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若是龙,也好》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耀在戈巫的脸上,黑色的鳞片闪烁出光芒来。
听到大门被打开的声音,戈巫一个连忙一个翻身,冲着前方大叫着:“姐!别!我求你了!今天你就该走了!放过我!”
罗特憋着笑,看着面前的戈巫,“戈巫大人,是我。”
和前些天比起来,戈巫的鳞片都有些暗淡了,身子似乎都消瘦了一些,活像那累死的牛。
再看莱尔这边,精气神十分饱满,一天到晚就搁据点里面找人唠嗑。龙族虽然知晓很多知识,但大多数时候都是搁窝里趴着开派对,不去了解自然也无从得知人类这些年来的变化。
龙族对人类的了解基本上都是靠那些被人类捕获的同类回来,从他们口中得知的。
戈巫很想扶一下自己的腰子,但没有手的他只能缓缓从地上爬起来,“啊,是罗特啊,你们把莱尔送走了么?”
“已经在路上了,雇主派人来接的,不过莱尔女士让我给你带句话。”
“是不是让我有空了去她那里找她?”
罗特的回答让戈巫有些意外,“不是。”
戈巫松了一口气,这些天差点被这个六千岁的灵魂给搞成龙干,甚至被迫解锁了很多戈巫并不想知道的知识。戈巫开口问道:“那是什么?”
“她让您尽快去一次起源之地,再过几个月,二十年一次的龙族的大型聚会就开始了,您作为新生龙魂,应该前去参加。”
不知道为什么,戈巫脑子里想到的是一种不堪入目的画面,莱尔已经把他搞出心理阴影了。
“是很正式的聚会。”
戈巫内心放松下来,还以为所有龙族都和莱尔一个样呢,原来只是个例啊。
戈巫慢慢走出据点给自己临时搭建的大棚,感受着照耀在身上的阳光。他闭着眼享受着阳光照耀在身体上的感觉,开口说着:“罗特啊,我给你的鳞片卖了多少钱啊?”
“一共金币,除去给所有人100金的奖励之外,还有金币。”罗特开口说着,据点不多不少加上他刚好80人,原本应该更多一些的,但多出来的那些人变成了烤全人和灰尘,自然没法领这一百金币。
“够猎团用多久?”
“三年,要付工资和场地的租金,还有装备的维护更新,人员的培训。哦,还要交税。而且为了您和后续的龙族出入方便,这处据点也得放弃,我们还得找处没什么人烟的地方新建据点,这个才是耗费最大的。”
罗特拿出一个专门记账的小本本,自从变成猎团的队长后,他就发现钱根本不够用。
戈巫开口问道:“我浑身上下最值钱的是哪个?”
罗特试探性地开口,同时眼神里充满了期待,“龙玉?”
这才过几天啊,又能薅龙鳞了,按照这个频率下去,自己没几年就能变成首富啊。
戈巫白了罗特一眼,“我还没有得结石呢。”
“那就是天鳞了。”
“不行,摘了太影响美观,而且长回来要的时间太长了。”
“那就龙血咯。”龙血的价值实际上和前面两者比起来差了不少,但是作为龙体内为数不多可以流淌魔力的介质之一。龙血向来受到法师和药剂师的喜爱,而这两个群体恰恰是最不差钱的。
“多少钱一升?”
“900金。”
“抽吧。”
“九百金一脱。”
戈巫没有听过这个计量单位,他问罗特一脱是多少升。
罗特回答道:“脱是在一些专业领域会用到的计量单位,二十五脱为一升。”
“把我抽干!”
虽然财富对于古龙来说没有多少意义,但是前世为人的戈巫还是免不了掉进钱眼里面。
估计这个情况会持续千年之久,直到戈巫发现物质财富对于一个不灭的龙魂来说没有任何价值。
曾经有一头古龙就说过。
物质财富不过是智慧物种赋予其价值让其显得珍贵罢了。脱离了这层被赋予的价值,再珍贵的宝石也不过是一块石头。
说完这句话,他就跑去开派对了。
戈巫叫停了一旁的猎团成员,“好了好了别抽了,我头晕。”后者则是点点头,拔出了硕大的针头后搬着带着一桶还带着余温的龙血离开了。
这座城里面没有药剂师协会,但是猎团自然有这些组织的联系方式,不久后这满满一桶龙血就会变成金灿灿的钱币,继而投入猎团的建设里。
戈巫让罗特给了自己几大千的金币作为路费和一些买买买的资金,按照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关于糟糕!被养大的病娇男主强制爱了:[穿越+病娇+后期强制爱+年上叫姐姐+甜宠+he]穆以姌意外得到了一个手镯,然后她穿越了。可奇怪的是手镯每一次都带她穿到一位小病娇身边。第一次,穆以姌穿成小病娇身边的保姆,开启带娃日常。但她却发现,这位外表英俊有礼的小正太居然是一个内心暴戾的小病娇。第二次穿越,穆以姌光速成为小病娇的后妈,曾经的小病娇已经变成祖国的好花朵。只是少年看她的眼神越来越怪异了啊第三次
其他 50万字 18小时前
关于顶流睁眼变炮灰,明星老婆掉马了:江沐白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个全能影后。一辈子顺风顺水,获奖无数。居然出个车祸穿越到和自己同名的新人选秀小姑娘身上。和一群小屁孩同台竞技不算,还要被全网骂蹭热度心机婊。满级大佬新手村虐菜,简直不要太爽!正正经经温温柔柔的影帝程允川却总是深情地看着自己。但透过自己好像在看另外一个人。江沐白惊觉:我成了我自己的替身?
玄幻 95万字 7小时前
关于家父万历爷:神宗万历二十五年丁酉。那个夜晚,李敬妃为皇帝诞下第七子。十日后,她怀着万分不舍永别世界,芳华凋零在二十一岁。她是被人害死的,却无人为她喊冤。在她逝去的那个夜晚,一个人曾为她哭喊却声若蚊蝇。我,就是李敬妃在弥留之际仍旧念念不忘的初生儿,那个为她哭喊的人。我生于这个时代却不存于这个时代最终为这个时代付出了一切。我是朱常瀛。大明瀛帝!
历史 73万字 1天前
关于宗门仅剩的独苗:而立之年的彭栋从城市回到了生长二十多年的小山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本想着教教书,钓钓鱼,过着闲云野鹤般的日子,可是某天洞悉了宗门的遭遇,自己小时候被迫离家的真相,彭栋的心再也无法平静了……
玄幻 59万字 6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