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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安宁看见那只粗笨的金镯子,也惊呆了。
现在的首饰,花色款式都很简单,而且也就这两年开始流行结婚买点金货。
而眼前这只镯子,大概有一厘米宽,上面雕刻着一圈不知道什么花的花纹,看上去就沉甸甸金灿灿的。
盛安宁估摸了一下,如果这个镯子是实心的,估计有七八十克重。
就算在后来,这么又粗又笨重的金镯子,一般都是给岁数大的老太太当寿礼,而一般人都带五十克以下,做工精致的镯子。
不仅盛安宁惊呆了,其他人都也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只有周朝阳突然冒出一句:“这么大个镯子一定很贵吧。”
陆长风嘴角噙着笑意,把镯子推到周朝阳面前:“我也不知道该给你买什么礼物,我家也没有什么家传的东西可以给你,所以我就买了这个。”
周朝阳竟然有些局促了:“这也太……贵重了。”
还有那么一点点不好看啊。
周红云看了钟文清一眼,笑了起来:“好了,朝阳,给你你就收下,好歹是个物件,以后可以留给你们的孩子。而且长风有心了,这东西买得好。”
陆长风点头:“对,收下吧,我也不会买东西,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周朝阳咧嘴笑着:“挺好看,挺喜欢。”
接下来,一家人就详细地讨论了结婚的事情,陆长风没有家人在,周南光和钟文清就全权负责。
好在现在结婚还是很简单,所有人在一起吃顿饭,算是见证了两人结婚。
饭后,钟文清让周朝阳送陆长风出门。
两人出了门,周朝阳憋在心里一晚上的话终于问出了口:“你早就知道藏区那个人是我?”
陆长风停下脚步,看着周朝阳:“之前只是感觉熟悉,回了魔都后,有一天突然想起那一个月发生的事情,然后也总是想起藏区的那件事。”
刚想起来时,他是拒绝回忆的,甚至不想想起任何一个细节,毕竟一个大男人追着个小姑娘喊姐姐,那个画面,让他自己都觉得不寒而栗。
可是越不想,那些画面偏偏往脑海里钻,在眼前不停地闪现。
最后能清晰地想起和周朝阳相处的点点滴滴,他也想明白,他为什么会缠着周朝阳,因为她身上有着他从来都没有的活力和朝气。
还有那股如朝阳初升一般的生命力,让人不由自主地就想靠近。
他贪恋她的美好,所以才会黏着她。
也才会在恢复记忆后,总觉得自己弄丢了很重要的东西。
后来,每个难熬的,被众人指着的夜晚,他都会反复咀嚼和朝阳相处的那一个月,那是他人生最温暖的时刻。
到后来,他无意又想起了在藏区,那个脏兮兮救了他的年轻小战士,一直以为是个大男孩。
可是那双眼,和他记忆里朝阳的眼重合在一起。
他就找人调查,结果发现,他受伤的那是个时间段,朝阳和他在一个营区。
所以,不是她是谁?
可能想起的次数太多,感情什么时候萌生的?
陆长风自己都说不清楚。
周朝阳哼了一声,把头扭到一边:“人都说救命之恩,以身相许,我还救了你两次,所以,你是不是因为我这个,才要和我结婚的?”
陆长风失笑:“不是,那还不至于,刚才在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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