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节 春风写旧梦》转载请注明来源:369小说网(369book.cc)
不过是一个穿越女,怎么斗得过世家贵族培养了十几年的大家闺秀。
这个道理我总算明白得不太晚,所以,还有挽回的余地。
我穿越了。
可等我意识到我穿越这个事实,已经是我十六岁了。因为一场高烧,让我觉醒了所有记忆,然而,如今的情况,非常不妙。
我是个小妾,虽然家世不错,但还是入了王府。这一世我长得也挺好看的,为人傲气,觉得一定能征服王爷,别问,问就是后悔,我都想穿越回去狠狠敲我的脑袋,到底是怎么想的。贤妻有王妃,美妾有薛侧妃,我算个屁啊。
可没记忆的我,自觉良好,用着我现在自己都觉得不入流的手段去争宠,王妃是不管这种小事的,只有薛侧妃不满,好在,她虽然不满,但起码没和我动手。而我,不知收敛,觉得她怕我,想到这里,我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大耳光,让你狂妄,好了吧,摔跟头了。
结果,最后是王爷不耐烦了,厌恶我天天说薛侧妃坏话,到处造谣,罚我在院子里跪了一晚。罚跪必下雨,虽然我看着是个炮灰一样的角色,但还是没躲过这条定律,一场雨,把我淋傻。
好在,王妃找了大夫,开了药,把我救回来,而我,也算因祸得福,醒觉了现代记忆。
糟心。
我是个孤儿,小时候车祸,父母为了保护我,都没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都不在了,剩下的长辈根本就不想养我,但又没办法扔我,便饥一顿饱一顿把我养大,当然,钱花的也是我爸妈留下的,还有车祸赔偿金。
好不容易能靠着自己养活自己了,结果,又是车祸,让我一命呜呼。我就说嘛,我这样的宅女,就不适合出门吃饭。
算了,想这个已经没用了,死都死了。
还是想想以前这个自己留给自己的烂摊子吧。
首先,我要把病养好。
其次,要好好活下去,王爷是不指望了,我感觉他都想要了我的命。
最后,如果有余力就拉拉家里,没有就算了,反正,不能连累他们,毕竟,这十六年他们对我还是挺好的。把女儿送人做妾,听着是不爽,可这个时代也正常,我自己不也开开心心来了吗?
王府里的妻,只有王妃一人,可其余的人,哪个不是好人家的女儿,管你愿不愿意,能给王爷做妾,那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虽然,我现在并不想要这个福气。
算了,头疼,不想了,睡觉,养好身体才是硬道理。
封建社会,听着是很惨,但如果不是底层百姓,日子还不错,爬得越高,日子越好。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有钱人的快乐你根本就想象不到。
病着自然要吃得清淡些,看我舀着碗里没味的白粥,也太清淡了吧。说实话,这粥熬得还不错,稠稠的,闻着也香,可是,我喝了三天了,三天啊,我问红袖:「就不能换换其他的粥吗?」什么糖醋排骨、四喜丸子、红烧肉我已经不敢想了,现在就想换换粥。
红袖为难道:「小姐,您就将就喝吧,如果不是王妃宽仁,这粥厨房怕都不给呢。」
「那也太惨了吧!」
红袖配合我的话,用袖子抹了抹不存在的泪,「所以,小姐,您可别再作死了,王爷他就是一心一意都在薛侧妃身上,您折腾来折腾去还不是折腾自己,奴婢瞧着都心疼。」
我含泪点点头,「我不折腾了。」我也心疼自己啊,十六岁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我,有心情去折腾,可多了二十多年记忆的我,早就没折腾的心思了。
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男人还不好找吗?我之前之所以喜欢王爷,还不是因为见得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能接触几个男人。王爷呢,天潢贵胄,龙章凤姿,我自然被他迷了眼。可如今,我可是个在互联网上看过无数纸片人的花心人,才不会喜欢一个伤害了我的男人。
可,这是古代,不喜欢也得凑合过,合离合离,那是正妻才能有的待遇,我这样的,想跑只能去求阎王爷吧。
养病的日子,无聊。不想出门,出去也没什么有趣的,待在屋子里也烦。怪不得都是女人要斗来斗去,就这么点地方,不斗做什么呢?做衣服吗?
我想了想,觉得等我身子好了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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