球迷们:“草!草!草!”“呃......你们的发音也不标准了。
科幻 114万字 19小时前
关于风水之祖:不是正经的风水文,介意的请绕路,里面有最恐怖的人魅鬼魑,可怖婴灵,妖娆女鬼,千年蛟妖,还有让人心惊肉跳的迷心鬼脸...不套路,要耐着性子看,越往后越精彩....故事得从我出生的那天说起。我出生那天,家里养的为数不多的鸡鸭全死了,就连猪圈里养的两头猪都莫名其妙的口吐白沫,倒地而死。不仅我家,全村的人家里养的牲畜都死得透透的。后来家里人找来了个正经的阴阳先生,“这孩子可不得了,若是能好
其他 110万字 16小时前
关于强迫相拥:(全程虐大过甜,全员开虐,救赎文)他蓄谋已久,强娶豪夺。她谨顾礼法,不得已奉子成婚。不堪的原生家庭让他渴望爱的滋味。他把她当做救赎拉进深渊。结婚四年,他也给过她入骨的温柔。但结婚第四年,他也教会她,蚀骨的痛是什么滋味。后来她说。“既然你已经不爱我了,我们就离婚吧。”再后来,他说。“那只是我失忆了。我如果不是失忆绝对不会做这种事。”她说。“那枪杀呢?逼婚呢?囚禁呢?薄时漠,你从骨子里
其他 96万字 11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