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善围》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那是一个上元节, 未婚夫王宁提着一盏兔子灯, 在胡家书坊门口等她。
南京风俗, 上元节夜里,连续三晚都不用宵禁, 百姓皆穿月白衣衫,提着灯笼,走街串巷,彻夜狂欢, 城里还开放了部分城墙,容许百姓登上城楼,观赏金陵盛世夜景。
月白是一种浅蓝『色』, 在月光下, 变成了白『色』,所以叫做月白。
若想俏, 一身孝。这种颜『色』会给人平添三分姿『色』,不过,当全城几十万人都这样穿的时候, 撞衫不可怕, 谁丑谁尴尬。
那时候的胡善围觉得,全城的男人, 都不如那个在月下提着兔子灯的男人适合穿月白『色』。
游街的时候,路边的摊主热情推荐各种玉器首饰, 她选了一个最便宜的玉簪, 只花了半吊钱。
她有她的自尊, 不会要未婚夫花太多的钱。除此以外,她还买了点心,要未婚夫捎给未来的婆婆,作为回礼,不沾对方一点便宜。
他亲手给她簪在发髻上,说:“等以后成婚,你可不能再这样客气了。”
她淡淡一笑,“难道我『插』戴这个不好看么?”
他说:“好看,清丽淡雅,宛若水仙。”
她看着一身月光白的未婚夫,心想:我觉得你比水仙还好看啊。
那个廉价的玉簪,便成了她最日常用的首饰。那晚在藏书楼里,混『乱』之际被人踩碎,她也曾惋惜过,果然玉通人『性』。
人没了,玉碎了。
万万没有想到,沐春会给碎裂的玉簪“收尸”,并且融了黄金,重新修复了一根全新的玉簪。
由于以前的簪子的碎的太厉害,工匠并没有只是做成一根棍子的形状,一双巧手把碎裂的玉石磨成近乎透明的薄片,在簪头做成一片片花朵的形状,并用金丝剪成花芯,造型就是一朵玉台金盏的水仙花。
脱胎换骨,可以说是连亲妈都不认得了。
原来,有人在乎,有人挂念着她。
胡善围心头一暖,本能的想要去接,可是转念一想,我马上回宫,去见皇后娘娘,向皇后请旨,追查刘司言一行人的下落,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正如『毛』骧所言,此举风险太大,秦王是藩王,稍有不慎,就是离间天家骨肉,杀头的罪名,沐春立志将来封侯,为了博前途,正在鹰扬卫修理那些刺头,揍别人,也在挨揍,还要说那些混账话,做那些下流猥琐的动作……
自己的事情,自己承担后果,不要连累旁人,何况沐春是她知己,也是唯一在乎她的人了。
所以,胡善围的手在袖子里挣扎片刻,决定放手。
她违心的说:“不要随便拿一个金镶玉的水仙簪哄我,谎称是以前摔坏的。何况,戴着乌纱帽的发髻,早就不适合簪花了。”
乌纱帽下,仅仅只能容得一个最简单的木簪或者玉簪。选择了官途,就要模糊女『性』的特征,漂亮美观,并非她所求了。
胡善围拒绝了沐春的示好,回宫。
沐春站在锦衣卫衙门外发愣,过了一会,疯狂的踹门。
纪纲开门,放沐春。
沐春问『毛』骧:“为什么善围姐姐从你这出去,脸『色』就不好看?你们是不是欺负她了?或者又想出什么贱法子,赶她出宫?”
『毛』骧喝着茶,“别想再讹人,她进来的时候脸『色』就不好看。至于我赶她出宫,更是天方夜谭。她以前是个八品女史时,我尚且动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关于我在大虞当杀手那些年:(传统玄幻,无系统,单女主,话少)裴礼胎穿成了个瞎眼婴儿,身处福星村却被当成了灾星。十年间,亲人相继死去,原以为自己也快要走到生命终点。可却被突然出现的老者救下。五年后,裴礼带着一支笛子行走江湖,自此,江湖上多了个嫉恶如仇的杀手。“有人出钱买你的命,请阁下赴死。”
都市 69万字 1天前
关于历史视频:老祖宗边吐槽边吃瓜:(因为上一本,没有写尽兴,所以这一本主打的就是各朝代的皇帝大臣的糗事,无需带脑子的乐子文。)当一个现代人有了一个可以把刷的视频传送到各个朝代的手机后,各朝代的皇帝会是什么反应?最后被挖坟掘墓,还挫骨扬灰,甚至连棺材板都被劈了。网友们:明实亡于万历,挖了他的墓,让国家反应过来保护历代皇帝的陵墓,万历这也算是做了件好事。破防的万历皇帝:因为挖了我的墓被破坏了,所以为
玄幻 65万字 2天前
关于糟糕,起猛了:加一句!无CP!纯兄弟情!不要乱来!这篇文是很早很早之前的一个脑洞,可以说是专门为萨菲罗斯而写的。主角是一名游戏大佬,穿越进了FF7的世界里,从一开始的苟命到后面慢慢的跟萨菲罗斯有了深厚的友谊。其实一开始写这篇文的时候,很心疼萨菲罗斯,觉得萨菲罗斯的结局不应该是这样的。所以希望有一个比较逗逼的角色去陪伴萨菲罗斯,这才有了主角的诞生。萨菲罗斯应该拥有自己的朋友,应该拥有选择自己人
其他 43万字 5天前
关于布衣枭雄:一个平凡的少年在为父母报仇的途中竟意外踏入修仙路。没有背景,没有亲友,且看一介凡人如何逆天成仙,成为古来今往的第一人各位书友如果觉得《一剑通玄》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都市 295万字 1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