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领主:万族之王》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这天一早,巴克要塞的城门打开,一队人马徐徐出城,朝伊森波尔方向走去。
短暂的战争结束后,巴克要塞的守军将领大规模撤退,巴萨洛夫、比约恩、马文等各团将领,都先后回到自己原来的驻地。
要塞只留下索洛维骑士继续镇守,防止西境军团去而复返——虽然这种可能性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河湾步兵团团长伊万是最后走的,因此负责带领这支塔尔罕伯克的求和使团前往河湾。
塔尔罕伯克的女儿兼心腹大将阿日娜弥射,作为和谈使节进入巴克要塞后,就被晾在了一边。
河湾在这方面还是个草台班子,战后政治粗糙的很,只要不打仗,任务就完成了,剩下的都等里奥去安排。
所以等了几日无果的阿日娜弥射,主动表示愿意前往河湾洽谈。
两场败仗,让她没法再以平等的姿态来谈判,因此表现出的态度也比之前谦虚十倍。
这就是草原的狼性文化,在强者面前低头,一点都不寒碜。
但阿日娜弥射也有一些底气,北境人确实强大,但也难以在西境的大草原上和西境人比拼骑术。
如果是在大草原上,西境的轻骑可以把北境的重甲步兵和具装骑士轻松遛死。
所以这场和谈虽然是他们主动提出,但北境人也不得不同意。
唯一要考虑的,是双方的利益分配。
骑着自己的金斑猃,走在世界树大道上,才出巴克山口不远,阿日娜弥射就看到了一座狼人的小村庄。
这里明显是新建的村庄,房屋还十分的新,有几个木屋,还有人类工匠在屋顶敲敲打打。
几头狼人就傻乎乎的站在木屋下,仰头看着头顶的人类工匠干活,直到人类工匠开口呼喊,才忙不迭的搬运木板和砖石过来。
这是影爪骑士阿可汗的族人,在巴克要塞一战后获得了丰厚的赏赐,于是打算在世界树大道附近安家,而不是继续窝在深山老林之中。
他们没有建造房屋的技术,只能和狗头人一样住山洞或棚屋,现在有钱了,当然要过得好一点。
狼人村庄的大门,就正对着世界树大道,门外还有一个小型的集市。
一只人类的小商队,停在旁边的空地上。
一个人类商贩正在和狼人村庄的头领讨价还价,“你这捆鹿皮毛色的确不错,但还是生的,都没有认真处理过,等我收回去再加工,品质就要落后两个级别,或许还会烂掉。”
“所以根本值不了多少钱!最多给你五袋粮食。”
狼人头领是个强壮的狼人战士,足足二米五高,胳膊比人类商贩的大腿还粗,俯视着人类商贩,龇着牙,嘴里发出沉闷低吼,“狡猾的人类,贪婪的人类,人类都该死,我要十袋!”
这个皮毛贩子吓得两腿瑟瑟,说话都不利索,但依然讨价还价,最后用八袋粮食成交。
他们交易的时候,商队的伙计们,就远远躲在马车后面,拎着刀枪剑棒,一脸戒备的看着。
这个人类小商队有五辆马车,十多号人,只有两个武装护卫,哪怕全部拼命,估计也挡不住一头狼人。
放在以前,这样的低武力值商队,走不出伊森波尔城的大门,就会被匪帮盯上。
但现在整个伊森波尔辖境治安空前安定,行商的安全得到保障。
他们这种小商队,配两个正规兵级别的武装护卫,伙计们端上弓弩长矛,驱赶一下流窜的独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关于四合院:那个,我也会一点点:也许因为自己与主角同名同姓,也许因为替主角感到不值,也许因为结局令人难以接受……21世纪的大好青年对于的结局实在是久久无法释怀,恨不得自己代替主角去改变一切!曾一度幻想着如果他为主角,结局是否会非常美好?然而,当他深深陷入幻想中无法自拔时,上天似乎真的听到了他内心的祈求,于是很善解人意地帮他实现了愿望——直接让他魂穿成为了少年何雨柱……
玄幻 92万字 3小时前
关于千金不换:寡妇带娃王爷求二嫁:曾经她中了一千万,然后她死了!!!重生后随便找个人嫁了,然后男人死了!!!还生了好大一个娃(i_i)好吧,也塞不回去了,那就好好把娃养大吧!!~~~忽然有一天,萌娃大喊:“爹从坟里爬出来了!”~~~死的是猎户丈夫,从坟里爬出个王爷,我死的真不是这个男人啊!——(换男主文,非双洁,结局he,男主全程宠溺,主体为古代日常,微权谋,微鬼神)
其他 50万字 1小时前
关于娶了一只小草精,肆爷娇宠哄不停:小草精一朝修炼成人,睁眼就对上欺压她多年的大魔头。小草精大惊失色,瑟瑟发抖:“呜呜呜大魔头别吃我,我会乖乖的……”某人嗤笑一声:“我对乳臭未干的小丫头不感兴趣!”然而不久后,小草精的事情某人都恨不得亲力亲为。喜欢吃肉他去做,喜欢喝奶他去冲,半天没见到,电话都想打爆……世人都说,南城肆爷娶了个小废物,空有美貌,一无是处,不过是个无权无势的小可怜,肯定很快就会被玩
其他 104万字 19小时前
关于快穿,这恋爱脑我不当了:一个只有事业脑的人竟然要穿成恋爱脑!一天天围着男主转,而且无一不落了个惨淡下场。林苏表示:不行,绝对不行!男主不喜欢吃饭?林苏表示:随便,饿下线更好。什么什么?害了我还装可怜?林苏:不要放他进来!男主盯上了我的钱?林苏:要钱没有,要命也没有!……
游戏 17万字 52分钟前
关于猛吸糙汉阳气,娇娇知青被宠上天:林婉婉带着一整个空间,穿越到缺衣少粮的七零年代,成为即将下乡的知青。娇知青身娇体弱,走两步就喘气难受,必须得吸那个叫陆野的糙汉的‘阳气’,才能让自己舒服。林婉婉红着脸找机会和凶痞糙汉贴贴摸摸,软绵绵地问:“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粮食衣服金银首饰她都有,绝不白占人便宜!陆野一眼便相中了那个从大城市下乡来的娇美知青,不过他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根本就配不上对方。
其他 36万字 11小时前
关于道之初境:意外捡到一块传说中的灵石,让天生混沌灵根的小小凡人杨帆初次感受到了灵气入体的滋味,从此一心问道,踏足了修炼界,没有功法就自创功法,因其混沌灵根的特殊性,他的修为一路突飞猛进,凭着机智勇敢的性格与坚韧不拔的毅力,让他在修行途中战胜了种种困难与逆境,从凡间界飞升至仙界、神界,最终跳出整个宇宙、跨入混沌、踏足虚无之地,修成无极,再踏入道之初境。
玄幻 85万字 26分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