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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看着这个人难掩青涩的脸,以及那双灵动的眸子。第一次生出一丝惭愧:自己这样带着目的来接近她,算什么呢?
他只是为了自己而已。
只是在逃避无法逃避的婚姻而已。
他只是想选一个人,平衡自己体内的激素。
何必把她牵扯进来呢?
要不算了吧……
她一定有自己想过的生活。
童绯并没有察觉到路易斯的各种念头。她享受这难得的和伯斯华斯伯爵相处的时光。
童绯想,这样安宁祥和的时候,大概经常会有,但是身边这个人,却不一定会再出现在她身边。这样珍贵的机会,不得不让人想要好好珍惜呢。
他们相处的时候,哪怕童绯总是被对方周身的气势所慑,但在童绯面前的,路易斯从来只是路易斯本人而已,毫无伪装。就像现在,他听她讲各种各样的笑话,浑身的锋芒逐渐变得不再那么明显,眉眼慢慢变得柔和起来。
童绯想,他一定是用他的本心和自己相处,而不是带着伯斯华斯这个姓氏和自己相处。
这样一想,仿佛整个世界的阳光都要温柔许多。
虽然童绯并不知道为什么他每次遇见自己的时候都会和自己接触,但童绯觉得,自己一定是被他看入眼里,所以他才会来接近自己。哪怕有时候只是随便说几句话,或者并无多大深意的聊天。
如果此时伊万知道童绯的想法的话,他一定忍不住提醒:您错了童绯小姐,少主他并不是在随随便便和您交谈,他是在追求您呀!
不过,路易斯越和童绯接触,越能感觉到童绯时一个清澈而诚挚的人呢,因而他越发觉得自己原本的打算十分卑劣。
他已经想要放弃利用童绯、利用她的婚姻了。
童绯并不知道这些。
之前童绯和马克约定要陪他买衣服,但是中途童绯遭遇袭击。这一天,童绯从安全局把飞行器领回来,准备践行和马克的约定,一起去大商汇买衣服。
童绯到的时候,马克也刚到。
说到马克,就不得不说一下童绯的身世。
童绯也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根据马克的说法,有一天马克放学回家,在经过一条巷子的时候,突然看到地上躺着一个小孩。出于好奇心,马克凑近观察了一番,见到是个漂亮的小女孩。他就想自己将来可以不用嫁人,直接让这个小女孩入赘来他们家!
于是马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昏迷的童绯扛到自己家。
童绯醒来的时候,对自己的家世父母家庭住址一问三不知,就好像失忆了一样。马克父母就去警方报了案,想着先把消息刊登出去,等童绯的父母来接她。但是这一等就是很久,童绯的亲人一直没有出现。
而童绯那个时候本来就很小,对身边的人或者环境的变化适应得很好,一点都不恐慌害怕。她也没给马克家增加负担。除了很小的时候在马克家住了一阵子,之后,童绯凭着自己卓越的成绩直接考上伊丽莎白学院,从此再也没有用过马克家的钱。从她考上伊丽莎白学院开始,就变得越来越独立,毕业后就职伯克利学院,一路顺风顺水,是个特别省心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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