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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者气鼓鼓地看着洛萨。
洛萨心里咯噔一下。
琢磨了一下,回过味儿来,合着你们两个是在演给我看?
我不盯着,就没打架的必要了呗?
他很生硬地扯开话题道:“芙琳,这枚石像鬼戒指既然曾属于你,那你来教教我,它应该怎么用?”
芙琳没好气道:“注入魔力就好了,但召唤出来的士兵一旦死去,就得等一整天的时间,使石像鬼戒指恢复充能。”
“这其实是我们采佩什家族的信物,就像您手上佩戴的纹章戒指一样,主要用来盖戳的。”
“你们鲜血王庭还真是财大气粗。”
洛萨轻叹了一口气:“可惜了。”
“什么?”
“没事。”
洛萨可惜的是,当初为什么没给芙琳吉拉设计一柄厉害的法杖,或是给般若设计一套全身铠甲。
即使她们两个用不上,肯定也是非常不错的宝物。
洛萨虽然已经让马勒斯替般若打造了一套全身铠甲,但这并不意味着铠甲对般若有多大用处。
纯粹是若以血肉之躯在敌人堆里杀个七进七出,实在太过惊世骇俗了。
…
第二天清早。
在王家骑士团的驻地。
洛萨整理好衣甲,戴上了顶部嵌有孔雀翎羽的“巴萨内特盔”。
不得不承认,这顶头盔从正面看是有些丑陋的,但对洛萨而言,实用性更重要,而且丑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算是具备威慑力。
洛萨翻身跃上了特地披了一副鳞甲马铠的阿拉伯战马。
具装铁骑,在法兰克人进入到黎凡特地区后,也开始使用,目的是为了弥补萨拉森人的骑射对坐骑的威胁。
但沉重的马铠又会限制骑兵的冲击力,使得主要进行反复冲锋的冲击骑兵,变为了冲进人堆里便要切换近战武器砍杀的肉搏骑兵。
因此,洛萨并未给麾下的翼骑兵们装备马铠。
这种介乎于轻骑兵和重骑兵之间,用骠骑兵称呼更为合适的骑兵。
速度才是翼骑兵生命力的源泉,洛萨已经因无法制作那种最短三米的空心骑枪的问题,已经阉割过翼骑兵的战斗力了。
如果再配上全副马铠,改成具装骑兵,翼骑兵完全是扬短避长,再无特色可言。
还不如等哪天抽出来东帝国或是萨珊的具装骑兵军营,训练出专门的骑射,与冲击力俱佳的具状铁骑。
他自己骑佩有鳞甲马铠的坐骑,也只是一种显示身份的做法,真正上战场时,他肯定会另行更换坐骑。
回头看去,十余名翼骑兵亲卫跟在他的身旁。
他们手持两米余的骑枪,身旁都各自有一名骑着驮马的轻装军士服务,在行军时,他们会卸下身上的部分装备,将负重分配到驮马身上。
后面,是排列有序,身穿暗红与白色双色罩袍的王家骑士以及他们的侍从。
他们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给坐骑装配了棉甲,木甲或是皮甲,有些富裕骑士,还专门给坐骑配了一顶顶部有翎羽的头盔。
和那些朝圣而来的新骑士们不同,王家骑士团的骑士们,是经历过旨在提高组织度的训练的。
他们不会散漫随意地展开冲锋,着装也更为统一。
当然,和那些花花绿绿的骑士们一样,他们同样会在盾牌,罩衣上铭刻自己的私人纹章,用来彰显自己的身份。
此后,是经过洛萨队列训练,老兵新兵掺杂着配置的披甲军士队伍,由瓦兰吉卫队领头,他们整齐排成两队,跟在骑兵后面。
和那些连头盔都分不到一顶的朝圣者十字军相比,王家骑士团哪怕是新征召的军士,最次也有一副披甲和锅盖盔。
从强盗营寨里缴获的战利品,大部分都被洛萨利用职务之便,转手就卖给自家骑士团了。
看着这支甲胄齐备,装备“精良”的军队。
洛萨高举起手中的武装剑,下令道:“以天父的名义,全军开拔,我们要在城外的国王陛下神圣的旗帜下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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