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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一样。他陪她剃光头,眼里闪着星星一样的光,触碰她手背的指尖冰冰凉凉。像她头脑中那只惶恐的雀子。
张晨星想起他在信里对她写他的理想、他的生活,偶尔会有苦恼,八年来,只要两个团有书信,总有他那一封。而她也曾捧着他的信夜不能寐,也在十八岁生日前一天想把自己的地址告诉他。
有生之年心动至此,那些可见的痛苦都在这个夜晚被稀释。因为面前站着的、热爱歌唱的少年。
他有蓬勃旺盛的生命力、他有勇往直前的果敢,他身上那被称作理想的烈焰在灼烧。而在这样一个夜晚,他没有多问一句,却选择与她“同生共死”。
张晨星觉得自己好像痊愈了一点。
在经历漫长的暗无天日的痛苦后,老天爷向她丢了一颗糖,她忍不住想尝一尝,甚至希望她从此能拥有一个蜜罐儿。
张晨星微微上前一步,仰头看着他。她觉得自己剃了光头一定很丑,可男孩还是在她的注视下红了脸。当她踮起脚,唇擦过他唇角,梁暮慌乱的别过头去。
呼吸都秉住了。
是那颗糖的味道,张晨星甚至想为此痛哭。
张晨星攥着他衣襟,光头贴在他脸颊上,嘴唇微微颤抖。她不知该说什么,她想说好,可她害怕。老天爷只给了她这一颗糖,此等美味她不敢多用,害怕从此都是苦,而她尝过甜的味道,会让她终其一生怀念。
明明只有十八岁,就好像看完了一生。
“张晨星,你不需要马上回答我,你可以写信给我,写到我家里。”梁暮说了一遍自己的地址,又觉得自己是个傻子,地址那么长,别人怎么记的住。他的手抚过自己的光头,笑了。
梁暮笑起来眼睛微微弯着,月光倾城一样的笑。
“我明天一早就要走,我会把地址放在前台,你去拿。”梁暮心怦怦跳,他很想亲吻张晨星,像她刚刚那样勇敢。可他又觉得,急什么呢!不急!
“你会给我写信吗?告诉我你的地址和答案。”
“会。”
梁暮带着满腔爱意离开上海,那个暑假罕见的没有出门到处拍摄,每天去看单元楼门口的信箱。日复一日,患了失心疯一样。程予秋看着这个性情大变的儿子很有趣,有时会逗他:“你不会在外面拈花惹草怕我和你爸知道吧?”
梁暮对此嗤之以鼻:“你就对你自己的教育这么没自信?”
“那你干什么呢?”
“我练习做收发室大爷呢!”
梁暮的光头起初是长出一层青茬儿,而后蓬勃生长。每当他照镜子,都能想起理发师在张晨星头上推掉第一缕头发的样子。
一个假期过去了,张晨星的信没有来。
张晨星的信始终没有来。
梁暮对此并不相信,他给繁星合唱团打去电话,但团里并没登记张晨星的地址。他在开学前不告而别,去古城待了三天。那三天他什么都没干,走街串巷,两条腿快要走断了。可古城说小亦不小,他走过的街巷里都没有张晨星。
梁暮觉得自己的青春期结束了。
结束于一场情感欺骗。
他甚至无数次怀疑张晨星是一个高端玩家,老天爷给了她欺骗他情感的技能,让他深刻怀疑自己是个傻子,大傻子。
此时的梁暮坐在西湖边,盯着手机。
萧子朋坐到他身边,递给他一罐啤酒:“来,再喝点儿,提前透透,明天估计要喝大的。”
“你老看你手机干什么?你等谁给你打电话呢?”
梁暮没说话。
梁暮是一个非常执拗的人,当年的情感早已随时间淡去,他也不肯再相信“一生一世一双人”的鬼话。他只是觉得张晨星欠他一个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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