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秘史之我不是妲己》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却说一旁的戴礼眼见常昊法术无法抵挡住白雾,而他的脸色也是越来越难看,连忙大叫了一声:“七弟莫慌,我来助你。”
说着,他也运转起了法力,张口便吐出了一粒拳头大小的红珠,化作一道红光便绕过了白雾,向着郑伦当头砸了过去。
郑伦听得戴礼开口,便已经暗自起了防备之心,眼见红珠砸来,慌忙举起降魔杵便挡了上去。
“当”,一声巨响传来,红珠虽然被磕飞了出去,郑伦被击得连退十余步,降魔杵差点脱手飞出,而在他一个分神之下,那白雾也骤然失了力道,被毒雾倒卷着翻了回来。
多亏郑伦经验丰富,慌忙间再次闷哼一声,才操纵那白雾勉强抵挡住,不让毒雾再次接近。
那红珠看上去虽不起眼,却乃是戴礼性命交修的法宝,岂是随随便便能够挡得住的?郑伦以一敌二,却是瞬间便吃了大亏。
眼看戴礼手诀一变,那红珠在空中划过了一道弧线,便再次向着郑伦击了过去。
郑伦此时却也不敢再硬挡,只得闪身躲避,玄之又玄地躲开了红珠那致命一击。只是如此一来,他分心二用,对白雾的控制却也是越来越力不从心了。
此处乃是冀州侯府,众人又哪里能眼睁睁看着两只妖怪以多欺少?
慌忙从屋中取了长枪出来的苏全忠,眼见郑伦已是左支右绌,顿时暴喝一声:“兀那妖怪,好不要脸,且让本公子来会会你。”说着,他一挺长枪,便向着戴礼当胸刺去。
戴礼原本正在凝神控制红珠,此时眼见苏全忠枪势如虹,快若闪电一般,慌忙举刀相迎,二人便战到了一处。
说起来,抛开法术不说,这戴礼的身手也是相当的不弱,他的双刀,走的是轻盈飘忽的路子,再配上快如鬼魅的身法,寻常人却也难以匹敌。
只可惜,他的对手,却也并不是一般人,乃是天下闻名的苏全忠。
苏全忠虽然并不曾修炼法术,但他天赋异禀,又得高人指点,习武多年以来,已是当世有数的高手,此番与戴礼纯以真功夫相斗,五招便打得戴礼险象环生,只怕用不了二十招,便会被苏全忠一枪刺死了。
到了这个时候,戴礼也顾不得再去攻击郑伦了,连忙催动了法力,那红珠便倒飞而回,向着苏全忠砸了过去。
此时的苏全忠刚刚使完了一招“灵蛇探海”,在戴礼的肋下划出了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逼得他使出了“懒驴打滚”这等招数,才免去了开膛破肚之祸。
苏全忠正要乘胜追击,却见眼前红芒一闪,红珠已是击了过来,想要躲闪,却已是迟了,被那红珠击中了左臂,顿时痛呼一声,慌忙倒退了几步,左臂却已是软软地垂了下来。
几招之间,苏、戴二人,竟然已是两败俱伤。
红珠离去,郑伦方才终于缓了口气,连忙凝神再去对付常昊的毒雾,只是此时他的仙气已经失了先机,与毒雾互有攻守,却是再也奈何不得对方了。
今日苏护寿宴,侯府中也有不少的武将前来祝寿,他们之前被妖怪的法术震慑住了,不敢轻易出手,但此时眼见苏、郑二人与妖怪激战正酣,便又生出了勇气。
只听一个武将大喝道:“对付妖怪,也用不着讲什么规矩,大家跟我一起上,将这妖怪拿下,与侯爷出气。”
他这话音一落,瞬间又有六人轰然应是,七人一同越众而出,便向着戴礼和常昊围攻了过去。这七人中,只有一人攻向了常昊,而另外六人则是齐齐围住了受伤的戴礼。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局面,一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关于我一把子力气打碎原子核不过分吧:孟仁穿越到了灵气复苏的平行世界,但觉醒出却是被称为只有一把子力气的力量系能力。但……谁让孟仁带了系统呢?只要我够莽,一把子力气也能打天下!“干!老子的空间裂渊,被一拳打碎了?”蛇魔大君盘成一坨,疯狂吐信!“你这算屁,我的数学解构攻击,愣是被他一拳把坍塌的波函数给打回来了!”翠绿的树皇推了推树干上那超大号的眼镜。“夭寿啊,不死灵尊被打死啦!”一个通讯兵甩着鼻涕眼
玄幻 101万字 4小时前
关于你的寿命余额不足:你以为传统文化,只源源不断地给世人提供着精神滋养和智力支撑?那就错了。自从西占国的吸命鬼派了侵龙集团潜伏进上龙国,无数少年殒命,无数成年人折寿,寿命被他们用来锻造灭龙神器时——被克星说各位书友如果觉得《你的寿命余额不足》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玄幻 36万字 6天前
关于重生我不想当男神:重回2010,重启大学时代。那一年,香樟树下,少女折了一只写满情诗的千纸鹤。那一年,润心湖前,有蝉鸣蛙语,有月夜盛夏,有人间第三种绝色。那一年,西江洪城杀出一头猛虎,震惊世界!周岩:我真不想当男神,可实力不允许啊。
玄幻 260万字 2天前
关于疯批小师妹她事业心超重的:姜宁穿书了,穿成了一个因为得罪女主被捅成了筛子的恶毒女配。穿书的当天,她就先下手为强,把女主埋了。转身加入了全大陆排名第十八位,人人摆烂的灵云宗。穷困潦倒的傻白甜大师兄:“师兄没什么本事,要是有人欺负你大师兄锤爆他的脑袋!”大师兄挥舞着手中的巨大紫金锤。财大气粗的自恋狂酒鬼二师兄:“虽然你长得没我好看,不过也还行,带出去不丢人。以后缺什么宝贝了尽管来找二师兄要。”随
其他 96万字 2小时前
关于遥远尽头命定旅途的终焉之刻:挑一个从未去过的远方用最合理但也最漫长的方式走完这段路程,用双腿感受脚下陌生的土地,用双手触碰从未见过的事物,用双眼与大脑记住眼前陌生的景色认识从未知晓的事物总是那么令人心旷神怡,当抵达终点回头望去,自己走过的痕迹将成为自己永恒的勋章
其他 27万字 1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