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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月和沈宝璇约在琳琅馆。
琳琅馆是樊城最有名的首饰店,樊城一些个名门贵女最喜欢来这儿买时兴的首饰。姜月也是姑娘家,对这些好看的首饰衣服一贯喜欢的紧,自然是喜欢这处地儿。
姜月到琳琅馆的时候,沈宝璇早就已经到了。
与那日公主府的盛装打扮不同,今日的沈宝珠穿着一袭款式简单的鹅黄色襦裙,腰束得很高,令她原是高挑的身姿看着愈发是玲珑起来,袖子却是宽袖低垂,飘逸柔美。她的一头乌发也只不过是梳成一个随云髻,上头除了一根珠钗,别无他物。如今的天然去雕饰,让原是如牡丹一般高贵的姑娘,成了高洁清雅的出水芙蓉,清丽可人。
沈宝璇看着眼前的姜月,瞧着虽比她矮一个头,可不得不说,在容貌上,胜她许多。只不过她穿着粉嫩清新,完全还是一个小女儿的姿态,若要比起气质和女儿家的娇态,却远远不及她。是以,沈宝璇愉悦的勾了勾唇。
“阿月,这次约你,实在是有些唐突,可是我见着你便觉得投缘,所以才……”
“你别这么说,我整日闷在府中,也没什么事,今日你约我出来,别提有多开心呢。”姜月忙含笑道。
姜月胸无城府,比之她之前遇到过的那些贵女们最容易相处不过了,而且她也不用花什么心思。沈宝璇笑了笑,娇媚的脸颊明艳惑人,而后便拉着姜月去看首饰。姜月瞧着面前这一排排陈列着的首饰,一下子便被吸引了。她有许多的珠宝首饰,可大部分都不是她自己选的,虽然也有好些是她最喜欢的,可眼下看着这些款式新颖的,倒有一些爱不释手了。
姜月一看看中了一只臂钏,那臂钏是银制的,上头雕着镂空的兰花图案,颇为精致。她的手腕白皙好看,这臂钏与她颇为合适。而沈宝璇的眼光极好,又替她选了两只珠钗,姜月瞧着也是喜欢,便一口气买了下来。
今日姜月出门,只带了绿珠一个丫鬟。绿珠瞧着自家姑娘开心,又见这沈姑娘不但貌美,而且态度和善,心里头便对她有些一些好感。
“阿月你长得好看,这簪子配你再合适不过了。”说着,沈宝璇将手里的簪子插|入了姜月的发间。
听了沈宝璇的话,姜月看着镜中的自己,心里欢喜了几分,又让老板包了起来。
姜月总共买了一个臂钏和三只簪子,还买了两把别致小巧的扇子,买完之后,姜月才看到陈列着的那个墨色的发冠,不禁脱口而出道:“这个拿出来给我瞧瞧。”
琳琅馆的老板姓孟,是个五十多岁的男子,身形微胖,态度和善喜气。孟老板听姜月说要看看这发冠,立刻殷勤的拿了出来。沈二姑娘是熟客,而这小姑娘出手阔绰,身上的穿戴都是极好的,一看便是大户人家的姑娘。
姜月将这发冠放在手上,这般仔细端详,愈发是觉得精致华贵,极为适合楚慎。
沈宝璇面色一愣,之后才嫣然一笑,低声道:“阿月是打算送给端王爷?”
被看穿了,姜月脸颊红扑扑的,而后才看了一眼沈宝璇,小声问道:“宝璇,你觉得这发冠好看吗?”她不会挑这些男人的东西,只不过这发冠她一眼便看中了,所以才想着买来送给楚慎。
不得不说,这墨玉制成的发冠款式简单,低调却贵气,与楚慎的气质,倒是极为匹配。沈宝璇旋即连连点头,不禁夸赞道:“阿月你的眼光真好。”
孟老板见姜月有心要买,便一个劲儿的夸。姜月本就是呆呆傻傻的,听了孟老板的话,愈发觉得这发冠天上有地上无以及她的眼光是如何的独到,竟在这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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