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宁娜大人,我只是个护卫》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和师父吃饭。
师父们的意思是什么?墨南风当然明白,心里也是一阵窃喜。
有师父们在,这顿饭吃完,只要自己争点气,哼哼!
躺在床上,墨南风觉得有些扭捏,毕竟现在床上的味道,不再是之前的干爽,而是带着淡淡的幽香,独属于芙宁娜的体香。
闻着那令他陶醉的味道,缩了缩身子,墨南风只占据了很小的一部分空间,生怕触碰到不该触碰的东西。
借着那股幽香,他很快就沉沉睡去,一点多余的想法都没有。
这一个月,墨南风实在是太累了,需要好好休息休息,即使是短暂的也好。
隔壁房间内,芙宁娜看着自己那衣柜里的衣服,不知道穿哪一件好。
正常的衣服?不行,不行!肯定不行!
刚刚与小护卫的师父见面,只是浅浅的交流,从气质,面相,还有谈吐礼仪来看,那位钟离师父就是璃月人。
自己不正式一点,万一留下不好的印象,以后该怎么办啊!
可是那些礼服,基本都是以往酒会时穿的,太高调,太雍容华贵了,穿上去确实漂亮,确实很好看,很正式。
但沫芒宫去德波大饭店可有一段距离,自己穿那么高调华贵,似乎有些不太好。
好折磨!
不知不觉间,芙宁娜已经把自己代入到墨南风女朋友的视角里,尤其是今天见到他的两位师父,那种感觉就挥之不去。
斟酌许久之后,芙宁娜脑子转了一圈,想到了一个绝佳的办法。
拍了拍自己的手,芙宁娜直夸自己是个天才。
急忙起身离开房间,她就直奔那维莱特的办公室。
快速来到办公室外,芙宁娜摆正了脸色,露出温柔的笑意,抬手敲了敲门。
“那维莱特,你在吗?”
“我在,进来吧!”
推门走了进去,芙宁娜看到正在批文件的那维莱特,轻声咳道:“咳咳!
那维莱特,你现在起草一张公示,就说我今晚要和墨南风一起,到德波大饭店见两位异国朋友。
还请人民见到我不要惊讶,不必惊慌,也不要随意散播言论。”
听到芙宁娜的话,那维莱特抬起头,脸上满是疑惑,不知道芙宁娜今天整的哪一出。
“芙宁娜女士,往前三年,你和墨南风出去吃饭的次数也不少。
为什么这次要大费周章?”
咽了咽口水,芙宁娜抱着手臂,摆着很自信的姿势,开口回答道:“那自然是那二位朋友十分重要,我要盛装出席,好好打扮打扮。
我怕到时候民众看到后,会很疯狂,打扰了正义之神的安宁。”
沉默稍许,那维莱特从旁边抽出一张纸,欻欻欻的就写好了一份公告。
“这就好了。不知道是什么朋友,值得你盛装出席。
总不能是墨南风父母...不对,师父吧?”
大眼睛眨了一下,芙宁娜急忙回答道:“你不要乱猜好吧!我要见谁,自然是我需要见的人,我先走了!
拜拜!”
话音没落下,芙宁娜就转过身,一边跑一边说,不给那维莱特继续说下去的机会。
笑了笑,那维莱特摇了摇头,觉得很有意思。
“唉,这个家伙。”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关于四合院:那个,我也会一点点:也许因为自己与主角同名同姓,也许因为替主角感到不值,也许因为结局令人难以接受……21世纪的大好青年对于的结局实在是久久无法释怀,恨不得自己代替主角去改变一切!曾一度幻想着如果他为主角,结局是否会非常美好?然而,当他深深陷入幻想中无法自拔时,上天似乎真的听到了他内心的祈求,于是很善解人意地帮他实现了愿望——直接让他魂穿成为了少年何雨柱……
玄幻 92万字 5分钟前
关于千金不换:寡妇带娃王爷求二嫁:曾经她中了一千万,然后她死了!!!重生后随便找个人嫁了,然后男人死了!!!还生了好大一个娃(i_i)好吧,也塞不回去了,那就好好把娃养大吧!!~~~忽然有一天,萌娃大喊:“爹从坟里爬出来了!”~~~死的是猎户丈夫,从坟里爬出个王爷,我死的真不是这个男人啊!——(换男主文,非双洁,结局he,男主全程宠溺,主体为古代日常,微权谋,微鬼神)
其他 50万字 18小时前
关于娶了一只小草精,肆爷娇宠哄不停:小草精一朝修炼成人,睁眼就对上欺压她多年的大魔头。小草精大惊失色,瑟瑟发抖:“呜呜呜大魔头别吃我,我会乖乖的……”某人嗤笑一声:“我对乳臭未干的小丫头不感兴趣!”然而不久后,小草精的事情某人都恨不得亲力亲为。喜欢吃肉他去做,喜欢喝奶他去冲,半天没见到,电话都想打爆……世人都说,南城肆爷娶了个小废物,空有美貌,一无是处,不过是个无权无势的小可怜,肯定很快就会被玩
其他 103万字 2天前
关于快穿,这恋爱脑我不当了:一个只有事业脑的人竟然要穿成恋爱脑!一天天围着男主转,而且无一不落了个惨淡下场。林苏表示:不行,绝对不行!男主不喜欢吃饭?林苏表示:随便,饿下线更好。什么什么?害了我还装可怜?林苏:不要放他进来!男主盯上了我的钱?林苏:要钱没有,要命也没有!……
游戏 16万字 1天前
关于猛吸糙汉阳气,娇娇知青被宠上天:林婉婉带着一整个空间,穿越到缺衣少粮的七零年代,成为即将下乡的知青。娇知青身娇体弱,走两步就喘气难受,必须得吸那个叫陆野的糙汉的‘阳气’,才能让自己舒服。林婉婉红着脸找机会和凶痞糙汉贴贴摸摸,软绵绵地问:“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粮食衣服金银首饰她都有,绝不白占人便宜!陆野一眼便相中了那个从大城市下乡来的娇美知青,不过他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根本就配不上对方。
其他 34万字 7小时前
关于道之初境:意外捡到一块传说中的灵石,让天生混沌灵根的小小凡人杨帆初次感受到了灵气入体的滋味,从此一心问道,踏足了修炼界,没有功法就自创功法,因其混沌灵根的特殊性,他的修为一路突飞猛进,凭着机智勇敢的性格与坚韧不拔的毅力,让他在修行途中战胜了种种困难与逆境,从凡间界飞升至仙界、神界,最终跳出整个宇宙、跨入混沌、踏足虚无之地,修成无极,再踏入道之初境。
玄幻 83万字 2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