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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财主老来得子,大办宴席庆祝,稳婆却说:报应来得太快(1 / 4)



《故事在民间》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明朝末年,山西洪洞县有一个李家村,李家村里住着一个叫李光明的男子。

李光明兄弟两个,还有一个姐姐,李光明的哥哥和姐姐都成家了,只有他二十多岁了还没有娶妻,这辈子注定要孤独终老。

李光明心地善良,他之所以没有娶到妻子是因为他的腿有问题。他五岁的时候,跟着哥哥到树林里掏鸟蛋,脚下打滑就从丈把高的树上摔了下来。

因为家里穷,父母也没有给他看郎中,就让他在床上养着,一个月之后,李光明能下床走路了,可他受伤的那条腿却变短了,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大家背地里叫他李瘸子。

李光明腿不好使直接影响了他的亲事,毕竟哪个姑娘都想嫁个正常男子。

李光明的姐姐李梅花看着弟弟的年纪越来越大,也为他的亲事操心,可也无济于事,李梅花就想着让李光明收养一个孩子,这样也有人给他养老送终了。

说来也巧,李梅花住的村里有一户姓王的人家,王家的媳妇于氏已经生下了三个闺女,就想生个带把的,可第四个生下来依然是个闺女,于氏的婆婆刘老太就要把孩子扔了,李梅花听说后,就把孩子抱回来给了弟弟李光明。

李光明一个大男人,突然弄来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让他感到措手不及,他本来是不想要的,可听姐姐说这孩子不被家人待见,若他不要,就会被那家人扔了,可能性命难保。

李光明心善,听李梅花这样说,就留下了这个女婴。

没有奶水吃,李光明就在灶台里烧红薯给她吃,这孩子似乎知道李光明不容易,他不哭不闹,吃饱就睡,看着一天天长大的孩子,李光明心中很是欣慰。

李光明给女婴取名李梦雨,眨眼间李梦雨已经六七岁了,她唇红齿白,面若桃花,而且特别懂事,可以说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李梦雨知道父亲腿脚不便,她小小年纪就帮助父亲下地干活,洗衣做饭,李光明看着懂事的女儿很是心疼,尽量不让她多干活。

李梦雨却说道:“爹,我已经长大了,我要干活养活爹爹,以后您就可以歇歇了!”

李光明听着她稚气的话语是一阵心酸,情不自禁的把她抱在了怀里,说道:“真是爹爹的好闺女!”

李梦雨长到十二岁的时候,已经是十里八乡最美丽的姑娘,前来提亲的人家很多 ,李光明就想着为女儿物色一个好人家先把亲事定下来,以后吃喝不愁他就放心了。

李梦雨却不愿意,她说一辈子不嫁人,要在家里照顾爹爹。

一日,李梦雨的奶奶刘老太和她的母亲于氏就来到李家,说要把李梦雨带走。

李光明一听就气不打一处来,说自己辛苦养大的女儿是不会让她们带走的,李梦雨冷冰冰的说道:“你们赶紧走,这里不欢迎你们!”

刘老太说道:“你身上流的是王家的血,到什么时候你都是王家的闺女,当时家里太穷才把你送人的,如今日子好过了,我们才要把你接回去,免得在这里受苦!”

于氏也说道:“孩子,这些年我心里一直都很愧疚,是娘对不住你……”

李梦雨打断了她的话,说道:“我不认识你们,请你们立刻离开!”

刘老太见谈不出个所以然,就和于氏一起回去了。

次日,王家就来了一群人,强行把李梦雨带走了。李光明不服,就跟到王家要人,结果被王家的人揍了一顿。

李梅花真后悔当初让弟弟收养李梦雨,可事到如今,后悔又有什么用呢,她只能劝说弟弟要想开一些。

除了李梦雨,王家还有三个闺女和一个儿子,可他们个个长的都是歪瓜裂枣的,只有李梦雨生的貌若天仙。

于是刘老太就给儿子媳妇商量把李梦雨要回来,然后把她卖个好价钱,好给孙子王富贵娶妻。其实他们已经找好了买家,就是镇上的宋家。

宋财主成亲多年无子,就在几年前,他的妻子终于给他生了一个儿子,这孩子白白胖胖的,很是可爱,宋财主很高兴,就给儿子取名宋家宝。

如今宋家宝已经七岁了,可还不会说话,这些年宋财主也带儿子看了很多郎中,始终没能让宋家宝开口说话,这让他很是郁闷。夫妻俩怕儿子长大娶不到好媳妇,就想为儿子定下一个等郎媳。

王家听说宋家要为儿子物色等郎媳,他们为了得到一笔钱,就打起了李梦雨的主意,于是刘老太就带着儿媳于氏去李家要人,要不来就硬抢,王家人多势众,李光明根本没有办法阻止。

李梦雨被王家人带回家后就锁在了一间小屋里,两天之后就送到了镇子上的宋家。

十二岁的李梦雨就做了七岁宋家宝的等郎媳,宋财主对李梦雨说道:“以后你的任务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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