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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简直想冲到云州去,把陆卿云的手指头也剁一根下来,给解时雨送过去。
不——他得比解时雨更狠,剁手指算什么,他得把陆卿云的命根子剁了,送到解时雨面前去。
可他现在压根就挨不到陆卿云的边!
咬牙切齿的瞎想片刻,他一巴掌将桌上的零碎全扫到地上:“叫文郁来!一个女人,我就不信奈何不了她了,她和陆卿云,我总要动一个!”
文郁来了,听了成王的要求,眼神很是惊骇,惊骇之中还带着点匪夷所思:“不杀她,还得让她别被别人杀了?”
成王从鼻孔里喷出两道凉气,不情不愿的一点头。
文郁动了动手指,觉得成王是疯了。
多好的机会!
无形之中,三方联手,将解时雨那一伙人杀了,就因为一个病的有气无力,谁也不知道能活多久的小孩儿,硬生生要将这个机会放弃掉。
孩子没了,不是可以再生吗?
一个这样病殃殃的孩子,能值多少钱?
骨血至亲,他是不明白的。
“错过这个机会,要再杀她可就难了。”
成王摆手:“我知道,所以我打算在陆卿云身上找回来一点,
谭峰,你去告诉解时雨,她的要求我答应,明天一早,让她把人给我送回来,
等会儿,你等我亲自去。”
文郁扬了扬眉头,没再多问。
他看出来了,成王是非要保住那个病秧子不可了。
同时他又想:“既然你对这孩子这么上心,为什么不干脆将她放在北梁,还非要带出来?
解时雨要是每次都趁火打劫,那怎么杀的了她?”
他不能理解成王,成王也不能理解他。
成王单是想到自己这个可怜的女儿,心都要软成一团,平日里他从不叫人看出端倪来,只在京城那一次失了分寸,就让解时雨给抓住了。
这个女人,真是蜘蛛似的遍地撒网,无孔不入。
文郁憋了半晌,憋出来一句话:“那就留下五皇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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