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游戏拯救世界》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曾经有人说过,在灾难面前,人类的本性将会最大程度的显露出来,就像是一面照妖镜,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曾经在人前完美的不似凡人的优秀人物,当遇到性命危险的时候,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
冬云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曾经的是,是灰雾城最具天赋的一名预备役战士,在没有借助任何基因药剂的情况下,就成功的突破了二级,并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专属能力。
尽管看上去只是最普通不过的控物技能,但对于一个年仅十九岁的普通少年来说,说一句天资卓越也一点不为过。
就连曾经的那位灰雾城主也说过,如果有那么一天,他的后人无法撑起这座城市的未来的话,他会考虑将继承权转给这个年仅十九周岁的天才。
只不过天才,往往并不都是一帆风顺的。
或者说,命运多舛才是衡量一个天才是否能够成长为大人物的重要标准。
这一点无论是在什么年代,都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诚实、善良、有正义感。
这些性格特点在和平时期或许会成为一个天才身上众多标签之一,为他添加更多的光环。
可如果是在一座已经沦陷在异族手里的城邦,这些就完全不是优点了。
反而会成为最致命的弱点。
此时的冬云,看上去可谓是凄惨不已。
双手双脚都被一根手指粗细的钢链穿透了经脉,稍微动一下都会撕心裂肺的疼痛,原本一头帅气的长发脏兮兮的,看上去已经好多天都没洗过了。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也不是冬云双眼无神望着那一个只有巴掌大天窗发呆的主要原因。
就在这个时候,脚步声传来。
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铁牢门外,一双阴鸷的目光紧紧的盯着冬云那张帅气的脸,闪过一丝嫉妒和快意夹杂的复杂表情。
“这不是我们灰雾城的少年天才吗?这么多天没吃,饿了吧?来来来,作为曾经的兄弟,我来给你送吃的了。”
来人明显对冬云很熟悉,他穿着一身整齐的制服,身后跟着的两个,长相有些怪异,眼神也不似正常人。
非要说的话,倒是跟那些被天魔杀死的人类有些相似。
要知道有些天魔抓住人类之后,并不一定会全都杀死吃掉。
而是会关起来,慢慢养着,等到了一定时间了,才会一个个的吃掉。
按照天魔内部的说法,这叫做养畜。
是的,就是把人类俘虏当做畜生来饲养着。
当时灰雾城确实集体迁移走了,但这并不代表围绕着灰雾城周边的乡镇也一起搬走了。
事实上在灰雾城的周边,至少还有十万以上的人,是还没来得及走就沦为了侵略者牺牲品的。
东云只是个普通的少年,尽管他确实曾经备受期待,也即将进入灰雾城最好的学府进修,只要毕业,最差也能成为一名灰雾城卫。
那样的话,至少能够养活他那一家子了。
很可惜,他并没有能够等到那个时候,尽管他只是临时回了一趟城外的家跟父母道别。
就在那一晚,灰雾城沦陷了。
或者说,就在那一晚的前一天,整个灰雾城的人集体搬走了。
给天魔军团留下的,除了一座空空如也的城之外,剩下唯一有价值的。
大概就是那些依附着灰雾城生存,却在最后关头被抛弃的人们。
当冬云发现灰雾城城门附近站着的都是一些怪物的时候,他心中一惊,立刻回头。
他想要回家,带上自己的父母逃走。
他不认为以自己的实力,能够对这些怪物有什么想法。
虽然还没有当上城卫,但这并不代表着他不了解这些对人类来说唯一的天敌。
他还是回来晚了。
等到他到家的时候,那场近乎发泄的杀戮盛宴已然接近了尾声。
当看到自己家门口流出触目惊心的血迹的时候,冬云只感觉到一股子气在他大脑一片空白的情况下,就这么突然的爆发开来。
等他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在这座位于灰雾城地下城的监狱待了三天了。
饥肠辘辘,四肢都被穿透伤得很重,不赶紧治疗的话,估计以后就成了废人了。
更糟糕的是,他发现自己无论再怎么鼓动气息,体内也无半点的水花。
原先依靠自己勤奋刻苦得来的二级力量竟然在他体内找不到半点痕迹。
他的力量不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关于春日迷情:虞冉是破落千金寄人篱下的小可怜,亦是京圈人尽皆知自甘堕落的笑柄。他是世人尊敬的京圈太子爷,薛家未来的掌门人。那日,他动了情:“虞冉,你知不知道你在找死?”虞冉笑了,寄人篱下想要报仇的每一夜,她都感觉到死亡的逼近。可是为了接近薛砚辞,她欲擒故纵,置之死地而后生。只为了接近仇人多一点,手刃他给血亲报仇。薛砚辞亲眼见证了自己豢养长大的玫瑰,一步步做尽疯狂的事。却在众人唾弃她时,将她捧在手
其他 26万字 9小时前
关于逆天毒妻:萌宝陪我来重生:十年婚姻,萧云汐以为自己嫁给了爱情,殊不知这个渣男却亲手要了她的命,拿她背锅,剖腹取子,做这些只为那个小妾。涅盘重生,她一定让上一世害她的人不得好死,杀杀杀,她要做的就是复仇。只是这一世她嫁给了上一世她瞧不上的人,本来对婚姻没有期待,可这人却疼她入骨。和她一起手撕前世渣男!和她一起保家卫国!和她一起……呃……生娃。“我想吃糖醋排骨。”“我去给你做。”“我的眉毛淡了。
玄幻 40万字 21分钟前
关于家有妖孽夫郎:22世纪华国女特工花倾城,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不慎坠入大海。醒来的时候,花倾城发现自己穿越了,而且还是魂穿到一个跟自己同名同姓的人身上。这是一个阴阳颠倒的世界,女人负责赚钱养家,男人负责貌美如花。刚来就遇上原主作死被虐打,醒来的花倾城直接把对方狠狠收拾一顿。原主不学无术还好吃懒做、不务正业。望着穷阎漏屋和衣衫褴褛的夫郎,花倾城只得叹口气承担起养家糊口的责任。凭借着过人的智慧和金手指
其他 135万字 1小时前
关于食医小店:“什么,感冒不用吃药,就喝这个粥,还能马上好?”“治骨折,喝苦瓜排骨汤?你可别骗我读书少年纪小...”“老人家我就是吃辣便秘的,你还叫我吃酸辣粉,不,还要吃两碗...”...这就是让无数富豪美女帅哥萝莉老人小孩进门惊颤,出门膜拜,甘愿接受一...
武侠 35万字 4天前
关于异世最强纨绔驸马爷:迟暮狼王秦枫,送别战友,意外穿越,一朝醒来成了焱国战神之子,本想纨绔一生,奈何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走上人生巅峰!都是他们逼的!逼的……
历史 64万字 2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