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红楼生涯》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第400章 白皇后的担心
风声、雨声、厮杀声响彻城墙。
一名身穿披甲,头上还带着一顶不知从哪弄来的八瓣儿头盔的贼寇嘴里咬着长刀,奋力的朝着城墙爬去,在他的下面则是好几名弓箭手正不停的朝着城墙射箭,密集的箭雨逼得城头的弓箭手不能冒头。
贼寇好不容易爬上了城墙,刚将长刀抓在突然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从天而降,浇在了他的头上,瞬间一股腥臭无比的味道充斥着鼻腔,紧接着一股炙热的火辣感觉传遍了全身。
“啊……”
这名身材壮实的贼寇发出一声惨叫,整个人瞬间从云梯上掉了下去。
“是金汁……城楼上的狗官兵倒金汁了,大伙小心!”
似乎是起了个头,很快城墙上到处都开始泼洒着一团团黑色的液体,将云梯上的贼寇烫得哇哇大叫。
所谓金汁说白了就是人和牲畜的粪便,使用方法也很简单,就是加上水后烧开,然后用长杆水瓢朝城头上浇下去,但凡被烫到的人无不皮开肉绽。
最歹毒的是,被这玩意烫伤后的感染率几乎是百分之百,能活下来的人可谓百不存一。
因此自古以来,金汁也是攻城一方最痛恨和惧怕的武器之一。
至于其他诸如狼牙拍、滚木之类的武器,就不是沾化县这样的小城池所能拥有的了。
面对漫天泼洒而下的金汁,贼寇们也慌乱了一阵,甚至不少人开始后退,但随着督战队上前,乱刀砍杀了十多名后撤的贼寇后,溃乱很快就停止了。
面对身后虎视眈眈的督战队和闪着寒光的长刀,贼寇们只能硬着头皮继续攀爬云梯。
在后面的一片云看到这一幕后,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死人对于他来说压根就不算什么,一群普通的教徒罢了,这玩意对于他这样的白莲教高层来说要多少有多少,充其量就是一群炮灰罢了,死得再多他也不会心疼。
他扭头对身后的一名堂主道:“丘老八,待会你传我命令,把前锋营的人分成十队,持续不断的攻城,今天晚上不许停下来,我估摸着这座沾化县城绝对撑不过明天。”
这名香主犹豫了一下:“副教主,连续攻城的话伤亡恐怕会很大,即便真能攻下来,前锋营的伤亡至少得折损近半人。”
“啪!”
香主的话刚说完,立刻便挨了一记耳光。
只见一片云的脸立刻变得格外阴沉,那只独眼中也透出了阴毒的光芒。
随即沙哑阴沉的声音也响了起来:“你要记住,我们都是无生老母的子孙,就算死了也会回到真空家乡里。
战死对于我们而言是最为神圣的事情,你这是在质疑我们的教义么?”
挨了一记耳光的相助立马清醒过来,眼前这位可是一个杀人如麻的疯子,自己怎么就猪油蒙了心居然质疑起他的命令来,赶紧低下头颤声道:“副教主大人,小人错了,我马上安排人进行。”
一片云恶狠狠的盯着怒道:“记住了……我们白莲教不养闲人,要是你连这点事都办不好,那这个堂主就别当了!”
“是!”
…………
沾化县城正中心的县衙的后院里,白皇后正坐在桌子前。如今的她穿着一身宽松的素色宫装,虽然她早已是两個儿子的母亲,但容颜却依旧不减。
宽松的宫装下是一副明艳动人的娇躯,吹弹可破如同羊脂白玉般的肌肤如同婴儿般水润光滑。
天生丽质,加上长期精心保养的她全身上下宛如一块精雕细琢的璞玉看不出一丝斑点痘印,这也是为何她与昌平帝虽然成亲二十余年,但依旧圣宠不衰的原因。
只是以往无论一颦一笑都无比动人的娇颜此刻却布满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关于暴徒出狱:入狱之前,我是社会上人人敬畏的大哥,出狱后社会早已不再是以前的社会,我开始为了五斗米折腰,从夜市摆摊开始做起。其实我的生活不应该如此,因为我出生在一个有钱的家庭里,从小吃喝不愁。可惜父母因为忙于事业对我疏于管教,让我野蛮生长。而我呢,年少不知加上性格暴躁渐渐成了众人眼里的暴徒。以前年少不懂事,现在经过劳动改造后,我想换种活法。做个社会有用有担当的人,就算再不济也要做个好人。
玄幻 25万字 19小时前
关于穿成年代文被炮灰的锦鲤原女主:裴灵曦原本应该是年代文里,福运无双的团宠女主。书中只是路人的裴福珠重生后,抢先给自己营造了福娃娃的名声,费尽心思抢夺了书中的官配男主,想要取代原女主裴灵曦的人生。然而,她却不知道她想要取代的那个人,早在最开始就换了芯子。福运逆天气运值爆表的上古灵族独苗苗,重生到了原女主裴灵曦身上,她把自己嫁给了裴福珠前世看不起的混混小叔子。没想到小混混竟然十项全能颜值爆表,还粘
其他 45万字 5天前
关于南明义军:公元1645年,农历乙酉年(鸡年),年号为明弘光元年,隆武元年;清顺治二年;大西大顺二年;大顺永昌二年,这一年,史可法和扬州一起殉国,南京城破,李自成死于九宫山,清廷望眼天下,竟无一人是敌手。八旗不满万,满万不可敌!!来自穿越者的孟浚该如何抉择?这是留头不留发的时代,这将是一个文字狱的时代,是愚民是黑暗的时代!孟浚举旗怒吼“同心死义,恢复中华”
历史 56万字 10小时前
关于野村极品神医:山村青年赵八两被村花周婷一颗石子砸中脑袋,落入水中,因祸得福获得了神农氏的一缕神魂,变得无所不能。他一身医术天下无双,活死人,肉白骨,哪怕你权倾天下、富甲一方,生死也在我一念间;他卖草药、办工厂、办企业,带领乡亲们一起致富,成为隐居乡村的超级大富豪。一手医术,一手财富,过上了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逍遥生活!
玄幻 180万字 19小时前
关于螳螂刀:一代妖刀大圣喜猎凡界白绫女仙。女仙临终托孤男婴,暗中留下一灯,一简。大圣将男婴视如己出,阴差阳错之下培养出逆天祷告刀术。于是,以为自己是螳螂妖的人族男孩,开启了他的绝世之旅。……许多年后,修仙界流传着这首民谣:一条大道登云宵,和羞小妹生死招。两界僵族千年变,四害九使万世妖。生来就有凌天志,不做英俊做英豪。死前听闻祷告声,最后一眼螳螂刀。
都市 48万字 6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