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世神医叶秋》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阉割刀像是一道弧形的闪电,一闪而逝。
瞬间,魏王的脑袋与身子分家了,鲜血狂涌。
林大鸟的阉割刀来自家传,虽然小巧,但是锋利无比。
叶秋见到阉割刀斩掉了魏王的头颅,心中一跳,暗道:“可别真的弄死了魏王。”
就在此时,只见莫天机一声大喝:“天地囚笼!”
嗡——
天地之力被莫天机调动,瞬间虚空之中出现了一座牢笼,将魏王的头颅给困住了。
显然,他是不想给魏王任何活路。
“雷来!”
随着莫天机一声大喝,漫天神雷滚滚而下,充满了灭世之威,顿时将魏王的头颅给淹没在了下方。
“啊……”
魏王遭遇天打雷劈,惨叫不止。
“小爷成圣以来,还是头一回跟大圣强者交手,魏王,受死吧!”
林大鸟肥胖的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笑容,手中紧握阉割刀,向魏王的头颅冲了过去。
想到马上就能干掉魏王,林大鸟的心里无比激动。
这可是大魏之主啊!
谁要能杀了他,名声必定传遍天下。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天地牢笼突然溃散,魏王抓住机会,直接舍弃头颅,元神出窍向远方逃去。
“给我留下!”
林大鸟见到这一幕,气得大叫。
就在他准备追杀魏王的时候,莫天机一个闪身,挡在了林大鸟的面前。
“天机,你干什么?快,随我一起追杀魏王。”林大鸟急道。
莫天机淡淡地说道:“算了吧!”
“怎么能算了呢?”林大鸟急道:“只要杀了魏王,咱俩盖世双雄的名声就会天下皆知。”
“况且,魏王是大圣强者,咱们好不容易将他重创,若是让他跑了,那多可惜?”
“快,咱俩一起干掉他,可别让他跑了。”
莫天机说:“大鸟哥,刚才是我主动撤掉的天地囚笼。”
“啥意思?”林大鸟一愣,问道:“你故意放走了魏王?”
“你怎么能把他放走呢?”
“我们能将他重创多么不容易,你把他放走,这不是放虎归山吗?”
林大鸟有些生气。
这时,叶秋说道:“是我让天机放走的魏王。”
“为什么要放走他?”林大鸟疑惑。
叶秋道:“我这么做,自有我的道理,用不了多久你就会明白。”
林大鸟还是郁闷,说道:“到手的鸭子飞了,太可惜了。”
叶秋笑道:“你们在峡谷里面利用天劫坑杀了大魏几十万将士,此刻在大周将士的心目中,你们早就是英雄了。”
林大鸟听到安慰,郁闷的心情才好受一些,不过他还是感到疑惑,说道:“老大,现在魏军已经全部灭了,只剩魏王一个孤家寡人,何不趁此机会,将魏王彻底灭了以绝后患?”
莫天机在旁边说道:“大哥的性格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是不可能让魏王活着的。”
叶秋跟着说道:“放心吧,魏王肯定会死,只是在死之前,他还有一点利用价值。”
林大鸟正欲追问,这个时候,长眉真人突然从峡谷里面冲了出来。
“魏王人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关于四合院:那个,我也会一点点:也许因为自己与主角同名同姓,也许因为替主角感到不值,也许因为结局令人难以接受……21世纪的大好青年对于的结局实在是久久无法释怀,恨不得自己代替主角去改变一切!曾一度幻想着如果他为主角,结局是否会非常美好?然而,当他深深陷入幻想中无法自拔时,上天似乎真的听到了他内心的祈求,于是很善解人意地帮他实现了愿望——直接让他魂穿成为了少年何雨柱……
玄幻 90万字 6天前
关于千金不换:寡妇带娃王爷求二嫁:曾经她中了一千万,然后她死了!!!重生后随便找个人嫁了,然后男人死了!!!还生了好大一个娃(i_i)好吧,也塞不回去了,那就好好把娃养大吧!!~~~忽然有一天,萌娃大喊:“爹从坟里爬出来了!”~~~死的是猎户丈夫,从坟里爬出个王爷,我死的真不是这个男人啊!——(换男主文,非双洁,结局he,男主全程宠溺,主体为古代日常,微权谋,微鬼神)
其他 47万字 6天前
关于娶了一只小草精,肆爷娇宠哄不停:小草精一朝修炼成人,睁眼就对上欺压她多年的大魔头。小草精大惊失色,瑟瑟发抖:“呜呜呜大魔头别吃我,我会乖乖的……”某人嗤笑一声:“我对乳臭未干的小丫头不感兴趣!”然而不久后,小草精的事情某人都恨不得亲力亲为。喜欢吃肉他去做,喜欢喝奶他去冲,半天没见到,电话都想打爆……世人都说,南城肆爷娶了个小废物,空有美貌,一无是处,不过是个无权无势的小可怜,肯定很快就会被玩
其他 99万字 6天前
关于快穿,这恋爱脑我不当了:一个只有事业脑的人竟然要穿成恋爱脑!一天天围着男主转,而且无一不落了个惨淡下场。林苏表示:不行,绝对不行!男主不喜欢吃饭?林苏表示:随便,饿下线更好。什么什么?害了我还装可怜?林苏:不要放他进来!男主盯上了我的钱?林苏:要钱没有,要命也没有!……
游戏 16万字 6天前
关于猛吸糙汉阳气,娇娇知青被宠上天:林婉婉带着一整个空间,穿越到缺衣少粮的七零年代,成为即将下乡的知青。娇知青身娇体弱,走两步就喘气难受,必须得吸那个叫陆野的糙汉的‘阳气’,才能让自己舒服。林婉婉红着脸找机会和凶痞糙汉贴贴摸摸,软绵绵地问:“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粮食衣服金银首饰她都有,绝不白占人便宜!陆野一眼便相中了那个从大城市下乡来的娇美知青,不过他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根本就配不上对方。
其他 26万字 6天前
关于道之初境:意外捡到一块传说中的灵石,让天生混沌灵根的小小凡人杨帆初次感受到了灵气入体的滋味,从此一心问道,踏足了修炼界,没有功法就自创功法,因其混沌灵根的特殊性,他的修为一路突飞猛进,凭着机智勇敢的性格与坚韧不拔的毅力,让他在修行途中战胜了种种困难与逆境,从凡间界飞升至仙界、神界,最终跳出整个宇宙、跨入混沌、踏足虚无之地,修成无极,再踏入道之初境。
玄幻 76万字 6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